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三重历史关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背景
2010-08-15吴楠
吴 楠
(徐州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4)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三重历史关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背景
吴 楠
(徐州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4)
科学发展观;人的发展;社会发展;和谐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同时科学发展观又为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提供方法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单纯同一走向分化互动。科学发展观首先肯定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分化互动的历史进步性,然后又重点解决两者互动之后出现的社会结构不平衡问题,在先进生产力的基础之上达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科学发展观是适应当代发展要求提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二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即“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基础,但在当今时代,人并不是与自在自然直接照面,而是通过复杂社会系统的中介与自然发生联系,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又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当今社会实践的发展往往使人与社会的历史关系具有某种主导地位。在此背景下,研究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历史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理论性。
一、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单纯同一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人的社会关系存在于个人自身,集中表现为地缘、血缘和职缘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一般不会改变。
首先,个人生存发展的条件由社会共同体提供。在计划体制时代,个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共同体和国家提供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都要遵循一些共同的准则和规范,以便维持生产的有序性。个人无法制定和实施这些规则,只有依赖共同体和国家才有可能。
其次,个人发展的空间由共同体规定。在计划体制时代,我国虽然存在分工,但产权没有分散,无法形成普遍交换,个人生产的产品只能在共同体内部流通,人的发展也被限制在共同体内部。由于共同体内部产权不清,个人无法成为自己的利益主体,缺乏利益的内在驱动,导致个人发展的动力不足,容易形成吃大锅饭,随波逐流的局面。
最后,个人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共同体的发展。在计划体制时代,个人发展的物质条件、空间和动力都由共同体决定。这就是说,个人的发展完全依赖于共同体。共同体的存在、共同体的利益实现直接就是个人的存在、个人的利益实现,维持共同体的发展就是维持个人的发展。无论在个人劳动中,还是在集体劳动中,各个人都把自己当作一个共同体成员,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各个所有者及共同体的生存。当然,个人也有物质发展的需要,也要进行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劳动。但个人发展生产的目的不是发财致富,而是自给自足。个人的发展服从于共同体的发展。
二、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分化互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交换越来越普遍化,人的社会关系也发生巨大变化。交换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的相互让渡的活动和关系。要使交换顺利进行,交换者就必须有不同的物质生产能力和需要。马克思说:“只有他们在需要和生产上的差别,才会导致交换”。[1]194人与人之间能力和需要的差异与分化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分工的发展必然导致专业化,而劳动者的需要却是多样化。这样就产生了劳动者能力的单一化和需要多样化的矛盾,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解决这种矛盾。交换的发生不仅需要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还需要产权分散。交换不仅是物品的交换,而且是权利的交易和调整。马克思说:“他们必须相互承认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1]195所以过去产权单一的共同体分化为不同所有者和不同利益主体是交换存在的前提。同时,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展,也加深和促进了这种分化。于是,人与社会从共同体中分化出来,这种分化为人和社会的互动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首先,个人成为个人发展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从共同体中分离出来,每个人成为具有个性的存在物。个人在生产能力上发生了分化和区别,每个人都是自身能力的所有者,个人利益的实现成为人的发展的内驱力。由于人们各自的生产能力、欲望和需要不同,人们也就有了不同甚至对立的物质利益。这样每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利益无法由其他人通过类推来了解,只能由每个人的自我意识来把握,每个人只有通过自我感觉、自我分析、自我反省等方式,才可以达到对自己能力、需求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认识。意识不能离开实践单独存在,否则意识什么也实现不了。所以在市场经济中,人的需要和利益最终只能在自我意识的指导下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从社会整体来看,个人在成为自己利益主体的同时,也实现了社会整体利益。
其次,个人的发展要求以自我为目的。市场经济中的个人不仅具有个性,而且具有社会性。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这种社会性不是体现为人的直接依赖关系,而是体现为个人之外的价值关系。人的发展要打破共同体的限制,在更广阔的社会关系平台上呈现,而实现这种发展的经济活动必须是以自己为目的的、自由的、个性化的活动。第一,社会关系的外在性要求个人的发展具有独立性。在计划体制时代,人们的社会关系不是由人自身的活动创造的,而是在活动之前就已经存在。这种社会关系与从事活动的人不可分割,他们之间是必然的联系。在市场经济时代,人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商品、货币、资本等物的关系。这种物的关系对“一切人来说表现为外在,因而是偶然的东西。”[2]496此时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不是既定的、先在的关系,而只能是由人通过各种活动建立和创造。从事物质生产的人不是为了自给自足,而是要通过交换活动,实现自己的社会性。而交换活动的前提就是个人必须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第二,社会关系的有机性决定个人的发展具有差异性。在计划体制时代,人们由于从事共同的职业而组成职缘共同体,这种由于某种共同性而结合起来的社会联结方式可称为“机械团结”。在这种共同体中,个人发展要具有社会性,成为共同体的一员,只能表现出共同性,而不能凸显出个体的特殊性。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的社会关系通过商品、货币、资本等物的方式结合起来,这些物不是实体,而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价值关系,反映的是具体劳动中的社会性,特殊性中的一般性,所以这些价值关系是以具有差异性的个别劳动、特殊劳动为前提的。人的发展不是通过共同劳动表现出来,而是通过差异性的个别劳动创造出来,所以此时人们之间的结合方式不是以人的共同性为基础的机械团结,而是以人的差异性为前提的有机团结。社会发展以个人发展的差异性为前提,社会发展不是要否认个人的特殊性,而是要肯定个人的特殊性。第三,社会关系的普遍性决定人的发展具有自主性。在计划体制时代,人们的社会关系被限制在共同体范围内,这种固定的社会关系必然否定人的自由活动。在市场体制中,人们通过劳动和交换联系起来,价值关系成为最一般、最普遍的东西。通过这种价值关系,人的发展超越了自然和人为的一切限定,打破了共同体的边界,获得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马克思说:“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109既然市场经济的本质关系肯定个人的自主和自由,那么此时个人要建立普遍的社会关系,实现自身的发展,就必须是一个以自己为目的,进行自主决策、自主行动的个人。
