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道德修养论刍议
2010-08-15袁恒雷
袁恒雷
(苏州科技大学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孟子的道德修养论刍议
袁恒雷
(苏州科技大学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孟子是先秦时期最重要的儒家代表人物之一,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儒学的”内圣外王“传统,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道德修养的理论主张。他关于道德修养方面的论述精辟、独到而且丰富实用。他的道德修养论包括存心养性、节制物欲、养浩然气、居仁由义等四个方面。
孟子;道德;修养;人性;性善论
善是人类理性追求、探索的三大永恒主题之一。人性是善是恶,一直是中国思想史上为众多思想家所争论不休的问题。而对于道德修养问题的探讨往往建立在对人性问题的认识之上,从人性出发去研究人的道德修养。一般来讲,“性善论”者以为人们具有先验善性,而此善性必须加以发展、扩而充之。“性恶论”者不承认先验的善性,而肯定人有总结经脸的智力,应依智力改造本性、培养德性。孟子作为中国先秦时期杰出的思想家,是第一位真正从性善论的立场出发对道德提出独到见解的人。
一、孟子道德修养的理论基础
人性的可变与否,决定着道德修养的可能与否。不解决人性问题,也就无从解决道德修养问题。孟子的道德修养学说与他的“人性善”思想有着内在的联系。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以下只注篇名)既然人性本善,仁义礼智生而有之,那么人还有进行道德修养的必要吗?孟子认为,人性是会改变的。先天具有的只是善的萌芽,即“善端”。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沐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公孙丑上》)然而人心中的“四端”还是不完备的。它仅仅是一种萌芽而已,是可以为善的一种内在的因素。我们要使各种德性圆满展开,就需要人的后天努力,对其存养扩充,使人成为一个道德完善的人,否则人们所固有的善端就会丧失,则人就近于禽兽。
孟子主张人性本善,就是鼓励人们的道德自信,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人之“四端”,只是说我们的本性中有善的萌芽,要以此为基础,存养扩充,才能成人成圣。虽然人性是善的,而社会现实中确有人不为善。孟子认为这不是其材质不善,而是没有把为善的材质发挥出来,受到环境的浸染而造成的。孟子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告子上》)这就是说,同样的子弟,在丰年和凶年表现不同,并不是天生的资质有所不同,而是由于环境把他们的心变坏了的结果。“善端”是成人成圣的基础和根据,但人是否真正能成善,则涉及到个人道德修养的功夫。孟子对善性的改变又作了这样的比喻:“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告子上》)这就是说,人先天固有的善质是完全一样的,人之所以变恶,不在于其天生的材质,而是由于其自己主观上不能发挥自己的善性,丧失了善良之心。这就像牛山上的草木一样,它本来十分丰美,但不断乱砍滥伐,牛山也就会变成光秃秃的了。人不断地追求物欲,肆意残害自己的善良本心,就像用斧头不断地砍伐树木一样。这样不断地砍伐,不断地把自己萌生的“善端”搅乱,人的良心也就丧失殆尽了,就与禽兽相差不远了。人如果主观上努力了,尽自己的材质了,不砍伐自己的善良本性,也就拥有了善性;如果人不发挥自己的天赋善端,只知放纵自己,本来的善性终究会丢失的。孟子的性善论,显示出了人之为人的价值所在,这就为孟子的道德修养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孟子的道德修养方法
孟子在性善论的基础上,提出了道德修养的方法。
(一)存心养性
孟子认为存心即可尽性,尽性即可知天。孟子强调“存其心,养其性。”所谓“存心”就是在尽心、知性达到自觉的基础上把良心、善端保存起来。也就是说,把关于良心的认识、道德意识确立并保持。然而,有时先天的善性受到蒙蔽,“心”可能被丢失,那么就要把丢失的善心找回来,重新建立道德意识。孟子认为,人们所追求的东西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向外的追求,一类是对于内心的追求。向外追求的,有功名、利禄和美色等,而这些东西都必须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的;而向内追求的则是美好的德性,也就是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放走了的仁义礼智诸种德性。对这种道德的追求是有益于个人品性修养的,是真正值得追求的。孟子认为人的仁义礼智这四个 “善端”,是与生俱来、不学而能、不为而有的“良知”和“良能”,即“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尽心上》)进行道德修养,无非要把这先天的良知良能保持住,不丢失,并且使之发扬光大。“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恒爱之,敬人者恒敬之”。