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收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2010-08-15李娟
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增加农民收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李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农民富则天下富,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限制性条件是农民增收空间有限,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一要加强新农村建设示范宣传,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二要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科技支持力度;三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要实施民生保障工程,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
新农村;特色农业;就地致富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涵盖了多方面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就我们走访的新农村的试点村情况来看,其资金来源主要来自政府支持、企业赞助或当地农民自筹。但是前两种筹资渠道都是靠外界的输血,即便农村的住房、道路等硬件搞上去了,如果农民没有永续性经济收入,新农村建设就会流于形式。最关键的就是要使农民能够就地致富,增加农民收入,这是解决全部农村问题的核心所在。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示范宣传,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
许多农民对新农村一知半解,如何建设更不知从何入手。首先要加强宣传,典型示范,让带头人到全国先进村进行实际考察,让其亲自感受新农村的气息,学习当地的具体做法,而不是纸上谈兵。太原市所辖的娄烦县是国家典型的贫困县,一直是太原市帮扶的对象。扶贫工作已近二十多年,但是变化并不大。最根本的原因是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恶劣,山地多,耕地面积少,农民缺乏致富的突破口。许多农民就守着自家的几分地,几乎半年的农闲时间,无事可做,就在村边路口晒太阳,打牌度日。如果思想观念不彻底转变,穷根子是挖不掉的。所以,要大力宣传,让他们有危机感,从思想上让其认识到什么才是幸福生活。要让他们树立自强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增收靠自强的意识。
二、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要实现农村经济的突破性发展,还需要有突破性的科技支持。要大力加强对农民的科技知识教育,授之以渔。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科技含量,增加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科技支撑。一要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场,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同时为农技人员的发展创造条件,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获取合法收入,带动农民致富;二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三要充分利用正在广泛开展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向农民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信息量大、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生动直观,有着遍布全国广大农村的远程教育接收点,不仅可以作为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培训点,而且可以成为农村信息化的示范点,成为广大农民学习现代农业知识和实用技术的致富点,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之前的职业技能传授点,成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娱乐点;四要根据不同农民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施教。要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对农民分出不同的类型、层次,对文盲、半文盲的农民要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对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民要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尤其是农业技术职业教育;要针对部分农民群众中存在的陈旧观念和不良陋习,进行科学知识和优良传统教育;要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要用良好的民风、村风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帮助农民群众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以良好的村风、民风营造良好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培养“四有”新农民。
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发展的瓶颈,农村基础设施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首先,“要想富,先修路”。公路和交通是实现农村发展的先决条件,许多物产丰富的乡村苦于交通不便无法发展。因此,应优先发展贫困地区公路修建事业,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人力投入和资金投入。同时,这也是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的有效和重要途径,一举多得。其次,要大力加强农村通信和网络工程建设。这些硬件设施是加强城乡联系,提高农民文化和科学水平的基础,有利于农村经济商品化、农业生产技术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再次,要全面整修农业排灌系统。农业排灌系统的先进和完善不仅是农业生产技术发展的标志,更关系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态系统的改善。
四、实施民生保障工程,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而提出的一项根本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势头很好,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是,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县区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及弊端,及其导致的保障性、发展性不够,这些应引起我们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农合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合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享受补偿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知之甚少,导致不少农民原本认为能够报销的费用因得不到补偿而产生误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二是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不够适应。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中,本应起着重要枢纽作用的乡镇卫生院,目前却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现有人员技术素质低,人才严重匮乏,使其满足不了农民求医看病的需求,其中80%以上的病人不得不去大医院就医,从而加大了农民看病成本,也不利于新农合和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整合医疗资源,城镇对口支援农村,县级卫技人员晋升职称必须到基层工作一定时间”的相关政策,不要流于形式,帮助卫生院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受益面不够合理,主要承担大病风险,但一些慢性病不住院治疗但费用很大,所以应把一些常见的慢性病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一定比例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偿,扩大农民的收益面,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
[1]董玉虎,高连江.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经济权利保障[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06,(增).
(责编:施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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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6
李娟(1963-),女,1987年毕业于山西大学经济系,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