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活力的思考
2010-08-15李尚敏车跃光吕占领
李尚敏 车跃光 吕占领
(安徽省宿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安徽宿州 234000)
激发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活力的思考
李尚敏 车跃光 吕占领
(安徽省宿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安徽宿州 234000)
本文深刻分析了目前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找出了龙头企业缺乏活力的深层次原因,系统提出了激发龙头企业活力的对策和建议。
激发;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活力
一、基本情况。
生猪产业是安徽省宿州市畜牧业的支柱产业,年均总收入约占全市畜牧业总收入的60%、农业总收入的22%。2008年,全市生猪存栏达246.37万头,其中能繁母猪29.41万头。出栏391.01万头,猪肉产量29.48万吨,是全市肉类总产量的71.43%。埇桥区、灵璧县和泗县已成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现代化生猪产业,大力培育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产业化经营核心。省、市级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现有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19家,资产总额达16亿元,占畜牧业龙头企业资产总额的73%,其中超亿元的4家。年营销总额27亿元,占畜牧业龙头企业营销总额的70%。并拥有省级优良种猪A级企业6家,AA级2家,三元杂交猪普及率70%,生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家。2008年,全市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场 (户)1548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52%。投入资金3180万元,新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119个,带动农户33.37万户,带动农户数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6%,参与产业经营的农户比普通农户平均年收入增加1000余元。为提高产业化经营效益,同期又建立了生猪产业合作组织48个。宿州市生猪产业正打破传统分散养殖规律,向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效益化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效益评估体系缺位。
宿州市生猪产业多以非农产业作为投资主体,大部分龙头企业是依赖政府扶持成长起来的,他们的管理和经营理念,或多或少地漂移在国企和民企之间,缺乏龙头企业是现代化产业核心的意识,没有产业升级和挖潜增效的紧迫感,不能主动带领农民用现代养猪方式增收。一些龙头企业经营赚钱了便邀功请赏、招摇过市;亏损了就去找政府要政策,要资金。甚至有部分企业年年要扶持,年年没盈利。我们认为,其症结是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效益评估体系缺位。对企业主投资很小的大的龙头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没有量化的评价,企业之间没有比较和竞争,没有企业经营失误的问责,龙头企业就不可能发挥产业基地的功能,市场经济的杠杆也无法撬动企业的产业积极性。要实现现代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价值,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及时建立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效益评估体系和问责制度。
(二)中介组织功能异化。
现代生猪产业的市场运作离不开中介组织,中介组织利用其联系政府、企业、市场和各种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社会组织的优势,为企业运作的各个环节服务,是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但是,对应宿州市近3000个一定规模的生猪企业、小区和大户,只自发成立了48家中介组织 (合作的形式),这些中介组织大多依托养殖大户。因为组织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合作意识差,章程不明确,中介功能只停留在收益相对稳定的流通环节,形成了 “养猪半年,不如屠夫半天”,“中介只管赚钱不管赔钱”,“市场风险去找养猪老板”等说法。有些中介组织甚至以 “二政府”、 “官场能人”自居。严重扭曲了中介组织的功能,挫伤了养猪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
(三)企业文化建设滞后。
龙头企业集中了大量的优质产业资源,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引导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的提高产业效益。可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宿州市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认同企业文化是企业软实力和无形资产,他们只会用管理制约人的行为,而不善于运用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的品位。以至于企业的管理者缺乏理想信念和战略眼光,职工缺乏道德准则和工作动力,企业也失去了发展的活力。
(四)融资渠道不畅。
政府培育一批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并逐年注资建设标准化猪舍,但是作为生猪产业发展的主要补充,许多养猪农户和小型企业却一直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因为金融部门认为投资养猪业风险大,有惧贷心理,加之贷款额度小且手续烦琐,未建立长期有效的信贷机制,很多具有一定规模和丰富经验的养殖户及加工企业融资困难,无力扩大再生产,部分务工返乡的农民,愿意进入“公司+农户”养猪企业,只也能去借“高利贷”。
三、对策与建议。
(一)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激发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活力。
1.把企业交给市场,政府做好裁判员。
在培育现代生猪产业初期,政府大力扶持一批龙头企业,是正确的发展战略。但龙头企业的产业发展不能再依赖政府,政府应迅速转变职能,把现代市场主体交给市场,从宏观和量化两方面去评估龙头企业的成长和贡献。我们建议,相关政府组成部门应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龙头企业责任、义务等,研究制定尽可能细化的评估细则和问责制度,对龙头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情况、政府投入与企业产出、扩大再生产的进程、产业升级的成果、产品市场占有率、带动中小企业作用等,进行分析评估。优与劣、经验与教训、问责与嘉奖等都能积累成企业成长的财富,不断激发龙头企业的活力,使其成长更加健康。
2.培训企业家与专业人员,政府做好教练员。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专业技术人才是企业的脊梁。宿州市生猪产业正在从传统养殖向现代企业过渡,高素质的“企业家”和 “专业人才”都非常馈乏,这将制约现代企业的正常发展。我们建议:把人才培训工作做为龙头第一课,由劳动部门牵头、宣传,农业、人事、经济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通过授课、走访、论坛、考察学习、理论和实践考级等手段,快速培养一批现代生猪产业所需的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才。
3.抓 “大” 不放 “小”,拓宽 “公司+农户”的空间。
生猪产业的规模不仅取决于龙头企业的大小。从2008年有关数字分析,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近60%,但宿州市生猪存栏和出栏数却减少10%。这说明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效能、 “公司+农户”的规模在递减,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一是鼓励农户 “空心村”的空地、山坡地、布局调整不用的校舍等加入生猪产业公司;二是能否依法通过民间借贷 (绝非高利贷),解决中小型产业融资的问题。
(二)规范中介组织,提升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效益。
现代生猪产业的经济活动离不开中介组织,没有高水平的中介机构承接从政府中分离出来的大量管理和服务职能,政府职能转变不可能彻底,也难以达到政府职能外移的预期效果。根据宿州市情况,应及时培育100家左右的中介组织。我们建议:在规范中介组织章程功能的前提下,通过自发——自愿组织——政府督察——与政府互动,逐步成立相应数量、功能规范的中介组织,无论中介组织形式如何,一定要做到:为企业寻求科技合作单位,找信息、跑项目、搞开发、做咨询、送技术、开展技术示范、经营销售等,真正成为企业利益的共同体,为企业挖潜增效的每个环节做好服务。
(三)建立企业文化,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文化是企业进步的催化剂,特别在宿州市的生猪产业转型时期,建立企业文化更能促进现代企业兴旺发达。我们建议:龙头企业要率先在产业发展中积累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等企业文化要素,凝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被广大员工认同和遵循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打造我们自己的企业文化,引领我们的企业以 “善于待猪,宽于待人”的哲学文化,在现代生猪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