(《告子上》)人与禽兽的差别就是人内心被“天”先验地赋予了仁义礼智等善性,惟有君子善于存养,才能在行为上表现出“爱人”、“敬人”等高尚德行,在形象上才能表现出高尚的气质。扩充善心就能体认自身固有的善性,进而与道德之天合一,达到安身立命的境界,所以修养必须善于存养心性。“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尽心上》)在存养心性上,孟子提出了“立乎其大”。他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尽心上》)他认为耳、目、口、鼻等感觉器官不能思考,是物,外在的事物也是物,物物相交,不能主宰自身,容易被外物蒙蔽;而心之官不同,心能思,能主宰自己,抵挡外物的诱惑、蒙蔽,所以“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光凭借耳目的认识,就会失去良心,所以必须运用思维能力进行反省,存住仁义之心,这就是“先立乎其大者”的要义。
(二)节制物欲
在孟子的道德修养说中,把“寡欲”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他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下》)在孟子看来,食色之欲对于人的道德理性具有明显的侵蚀作用,如果利欲之心过重,就会陷溺良心本心。《孟子·万章上》所讲的象与其父母谋害舜的故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问题。舜的父亲瞽叟不喜欢舜,他让舜去修谷仓,舜上到仓顶,就抽去梯子,并放火烧仓。又让舜去淘井,却用土填塞井口。舜的弟弟象得意地说,这些都是他的功劳。这样一来,牛、羊、谷仓归父母所有,而干戈、琴、弓便可归他所有了,而两个嫂嫂还可以为自己铺床叠被呢。孟子认为,象并不是没有道德心,不然的话,后来见到舜时就不会“忸怩”不自然了,他之所以设计谋害哥哥,是想独占家产和两位嫂子。可见,利欲对于道德良心的侵蚀作用之大了。因此,孟子把寡欲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在孟子看来,物质欲望的多寡、物欲满足方式的优劣是君子与小人的根本分野。孟子看到了物欲与道德品质的关系,并且从修养品性的需要考虑,向人们提出了“寡欲”的要求。“寡欲”不是“禁欲”,如果指导思想正确,要求得当,提倡“寡欲”不仅能为大多数人所认同,而且也一定能够起到节制物欲和有益于修养品性的作用。这里孟子所说的“养心莫善于寡欲”即仁、义、礼、智所具有的德性。孟子提出“知性”就是要人理解人的本质属性,识其大者,做到尽心,也就是实现了知性,并通过“养性”使仁、义、礼、智四种善端发扬光大。
人生而就有形色之需,七情六欲也是人心合有的。满足人的各种欲望需求本无所谓善不善,只是在人之取舍之处有当与不当,于此处才分出善与不善。孟子认为在人的各种欲望需求中有大小贵贱之分,勿以小害大、勿以贱害贵则为善;反之以小害大、以贱害贵则为恶。由此可见,孟子并非一概反对人的欲求,在他对于求有当与不当的区分,认为人在满足欲望时要分清大小贵贱,欲望本是一个中性的存在,无所谓善恶,但欲望的过与不及就有善恶之分了,欲望是人行为的原动力,从作为人的生活的动力来说,欲望对人是积极的有价值的,但人之欲望却往往是鲜有不及而多过之,此过度欲望就会造成恶,并且欲望之间也会产生冲突,这时就需要在不同的欲望之间做出选择,择重弃轻、择大弃小,不同的人对于欲望的轻重大小的区分也有不同,孟子则是以人的德性生命的完善为大为重,以使欲望被理性所掌控,因此主张耳目口腹之欲为小为轻。在孟子的鱼与熊掌的著名文字中,道尽了孟子以德性生命的实现为人生最终目标的思想,历史地看,孟子的以德性为旨归的自我实现思想客观上造成了某种禁欲主义,并且以德性的实现作为人的自我实现的终极目标有导致“以理杀人”的理论漏洞,但应该说在孟子的思想中并没有否定欲望的合理性。
(三)养浩然气
在道德的自身修养方面,孟子提出了著名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言论。他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公孙丑问孟子关于浩然之气的具体情况:“敢问何谓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回答说:“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谦于心,则馁也。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认为这种气难以说清,但它最宏大,最正直,如果用正确的方法培养它,不要伤害它,那它就会充塞于天地间。这种气的形成,要与正义和道德融合,不然就不会有气势。在道德修养过程中修养浩然之气,可以成为道德信念明确、道德意志坚定、行为能以德贯之的“大丈夫”。有了这种浩然之气就会形成一种不可屈服的精神力量,凝聚为大丈夫人格,真正能够使人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进一步指出了浩然之气不是从外面袭来的,而是 “集义”之事——“心勿忘,勿助长”,孟子以“揠苗助长”的例子告诫人们,道德养成既不可掉以轻心,也不能急于求成,它是道德行为长期积累形成的,从而将道德修养视为持之以恒、日积月累的渐进过程。“浩然之气”不是道德教条,也不是一种物质,而是一种精神境界或心理状态,像勇气或像气概的那种“气”。虽然是一种主观精神境界,但可以转化成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说它“至大至刚”,就是说这种心理精神状态是在崇高的目标鼓舞下形成的。