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警察自由裁量权

2010-08-15马明亮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9期
关键词:纯洁性裁量权公正

文◎马明亮

自由裁量权是警察的固有权力,而且通常是一种 “应急权”。纵观排除规则的发展史,美国法院对警察滥用裁量权的行为尤其是过失行为一直犹豫不决。法官们极不情愿地干预警察的“应急能力”——因为在这种情形下,紧张、不确定与快速因素卷入其中。正是排除规则体系与警察自由裁量权的内在紧张关系,以遏制警察非法行为为目的的排除规则体系在美国不断收缩。因此,以遏制警察非法行为为目的的排除规则是靠不住的。本文主张,考虑到职能分工的现实、审判权与侦查权使命的差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局限,代表司法正直性、纯洁性的法院,在现代警务的发展征途上应当扮演合宪性审查义务,而不应是具体侦查行为合法性、正当性的衡量者。因此,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以实现法院审判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纯洁性为目的,遏制警察非法行为是其附带后果,而不应成为出发点。由此,将非法证据分为两类:一是故意的、恶性的非法行为所获得的言词证据,比如通过刑讯所获得的被告人口供,应当适用排除规则,不仅是为了保障宪法性权利,更因为它为程序公正所不能容忍;二是基于裁量权的滥用与越权行为所获得的证据,比如缺乏程序要件的搜查、扣押所获得的证据,交由警察内部审查与行政惩戒更为合适。

猜你喜欢

纯洁性裁量权公正
对规范药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研究
制定法解释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
迟到的公正
浅谈播音员主持人语言的纯洁性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控制路径探析
公正赔偿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独立性与责任
党员干部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
增强党章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 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科学化
新形势下提升石油企业党组织纯洁性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