建立四平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评价体系
2010-08-15刘卫东
刘卫东
为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监管水平,促进行业自律,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医疗机构信誉等级并作出评价,实施不同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通过公示医疗信誉等级,为群众推荐优良的医疗服务环境做出贡献。
我们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信誉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监督、集中考评等方式,对参评单位按统一标准进行评价,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医疗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评价,据此对医疗机构进行信誉度分级,确定卫生监督所采取的类别和频率[1]。在规范执业许可准入审查和管理的同时,加强执业许可后续监管,根据日常执业情况决定信誉度级别及监督的频率,两者相互制约,密不可分。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度对获得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年度评审分值达不到标准的,则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则可保持其原等级不变[2]。
1 组织检查,评定等级。每年年初,采用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对已注册的国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评分;实施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化管理,凡发现医疗机构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必须降低一个等级,且取消本年度优级评审资格。信誉度等级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优级为诚信执业示范医疗机构,良级为诚信执业医疗机构,差级为不合格医疗机构[4]。
2 审查结论的判定。根据评分标准,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标化得分在 90分以上的信誉度为优;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标化得分在 60~89分的信誉度为良;关键项目不达标,标化得分在 60分以下的,信誉度为差。根据卫生监督信用评价管理的有关原则,结合实际,确定不同的监督方法[3]。卫生监督机构对信誉度优级的单位实施简化监督,每年监督 1~2次;信誉度良级的单位实施常规监督,每年 2~4次;信誉度差级的单位要进行重点随时监督检查。(监督频次不包括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
3 等级评定和公布。根据统一评定结果,综合日常监督、动态管理情况于每年 12月底,评出该年度参评单位优、良、差三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向医疗机构颁发全市统一制作的“等级标志”。对获得优级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对评为差级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
4 归档:检查情况、评价情况、等级认定和相应监督频次的日常情况归档,建立医疗机构信誉评价档案,作为卫生监督部门监测医疗机构信誉走势的依据[5]。
[1] Jose A.Lopez,Mare R,et al.信用风险模型有效性的评估方法探析.国际金融研究,2002,(9).
[2] 文忠桥.信用风险度认量与管理.国际金融研究,2002,(11).
[3] 李乐波,尉晓红,朱晖.《现代经济信息》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的必要性研究.CNKI:SUN:XDJZ.0.2009-12-109.
[4] 杨云滨,田柯,廖四照,等.医疗机构内部疫情监测和报告系统的建立.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4,12(1).
[5] 张新芳,宋学,阎斌,等.石家庄市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模式研究探讨.中国创新医学,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