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临近高压线的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
2010-08-15李顺阳
李顺阳
(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东阳 322100)
1 概况
某工程位于一条交通要道南侧,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平面形状、建筑总高度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本工程采用的1台QTZ80t·m自升式塔吊只好安装在本工程4号楼南侧,塔身中心距建筑物4.5米处,该塔吊工作高度约50m,起重臂回转半径55m,其首次安装高度约24米。
2 现状分析
塔吊塔址确定后,在塔机作业区内,距离塔吊北侧约45米处有一路高压线 (东西走向),高压线杆高度约为10m。由于东西向的高压线处于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前端10米左右)的覆盖范围之内,高压线路距离塔吊初次安装的垂直距离约5米。塔机安装能满足国标(GB5144-85)规范的规定,但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一部分高压线防护要求: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4~6m。第3.1.4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另外,在塔吊伸臂旋转范围内,如突遇停电,又刮起大风的特殊情况下,若塔吊正处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旋转机构因停电又不能立即采取制动措施;由于受风标效应的影响,伸臂继续随风向而旋转,极有可能造成吊索或吊物碰触高压线路的危险。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为了安全生产和塔吊的安全运行,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项目部特组织专项科研小组进行技术攻关,经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一套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接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方案措施确定与实施
3.1 搭设高压线防护架,高压线防护架低部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高度6m,6m以上采用毛竹脚手架搭设,高度6米(高出外电架空线2米),长度约40米(按现场塔吊工作半径确定),搭设位置见平面示意图(略)。毛竹立杆间距1.5~1.8米,横距1.5米。底步高度4.8米,从第二步起,每步高度1.8米。总高度12米。
3.2 严格控制塔吊在逆高压线路方向的北半区施工区域的2300安全区范围内进行吊运作业。并且在旋转机构2700处设置超限制动装置,在2300与2700之间的东北向各200范围内作为警戒区,非特殊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及项目经理批准,塔吊伸臂不得随意进入禁止区,并采取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和严禁吊运超过4m长的物料。
3.3 塔吊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4级以上风,或如遇风力继续加大时,塔吊司机应立即迅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2m处,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标效应情况下,伸臂自由旋转,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压线路。其大臂及吊钩上升高度只要脱离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也不会造成塔吊在刮大风时,因强行制动旋转机构而以致损伤设备或造成倒踏事故。
3.4 安全作业区作业区时,回转只许二档微动,严禁在快档下旋转,否则视为严重违章作业,由塔吊指挥及项目部安全员随时监督。
3.5 限制小车在塔吊大臂上的运行最大伸长量和吊钩的吊、装、运高度。经测量检查,小车平时只能伸长长度为大臂上45米刻度标记范围内,吊钩在吊起物料后,吊钩尽量提高到最高能运行的高度,待到具体下放位置后,再下落物料,保证其小车在大臂上滑行距离及吊钩上升高度均有足够的距离尺寸以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3.6 严格塔吊的调运操作,由于塔吊北侧为九亭大道,行人较多,塔吊应尽量减少九亭大道一侧吊臂运行;平时塔吊回转时起吊钩的高度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下班后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做好检查,吊钩、钢丝绳的回收位置也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
3.7 及时提前做好塔吊附墙,施工至地上结构三层时,进行塔吊的附墙,并将塔吊一次性升高至35米,保证足够的距离,避免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3.8 设置高压静电释放装置和防护设施。
a.沿起重臂、平衡臂及塔冒敷设一根4mm2的铜芯呈环行联结并可靠接地 (可连接避雷装置);每台塔吊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亦可与基础主筋焊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Ω。
b.电工跟踪监测塔吊静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出现静电,在吊钩上做一绝缘套,并定期更换。
3.9 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高压绝缘垫,所有电器装置保持绝缘良好。
3.10 对塔吊的设备电气装置进行检查,使用五芯电线,做到电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能起应有的作用。
3.11 严格做好物料的吊、运、落等日常工作,防止物料坠落,尤其是在塔吊旋转运行临近高压线警戒区时,应加倍谨慎小心。
3.12 严格对塔机进行日常的检查验收,并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挂钩工、电工及涉及到塔吊使用的操作工人就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塔吊作业信号、手势、旗语,多塔作业和预防高压线等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使其达到密切配合、熟练操作,与此同时,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操作责任人,做到万无一失。
4 其它注意事项
4.1 各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4.2 防护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4.3 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4.4 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确保24h有塔吊司机值班,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应急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5 塔吊驾驶员与塔吊指挥工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4.6 塔吊指挥工应与塔吊驾驶员配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塔吊指挥工,塔吊指挥工未经现场安全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4.7 现场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错误。
4.8 指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塔吊指挥工与塔吊驾驶员的应答制度,即,塔吊指挥工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塔吊驾驶员,待塔吊驾驶员应答后,塔吊指挥工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4.9 加强塔吊的日常管理,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做到总体协调,需制定一系列有关塔吊的规章制度、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以便管理。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