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处方报损分析及修正(三)
2010-08-15杨晓军
杨晓军/文
验光处方报损分析及修正(三)
杨晓军/文
(续上期)
病例4:临界年龄的“配镜需求”不能单靠患者表述。
1 病例资料
男性,43岁。主诉夜晚看不清楚,要求验光配镜。裸眼视力(远):右 0.5,左 0.3;精调 OD-0.75=+1.25×160=1.0-、OS-0.37=-2.25 ×100=0.9;ADD=1.50D。处方(近):OD+1.00=+0.75× 160=0.8,OS-0.50=+1.00×10=0.8。取镜时,发现戴镜后不能看远(头晕),看近时,比不戴镜略清楚一些,感觉配镜“意义不大”,要求重新验配。
2 处方修正
重新进行视光学检查:裸眼视力右0.5/0.8,左0.3/0.8;远矫正OD-0.75=+1.25×160=1.0-、OS-0.37=-2.25×100=0.9;ADD=1.25D=1.0(OU)。重新沟通后得知,患者目前看近无困难,亦无视疲劳症状,只是想配一副晚上开车时佩戴的远用镜。遂修正处方为:OD-0.50=+0.75×160=0.8,OS-0.50=-1.50×100=0.8-(远用)。试戴有轻微头晕、眼胀等症状,但患者感觉影响不大,愿意适应。
3 报损分析
此例报损的原因是对患者的真实配镜需求掌握失准。43岁已属发生或接近老视眼的临界年龄,患者验配时描述的临床症状可能不清楚,因此对于自己究竟应该配远用镜、近用镜或是两者都配不一定能表述清楚。尤其是伴有轻度远视、近视和散光、又无戴镜史的情况下,其配镜目的更不容易说清楚。当然,该病例不排除患者“反悔”、“出尔反尔”的可能性,但一个经验丰富的验光师应该了解:①轻微屈光不正的老视眼的临界年龄,主要症状和主要矛盾发生于视远状态,也可伴有轻微屈光不正引起的视近疲劳;②轻度调节储备不足所致的老视状态,大多数可通过远移阅读物代偿。因此,对于有轻微屈光不正的临界人群,不能单纯依赖于“主诉”,验配前的问诊一定要细致、全面,必要时应进行模拟场景还原,切实把患者的真实配镜需求了解清楚,不要犯“南辕北辙”的低级错误。
病例5:老视镜的验配应强调适当低矫原则
1 病例资料
女性,55岁,无戴镜史,欲配老花镜,用于做针线活。视光学检查:远矫正OD+0.50=+0.75×170=1.0,OS+0.50=+0.50×5=1.0;ADD=2.00D。处方(近):OD+2.50=+0.75× 170=1.0-,OS+2.50= +0.50×5=1.0-。配适不良症状:太清楚导致头晕,不能适应。
2 处方修正
重新进行视光学检查:裸眼视力0.5/0.5(OU),远矫正OD+0.50=+0.75×170=1.0,OS+0.50=+0.50×5=1.0;ADD=2.00D=1.0-(OU)。修正处方:OD+2.00=+0.75× 170=0.8-,OS+2.00=+0.50×5=0.8-。试戴满意(虽比第一次配的略为模糊,但已能实现做针线活的目的,且无明显头晕)。
3 报损分析
用于做针线活的老视镜,一般讲无需把“针鼻儿”也看得真真切切。线头捻细点,认准“针鼻儿”的大概位置就行了。再说对于55岁的年龄、第一次配戴老视镜患者,本身对眼镜的适应能力就差,如果一次给足3D的老视镜,虽然清楚,但却不能保证舒适度。当然,有的患者希望配镜矫正后,能把物体看得“真真切切”,却不了解配戴高度凸透镜可能产生的不适感,有“过高”的配镜愿望。遇到此类患者,验光师应耐心解释,认真沟通,讲清道理,力争降低其过高的期望值。
病例6:改变中年人多年的戴镜习惯要“多留余地”
1 病例资料
女性,40岁,办公室人员。原镜OD-5.00,OS-5.75,光心距59mm。自诉原镜不清楚,欲重配远用镜。视光学检查:OD-6.87=1.0,OS-6.87=-0.50 ×30=1.0。处方:OD-6.00=0.5,OS-6.25=0.6,配适不良症状:视疲劳、眼累、眼胀,无法适应。
2 处方修正
原镜矫正视力右0.2,左0.3(此镜已佩戴近10年),重新进行视光学检查:OD-6.87=1.0,OS-6.87=-0.50×30=1.0。遂先给予OD-5.50,OS-6.00试验性配戴,半小时后自诉眼累、眼胀症状明显减轻,感觉能够适应,且比原镜“清楚了许多”,愿意按此屈光度配镜。遂修正处方为:OD-5.50=0.4,OS-6.00=0.5。
3 报损分析
此例如不考虑年龄、职业特点、原镜佩戴时间等要素,屈光度增长得并不多,新镜的矫正视力也不算太高。但其毕竟接近老视眼的年龄了,又从事办公室工作,如果突然给患者的右眼提高1D,左眼提高0.5D,看远是比以前清楚了,但看近需要比以前分别多付出1D和0.5D的调节,这对储备调节接近不够用的患者来讲,结果只能是“好心得不到好报”。稍微提高一点度数,矫正视力会提高一点,把道理讲明白,是处理这类病例的“要诀”和经验之谈!
(未完待续)
作者单位:河北康明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