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轧切式面条机技术条件》新旧标准的差异
2010-08-15吕晓冬
文/ 吕晓冬
SB/T 10275-1996《轧切式面条机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于1996年12月24日由原国内贸易部发布,1997年实施以来已有12个年头。随着产品设计、制造技术的发展和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我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该标准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宜当前的市场环境。所以在2008年由国家商务部提出,对该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SB/T 10275-2008《轧切式面条机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版标准)由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委员会归口,于2008年12月29日发布,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标准同时作废。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内容上,新版标准保留了旧版标准中经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同时根据轧切式面条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对有关内容作了必要的改动,使其更加有利于指导生产、贸易和满足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在形式上,本次修订按照GB/T 1.1规定的标准格式要求,重新进行章、条、款的编排。这里笔者根据实际工作中的体会就新旧标准的主要区别及新版标准的重要内容做简单介绍。
一、新旧标准对照
新版标准由7个章节组成,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存储。其中“术语和定义”是新增内容,主要增加了对“额定产量”的定义。从新版标准后续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额定产量”是本次修订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代替了旧版标准中笼统的“产量”一词。在对轧面辊的工作表面硬度要求(4.2.2)和噪声要求(4.5.3)时都明确提到了对于不同的额定产量其硬度要求和噪声要求也不同,该标准更具科学性。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对于旧版标准中的引用标准有更新的进行了重新引用,已经作废的标准进行了剔除。同时,新版标准增加了对GB 4706.3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和GB 16798《食品机械安全卫生》的引用,体现了新版标准对安全性能方面的关注和要求。
1.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一章是该标准的核心部分,也是本次修订的重点。新版标准中本章共分为5大条款:4.1一般要求,4.2主要零部件质量要求,4.3外观要求,4.4性能要求,4.5安全卫生要求。删除了旧版标准中的工作条件、设计要求和加工装配要求等章节,并将这几章中部分需要保留的内容融合到了新版标准相应的条款中。
4.1 条款中主要提出了对产品的设计和外购件的基本要求。标准首先明确了“面条机设计的总体布局应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造型美观,易拆易装,便于清洗(4.1.3)”,“面条机诸对轧面辊和面刀的速度应匹配,面片不应产生堆积和拉断(4.1.5)”。同时标准也提出“所有外购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4.1.4)”。这是对面条机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最基本要求。
4.2 条款中,主要保留了旧版标准中对面刀和轧面辊表面粗糙度和工作表面硬度的要求。对于旧版标准中花了大量篇幅详细规定的装配位置公差要求,比如装配后的轴向错位、配合侧隙,装配后轧面辊和面刀的外表面圆跳动等技术要求,由于在实际检验过程中操作繁琐,并且完全可以通过装配后整机的试运转试验来验证,所以在新版标准中将这些要求都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在新版标准4.4条款中明确了的性能要求,这样既保证了产品性能质量的要求,又不过于拘泥具体的技术细节,体现了标准指导生产的宏观作用。
4.3 条款中,对涂层的要求引用了新版的SB/T 228-200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表面涂漆》标准,对电镀要求和整机表面要求基本等同旧版标准,只是做了语言上的修改,使其更容易理解。
4.4 条款中,性能要求主要是对温升和运转的要求,包括空转、生产能力和未切透率。温升要求的技术条件基本和旧版标准相同。新版标准取消了旧版标准中的生断条率、熟断条率、面条机的振幅和对面条机加工出的面条的质量要求。
4.5 条款中,仍然保持了旧版标准中对电气安全和卫生的要求。新版标准提出“与面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 16798的规定”(4.5.2.1),替代了旧版标准中“面条机卫生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章的规定”(旧版标准3.3.3)和“凡与物料接触的零件应符合SB/T 222的规定” (旧版标准3.3.4)的描述。新版标准将噪声要求并入到安全卫生要求中,但具体的标准要求值则与旧版标准相同。
新版标准在安全方面增加了警示标志的要求,标准明确提出“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部位应有明显、清晰和耐久的警示标志”(4.5.4)。但却删除了旧版标准中对运动部分应有防护罩或相应的保护措施的要求。
2.检验方法
在“检验方法”一章中,新版标准对照技术要求各条款的顺序详细制定了检验方法,同时改进了旧版标准中检验方法不完善和描述不规范的地方。
在检验规则中,新版标准增加了对缺陷的分类,将缺陷分为A、B、C三类:A类为严重缺陷,比如电气安全、卫生要求等;B类为一般缺陷,比如粗糙度、硬度、温升、标志等;C类为轻缺陷,主要有涂漆、镀层、表面质量等。并规定“有一项A类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有一项B类和两项C类不合格或三项C类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新版标准中规定了18项型式试验项目,其中A类缺陷5项,B类缺陷8项,C类缺陷6项。
二、点滴看法和建议
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相比,可操作性大大增强,特别是在安全性能方面增加了一些要求。但笔者在对标准的研究和使用过程中觉得新版标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知道,评价产品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包括两个方面: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
1.性能关键指标——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和功率不可缺
新版标准取消了对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和功率的要求,而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和功率这两点正是衡量机电产品整机性能指标的关键项目。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也叫平均无故障时间,或者叫平均故障间隔,是指设备运行中相邻两次故障之间的平均工作时间,它主要考核产品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越长,说明产品的可靠性就越高,产品可用率就越高,后期维修成本就越低,同时降低了顾客的使用风险;另外,功率小于或大于额定功率太多都对产品性能不利。功率过低会影响工作效率,而过高则容易造成电路发热,引起火灾。所以标准中应对这两点有所要求。但考虑到标准要同时兼顾到手动面条机的实际情况,所以标准可以明确这两点要求仅适合于电动轧切式面条机。
2.加强整机稳定性、安全防护装置等安全要求的关注
标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提到了对GB 4706.3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标准的引用。但我们在使用中发现,新版标准只是在7.1.1标志条款中引用了GB 4706.38标准中标志要求的部分,其它内容则没有涉及。其实,作为对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附加要求,GB 4706.38中有许多强制性的条款也是新版标准所应该强制引用的。比如增加对整机稳定性的要求,通过合理设计设备使用中的受力点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不会发生意外倾斜等;增加安全防护的要求,对工作范围以外可能造成危险的传动装置应有防护罩或相应的保护措施;增加对启动开关的要求,应在保证启动开关易于使用的同时还要避免意外启动等;另外由于整机在运行时产生的振动会降低设备性能,缩短使用寿命,甚至导致事故,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长期会危害操作者的健康,所以建议增加对整机正常运行状态下振动的要求。
3.卫生要求和标识的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中仅要求了对产品电气安全、未切透率、空载和外观等项目的检查,对于卫生要求则没有要求。但由于面条机中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如果控制不当或质量不过关,极易形成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为了尽可能减少因此对消费者带来的健康风险,所以建议在出厂检验中增加对卫生要求项的检查。还有,由于该设备使用环境通常比较恶劣,浮尘较多,另外考虑到操作者的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引导使用者正确使用设备及警示标识的牢固度要求需要提高,标识应不易脱落,才能长期起到引导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