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法学评论》引证体例
2010-08-15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引证体例
为了统一《中国海洋法学评论》来稿格式,特制定本引证体例:
一、书写格式
1.来稿由题目(中英文)、作者姓名及简介、内容摘要、关键词和正文构成。
2.来稿正文各层次标示顺序按一、(一)、1、(1)、①、A、a等编排。
二、注释
1.注释采用页下重新计码制:全文以页下脚注形式重新编排,注释码置于标点符号之后。
2.引用中文著作、辞书、汇编等的注解格式为:
(1)傅崐成著:《国际海洋法——衡平划界论》,台北:三民书局1992年版,第118页。
(2)魏敏主编:《海洋法》(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教材应列明为何种教材。
(3)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规选编》,海洋出版社2001年第3版,第56页。——不是初版的著作应注明“修订版”或“第2版”等。
3.引用中文译著的注解格式为:
(1)巴里·布赞(Barry Buzan)著,时富鑫译:《海底政治》,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78页。
(2)联合国新闻部编,高之国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介》,海洋出版社1986年版,第67页。
4.引用中文论文的注解格式为:
(1)傅崐成:《中国周边大陆架的划界方法与问题》,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5页。
(2)司玉琢、朱曾杰:《有关海事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关系的立法建议》,载于《海商法年刊》1999年卷,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3)傅崐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评析》,载于厦门大学海洋法律研究中心编:《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2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第58页。——载于论文集中的论文。
5.引用中译论文的注解格式为:
中川淳司:《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国际法上的技术规限》(钱水苗译、林来梵校),载于《环球法律评论》2003年第2期,第248~249页。
6.引用外文著作等注解格式为:
(1)Christopher Hill,Maritime Law,3rd ed.,London:Lloyd’s of London Press Ltd,1989,p.69.
(2)Connie Peck and Yoy S.Lee ed.,Increas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Hague: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97,pp. 109-110.——编著应以“ed.”标出。
7.引用外文论文的注解格式为:
Jonathan I.Charney,Compromise Clauses and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ICJ,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81,1987,pp.855-856.
8.引用网上资料的注解格式为:
(1)郭文路:《传统捕鱼权和专属经济区制度》,下载于http://www.riel. whu.edu.cn/lunwenshow.asp?id=709,2004年5月11日(此处标明的日期为引用者上网查询的日期)
(2)John Hare,Maritime Law Update South Africa 2002,at http://www. ports.co.za/legalnews/article_0732.html,14 May 2004.
9.引用报纸的注解格式为:
(1)王曙光:《海洋开发关乎民族复兴》,载于《人民日报》2003年4月28日第11版。
(2)《中方重申钓鱼岛问题原则立场》(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载于《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7日第3版。
10.引用法条的注解格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2款。——条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三、数字
1.年、月、日、分数、百分数、比例、带计量单位的数字、年龄、年度、注码、图号、参考书目的版次、卷次、页码等,均用阿拉伯数字。万以下表示数量的数字,直接用阿拉伯数字写出,如1458等;万以上的数字以万或亿为单位,如9万、10亿等。
2.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6年不应简作96年。
3.表示数值范围的起讫用“~”表示,如第10~15页;表示时间的起讫用“-”表示,如1980年-1982年,1990年7月-8月。
四、图表
1.表格规范:表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号与表题空一个汉字位置,表题末不加标点。表题置于表格正上方,表内数据用阿拉伯数字。
2.图的规范:图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图号与图题空一个汉字位置,图题末不加标点。图题置于图的正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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