所以,孟子说,“浩然之气”是养出来的,是“直养而无害”,是“配义于道”,是“集义所生”,“非义袭而取之也”。也就是说,崇高的精神境界是在“义”与“道”的支配下产生的,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境界,要想无所愧怍、昂然坦荡,就必须具有长期的道德实践,需要有理性自觉,实践要靠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集义”和“义袭”的涵义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集义”是指一点一滴地做道义的行为,是尽道义的义务,是努力发挥意志的力量,长期地坚持做应该做和值得做的事情,这是在道德意志方面的锻炼;而“义袭”则只是把履行道义作为一种手段,偶尔做做,这是缺乏道德意志的,从而道德认识也就不可能转化为道德行为,更不可能在特殊情况下表现出“以身殉道”和“舍生取义”的气节和情操。所以说,道德修养既是一个道德品德的培养过程,也是一个道德意志的培养过程。孟子的“养浩然之气”的修养方法,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子孙,鼓舞无数的志士仁人,为了挽救国家的危亡和维护民族的尊严,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正气歌,铸造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
(四)居仁由义
孟子认为,居仁由义就是立足于实现 “仁”与“义”,是成德立人的内在要求。仁、义是孟子道德修养学说中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两个范畴。孟子认为仁与义是人之所以为人以区别于其他动物、高于其他动物的特殊本质,是人的最高价值之所在。孟子认为士人应该从事的事即是使自己的心志高尚,而目的在于追求仁和义。
在孟子看来,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仁、义、礼、智、信,人皆有之,只不过有的人善于保持并不断发展壮大它,因而成为“大丈夫”;有的人虽然能保持它,但却不善于扩充壮大它,终而“未免为乡人也”(《孟子·告子上》);还有的人任其丧失而不顾、不求,则“其违禽兽不远矣”。(《孟子·滕文公下》)“圣人“与“乡人”原本一样,“何以异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既然就连尧和舜这样的圣人在本质上都与普通人相同,那么,人们还有什么理由自暴自弃而不加强自我修养呢?只要能做到“非仁无为也,非礼无为也”,人人都是在朝着尧、舜的目标前进,也就是趋近于“君子”、“圣人”了,正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在孟子眼里,人无贵贱之分,只有是否“居仁由义”、遵道循礼之别,这是十分可贵的。如果一个人在人性修养方面态度不坚定,那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自暴者,不可与有信;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离娄上》)“非,犹毁也”,即毁坏、破坏的意思;“暴,犹害也,”即残害的意思。(朱熹《孟子章句集注》)自己不思进取,自甘堕落,不能坚持仁义,放弃自己,这种人就不可能和他有什么可谈的。仁,是人类最安乐的住宅;义,是人类最光明的大道。空着安乐的住宅不去住,放弃光明的大道不去走,可悲呀!只有自觉主动地、持之以恒地进行自我道德修养,才能不断提高道德层次、完善自我人格,并逐步迈上成仁成圣的理想境界。孟子还认为,居仁由义是士人所从事的事业的道德要求,仁义二字奠定了孟子道德人本主义的基石。故其言:“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孟子·尽心上》)道德修养要有明确的修养目标,即师法尧舜,宪章文武。在孟子那里,尧舜文武的具体化就是“大丈夫”。何谓“大丈夫”?“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离娄上》)这里的“广居”即“仁”,“正位”即“礼”,“大道”即“义”。大丈夫必须具备的品德就是“居仁由义”,遵“道”循“礼”。如果能做到这些,那么在得志的时候,就能偕天下百姓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即使是在失意的时候,也能够坚守自己的节操,不违背自己的人格原则。一个人只有具备了“居仁由义”的品德,“立于礼”,才能经得起各种人生际遇的考验,不论处于顺境或处于逆境都能应对自如。他所塑造的“大丈夫”的道德形象,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理想人格的表征。
I206.2
A
1672-4445(2010)02-0062-04
2010-01-13
袁恒雷(1984-),满族,吉林省桦甸市人,苏州科技大学2007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生,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教育、经济伦理研究。
[责任编辑:李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