再次,社会发展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在计划体制时代,共同体成员之间在生产能力和物质需要上基本相同,共同体成员的存在和生活状况依赖于共同体的性质、能力和地位。共同体的地位取决于共同体成员的能力和活动,这样共同体整体与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是一致的。在市场体制中,物的交换关系取代了人的直接依赖关系,出现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分离。前文指出人的发展以自己为目的,人成为自身发展和个人利益的实现主体。那么公共利益只能由社会整体来实现,市场经济中的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不同物质需求,但他们利益和需要的满足都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因而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主要指正常的交换关系和市场秩序。马克思指出:“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3]28
最后,社会发展以国家为主体。在自然经济时代,社会联系不仅表现在共同体之间,而且也表现在共同体内部。国家维护共同体之间的联系,共同体调节自身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此时,虽然社会整体的范围扩大到国家,但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职能还没有完全归于国家,共同体始终是社会整体的不可或缺的代表。在市场体制时代,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性质都发生了根本转变,普遍的交换关系打破了共同体的壁垒,使本来毫不相干的人联系起来。社会关系的扩展使得共同体已经无力承担社会整体的代表,国家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恩格斯说:“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4]755
三、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提出科学发展观不是要回到计划体制时代的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同一,而是要达到两者互动基础之上的统一即和谐。
首先,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和谐的基础是两者互为条件。在计划体制时代,人与社会同一的基础在于他们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个人的存在和个人利益的实现完全取决于共同体的存在和利益的实现状况,所以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同一的基础是互为目的。在市场经济中,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是互为目的,而是互为条件。个人是实现个人发展和自己利益的主体,在市场活动中,个人追求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国家是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主体。两者是相互制约,互为条件,不能简单的用一方的利益来否定另一方的利益。
其次,人的发展对社会发展的依赖。人的发展与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前提。第一,人的发展依赖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在市场经济中,人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与其他人的交换过程中实现的,所以人必须是独立自由的交换主体,这种主体地位是由市场经济的制度所决定。哈耶克说:“能够给个人以自由的惟一途径就是通过这样的一般原则来界定他决策的范围”。[5]19所以只有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才能保障市场主体的独立自由。第二,人的发展依赖于公共产品的完善。公共产品主要指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产品。这些公共产品具有较明显的外部经济效应,可以降低私人企业的生产费用。公共产品不仅可以降低生产费用,还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指市场交易中制定合约所需的成本和执行合约所需的成本。这些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市场交易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多少。而政府提供的各种维持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可以降低费用。因为这些法律制度使每个人事先就知道其他人对他的行为会做出的反应,这就减少了个人决策中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交易费用。第三,人的发展依赖于经济整体的平衡和增长。个人价值的实现依赖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状况,只有整个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相互平衡的发展,各种产品在价值形式和实物形式上都得到补偿,社会分配关系达到和谐,个人的价值才能够完全实现。
再次,社会发展对人的发展的依赖。在市场经济中,社会发展的内容和目标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实现社会整体的均衡。而这两方面任务的实现都以个人利益实现为前提。一方面,政府建立各种基础设施,提供社会保障和制定各种法规等都需要大量支出。这些支出主要来自于社会成员上交的税收。市场经济的税收都是和个人、企业的收入相联系。另一方面,社会发展要实现整体均衡需要每一个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获得最大化利益。西方均衡理论认为:“所谓‘一般均衡’,便是指在整个市场体系中所有行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和供求相等。”并且指出:“利益最大化是市场均衡的最基本涵义,供求相等只是所有的人追求最大化基础上相互作用的结果。”[6]
最后,社会发展依赖于个人的自由竞争和创新。现代分工的复杂性与理性的有限性使社会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社会的发展,权力分散就成为必然。由于任何人都不能有意识地权衡所有必须顾及的因素,各个企业只能调节他们自己的活动,去适用只有他们才知道的事实,而不同个体的目标往往相同,竞争就不可避免。自由竞争更重要的是解决激励问题。虽然其本身不可能完全有序化、适度化,但它却是市场资源配置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而自由竞争的规范化和自律化则形成了市场经济制度,并更有效地调节社会资源。从个人创新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时代的社会整体不是相同要素的累加,而是不同要素的互补和依赖。社会整体的发展,以个人能力、需要和利益的差异为前提。马克思说:“个人之间以及他们的商品之间的这种自然差别,是使这些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动因,是使他们作为交换者发生他们被假定为和被证明为平等的人的那种社会关系的动因。”[1]195所以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依赖于人的个性发展,依赖于个人的创新活动。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卷 (上)[M],人民出版社,197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卷 (下)[M],人民出版社,1979.
[3]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M],人民出版社,1988.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M],人民出版社,1995.
[5]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6] 樊纲:《现代三大经济理论体系的比较与综合》[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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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5955(2010)03-0028-03
2010-06-16
吴楠 (1977—),男,江苏徐州人,徐州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哲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研究。
(责任编辑:吴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