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区种子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10-08-15董清勇
董清勇
(鲁山县种子管理站,河南 鲁山 46730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随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种子生产经营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生产区和调入区。目前,鲁山县耕地面积3.6万hm2,其中常年玉米种植面积2.5万hm2,需种量近70万kg;小麦种植面积2.8万hm2,常年需种量约300万kg,需种量基本全部依靠调入,属典型的种子调入区。近年来,针对鲁山县种子市场的特点和易发生的问题,县种子管理部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同行的原则,进行了调入区种子管理工作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调入区种子市场的主要特点
1.1 品种多,单个品种种植面积少
据近年来对种子市场的调查,鲁山县种子市场常年玉米种植品种近50个,小麦近30个。实际销售中,种植量最大的单个品种销量也不过15万kg,最少的销量不足1000 kg。
1.2 经销商多,平均销量少
鲁山县全县25个乡镇,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3家,县级代理商8家,乡镇零售商234家。平均每个批发商销量为9.8万kg,零售商销量不足0.3万kg。
2 调入区种子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品种良莠不齐,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由于市场上品种多,特别是部分经销商争做品种的区域代理,从而使一些不规范的品种流入市场,其中以“新瓶装老酒”(淘汰落后品种起新名)、“老瓶装新酒”(老名称装新品种)等为主要形式。
2.2 经销商素质不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鲁山县234家种子经销商具备的文化程度差异很大,农业知识、种子常识掌握程度不一,法律意识也有差异,服务的质量与效果难以保证,致使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3 农民科学选种难度大
在乡镇的种子零售场所,每个门店品种多者三四十个,少者一二十个。虽然说品种多,选择余地大,但很多农民却感到无所适从。经销商一般主要介绍的是利润更高的品种,而较少关心购种者对品种的生态适应性、丰产性、优质性和抗逆性的需求,从而可能给丰产丰收埋下隐患。
2.4 市场监管难度大
由于品种多,经营者多,管理工作量大,而管理人员少,经费严重不足,使管理的难度增大。鲁山县种子管理站现有人员8人,其中从事执法工作的5人,如将鲁山县25个乡镇排查一遍需要大约45 d,经费支出约18000元。而近年来种子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处理起来则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往往是接到投诉才管理,这对于保证种子使用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极为不利。同时,由于品种多,管理者掌握的信息有限,对部分品种不了解,导致在市场检查中,有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3 把握特点,针对问题,努力做好种子管理工作
3.1 完善机制,切实加强种子管理
为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鲁山县根据《种子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如《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告诉群众怎么选种、购种,如何保存证据,清楚维权;《关于规范鲁山县种子市场秩序的公告》规定了种子准入的5项基本条件,以及严厉打击的10种违法行为,使经销商懂得从调种到销售终结所必须完善的手续及程序;《关于做好鲁山县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了经销商的责任,做到规范经营,明白经营等等。以上措施的出台,对于规范经营人员、经营行为、纠纷处理及档案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2 加强宣传与培训,努力提高守法经营水平
鲁山县十分注重涉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涉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力求通过培训和宣传,做到管理部门依法执法,经营者守法经营,使用者知法维权。在平常的工作中,除利用报纸、宣传单、电视台等进行宣传外,还着重对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如2007年8月,组织全县180多名经销商分3批举办了培训班,专门编写了《鲁山县种子经营必备手册》,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法律法规、种子基础知识、高产栽培技术、纠纷处理及相关经营常识。通过培训,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鲁山县种子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健康发展。
3.3 试验示范,公开推荐,引导农民选购良种
鲁山县近年来持续开展了玉米、小麦品种试验示范工作。近3年来,承担河南省、平顶山市试验品种36个,展示示范品种236个,召开现场会9次,参加人员200余人。利用送科技下乡、宣传日等专项活动,将品种的丰产性、抗逆性和适应性等特征及有关购种常识印发给广大农民,引导农民科学选种。
3.4 依法行政,推进种业法规的落实与执行
鲁山县在种子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一是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鲁山县除在平时工作中做到例行巡查外,重点做好春秋两季执法大检查。二是突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根据每年种子市场的特点,确定检查的重点。如前几年重点检查品种的审定情况,近两年则重点检查包装是否规范,并结合近两年实施的良种补贴,重点检查供种企业。三是严检查、轻处罚、重教育。在检查中对陌生的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证号、品种描述等均仔细地对照审定公告查验,分轻重查处出现的问题。对未经审定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包装或手续不齐、不规范经营的偏重处罚,并教育引导。四是严格程序,依法办案。在种子案件办理中,我们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注意程序合法。同时,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准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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