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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院业务创新发展的途径

2010-08-15王金生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2期
关键词:办案案件部门

文◎王金生

基层院业务创新发展的途径

文◎王金生*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突出“四动”。一是检察长带动,激活干警活力。职务犯罪侦查从线索初查到立案,是组织、指挥、协调、决策和控制的过程。检察长作为职务犯罪侦查的指挥核心,其运筹协调、指挥决策能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查案工作的成败。二是出击主动,减少外界阻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大,只有充分地抓住有利战机,及时出击,才能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喘息的时间和机会,一旦启动初查,必须坚持以快制胜,争取在立案或采取强制措施前不走漏任何消息,不给说情时间进行干扰。三是整体联动,突破单兵局限。该院在办案模式上积极与上级院配合,并整合本院人力资源,达到最佳组合效果。在查办轰动全国的卫东区兴东二矿 “6.21”矿难事故渎职犯罪一案中,多名干警带病工作,关键时刻顶得住,不掉链子,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在兴东二矿“6.21”矿难事故发生后的7个小时内,卫东区检察院就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了专案组,迅速进入了战斗状态,对案件进行了初查,从零口供思维着手取证,周密侦查方案,减少工作出现漏洞,使各种证据环环节相扣,把收集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法律法规等书证的工作前移,把侦监、公诉工作前移,加快了后期办案的步伐,最大限度减少外界阻力干扰,先后立办渎职案11件11人。四是广泛发动。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该院全体干警深入社会各界广泛发动群众,以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获取线索,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该院通过自己特有的渠道,摸排掌握了职务犯罪的大量线索,为下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备足了后劲儿。

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公诉工作机制创新。一是制定完善了 《公诉科办案工作目标》、《公诉科目标考核办法》、《公诉案件科领导包案制度》、《集体议案制》、《违法违纪责任倒查制》、《重大案件首长主审制》、《热点案件庭审观摩制》等规章制度和创新措施;二是加强与本院自侦部门沟通、联办,引导自侦部门按标准阅卷、提审、调查取证、制作报告等,确保快审快诉;三是对案件实行定案、定人、定责、定时间,使办案干警身上有压力,工作有目标;四是准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胆尝试相对不起诉机制。对重大案件坚持做到“严”字当头;对移送起诉的轻刑事案件,从人身危险性、社会价值、社区矫正、思想状况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既要事实清楚,于法有据,又要注重宽严相济,做到法、理、情的统一;坚持慎用相对不起诉程序。今年以来,该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准确率达到了100%。

整体推进惩防一体化工作新机制,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一是建立保障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各主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预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惩防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会议,通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对成绩和不足进行点评,以推动惩防一体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预防工作责任制。院里以文件形式确定反贪、反渎等11个部门在惩防一体化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并提出具体要求,做到责任明确化,任务具体化;建立组织协调制度。形成领导小组协调重大预防事项的会议制度,对于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适时组织协调预防科派员介入案件侦查、起诉活动,以实现惩治和预防的有机衔接,同步进行。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努力构建惩防一体大格局。

强化预防调查,在调查中注重挖掘职务犯罪线索,为侦查部门提供案源;强化预防部门适时介入侦查、起诉活动。对重大、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协调预防部门提前介入,通过了解发案原因和分析基本案情,就侦查、起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堵塞办案中的漏洞;加强侦防衔接,实现同步预防。侦查部门和预防科的联系和配合,努力形成案件信息和预防信息及时通报、快速传递和有效共享的机制,这就在惩治犯罪的同时,让预防部门做到了主动出击,及时预防、高点预防。今年6月21日,辖区到期停产的兴东二矿(东井)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26人受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反渎局就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负有监督该矿停工停产职责的3名区派驻矿干部立案侦查并向预防科通报了案情。预防科及时对这一个案进行剖析,认为3名驻矿干部之所以走向犯罪道路,是由于其没有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驻矿要求,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此时,卫东区每天有20多名驻矿干部驻守在7个停产煤矿,为使这些驻矿干部汲取“6.21”矿难的惨痛教训,预防干警及时跟进预防教育。他们深入各矿,采用通报案情、分析3名驻矿干部犯罪原因,宣讲渎职犯罪法律知识的形式,对驻矿干部开展面对面的警示教育和法律宣传,起到了避免新的责任事故和渎职犯罪发生的积极作用。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市院和省院预防处的肯定;开展提预防建议活动,协作配合搞预防。反贪、反渎、侦监、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既注重打击犯罪,更注重通过侦查和审查发现案发单位在制度、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注重对个案和类案的分析,注重对犯罪原因的探讨和研究,以发现预防点并向预防部门提出预防建议。今年来,各职能部门先后向预防部门提预防建议6次,协助开展预防活动8次。中平能化集团天宏焦化公司3人受贿、9人行贿案侦查终结后,反贪局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向预防科提出预防建议。之后即和预防干警两次深入该公司,召开案情通报会,中层以上干部座谈会。预防科更是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在该公司开展了上法制教育课、组织部分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接受警示教育、和市院预防处领导到公司听党课、协助开展“廉洁从业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并协助该公司建立和完善廉政监督、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8项,有效地促进了该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把惩防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办案部门都注重发挥自身的优势,在惩治犯罪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以区廉政教育基地为阵地,认真抓好辖区行政执法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针对预防调查、个案剖析等预防形式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以发检察建议,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的方法敦促发案单位深挖犯罪根源,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

建立“四项机制”,畅通“三级渠道”提高民行监督效果。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再审案件快速审理通道。通过与法院协调,使法院针对抗诉再审案件审监庭专门为该院设立了再审案件审理通道,指派庭长或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保证抗诉案件优先开庭,快审快结;二是建立抗诉理由及时沟通机制。在抗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庭审前、庭审时、庭审后时刻保持沟通联系。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协助法院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量做到抗诉案件调解或改判,确保抗诉效果。三是建立执行案件情况说明制度。对执行申诉案件,该院认为存在问题的,要求法院执行部门书面说明案件执行情况;对执行行为不规范或违法的情况,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涉嫌滥用执行权情节严重的,及时启动案件调查程序,涉嫌渎职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向反渎部门移交。多种手段保证执行案件监督效果。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检法两院已经会签文件确定的公益案件受理范围(如: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环境资源保护、弱势群体救助等),信息共享。三级通道:一是加强两院领导之间的沟通协调。两院以联席会议为纽带,四项机制为平台,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加强两院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该院民行部门与法院对口业务庭局加强沟通联系,落实会签的各种文件精神。三是加强两院办案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该院实行案件“谁主管谁负责,全程跟踪协调”工作方式,及时与法院审判人员沟通,掌握案件审理进度,保证快速解决案件再审环节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项机制,三级渠道”民行检察工作法,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念好“学、查、化、立”四字经,抓矛盾化解,促和谐篇章。学,指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责任、大局、服务三种意识,强化全院工作“一盘棋”,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奠定思想基础。查,指控申部门每月与相关业务部门开碰头会,对本月发生的案件进行筛选分析,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案件,及时通报相关科室,由科室进行接待,认真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促使信访及早息诉。化,指在化解矛盾中,能找准问题症结,把握解决问题的焦点,解决办法灵活,措施得当。自2005年以来,该院共排查出13起上访苗头,已全部成功化解。立,指根据稳定工作的需要,建立了风险评估、首办责任、领导包案、责任倒查、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走访、检察长接待日和巡回接访8项制度。由于不懈努力,该院六年没有发生涉检进京及赴省集体访,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稳定。

落实“三个到位”,强化监所检察。一是领导到位。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创建工作。二是硬件配备到位,今年共投资70余万元,增设了车辆、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一系列设备。同时,对办公室进行了高标准的装修,投资20余万元安装了独立的监控系统。三是人员配合到位。充实了驻所检察干警队伍,专门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任驻所任务。目前,创建工作已全部完成,等待上级验收。

开展服务企业发展“12345”活动成效显著。该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富有成效地开展了服务企业发展“12345”活动(即:联系一个企业: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确定一个企业作为自己服务企业发展的联系点。了解两个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干部职工队伍状况、周边治安环境、政务环境状况以及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解决三个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企业生产经营、违法强占企业资源、以种种借口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深挖漏罪,净化企业发展的周边环境;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收费、罚款行为,监督纠正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企业财产,滥用强制措施等行;加大对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查处四个重点:查处和纠正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随意冻结企业账户,随意查封企业账册,随意抓走企业技术业务骨干,因执法办案直接影响企业洽谈重大项目和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建立五项制度:建立定向联系国有大型企业制度,及时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项目同步预防制度,对在建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建立走访企业制度,对辖区内的国有和民营企业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走访,主动为企业解决问题,搞好服务;建立法律咨询制度,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上法制课、免费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进行法律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涉企信访联系制度,认真受理和接待企业职工的来信来访,对涉及企业的集体访,做好疏导、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及企业沟通)。成功查办了平煤天宏焦化公司供应站党支部书记侯某等15人行受贿窝案、串案;多次参与协调平煤一矿与下牛村、八矿与程庄村之间的厂群关系,化解了企业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净化了企业发展环境。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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