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路债务问题的探讨
2010-08-15陈仲明
陈仲明
(山西专员办,山西 太原 030001)
1 公路债务问题
1.1 公路债务包袱沉重
全省目前公路总债务约1 300亿元,其中:已不收费的二、三级公路,截止2008年底债务余额为425.27亿元,占总债务32.71%。符合国家认定条件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后债务余额约310.18亿元,按中央债务负担规定,地方政府负担约279.18亿元,如果包括省统贷的村村通公路56.50亿元,占2007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41.66%。新一轮的公路正在大量投入扩建,债务逐年在增加,这部分债务包袱沉重财政承担困难。
1.2 调控不力促使债务增加
一是超载损路增加债务。全省前一轮公路建设由于煤炭行业增速较快,晋煤外运压力较大,加之国家生产销售大吨位车辆失控,在这大形势下限超显的无能为力,已运营公路路面损坏频繁。如汾屯线两年之内大修达到4次,资金投入占到投资的4倍,不修不行,修了又坏,形成了投资的浪费。二是规划与实际不相适应。在二级公路建设中,如董榆线路段车流量较大,需要分解车流量,但规划设计已建成的太谷-榆社线为三级路,导致瓶颈,未能起到车辆分流,急待“三改二”,要修建就增加债务,又形成了资源的浪费。三是投入与产出不能效益最大化。从公路建设的规划上由于受地方资金匮乏的影响,原来的二级路由于车流量的增加已经不适应当地经济的发展,急需“二改一”。这样里程缩短、运输成本降低、社会效益增加。但这些项目只能在改造和修理上维持原状,最终也达到“二改一”修路的成本,同样是资源的浪费,不尽科学合理。
1.3 投资管理不尽规范
在公路债务调查中发现,一是个人集资借款按国家金融政策,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集资纳入乱集资范围,然而公路投资资金缺乏,部分公路分局自行在公路建设中继续实行个人集资借款形成351万元债务,属于政策执行不到位现象。二是2008年之前沿黄干线、马走线建设工程分别取得了共计3亿元的贷款,工程已接近完工。2009年7月批复了计划及概算,形成先贷款后立项。三是截至目前全省公路建设形成应付未付工程款3.19亿元,因资金筹集不到位,形成了拖欠工程款行为。四是债务核实认定中出现多计贷款307万元,少报贷(借)款1 905.26万元,漏报3个项目共4.6亿元。
2 建议
2.1 化解公路债务的政策思路
费改税后,撤销二级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债务已经形成,为了甩掉公路债务包袱,化解债务需要有积极的态度来解决,中央在认定债务中考虑了中西部地区的特殊情况,但是对中部地区的煤炭大省特别是山西的晋煤外运,因车流量大公路投入也大,债务偿还能力低。一是参照西部债务负担比例,适当减轻地方的负担,促进债务消化。二是要出台鼓励政策,每年中央返还的公路债务补贴要与地方财力消化挂钩,适当增加奖励鼓励,促进债务消化。
2.2 公路建设投向与发展
公路投入作为基础性建设,新一轮的公路建设又再启动,最重要的环节是解决规划问题,规划要与发展科学安排。高速和一级收费经营性公路,政府投资修路,管理要严格区分。一是按照公路规划的网络设计,结合实际论证评估,量力而行,在进行新一轮的规划安排,把那些影响经济发展、车流量较大、公路级别跟不上地进行优化规划,科学合理地调整规划设计,完善高速公路建设,适当增加“二改一”的收费公路。二是政府要掌控批复计划、概算,资金筹集不到位的不予批复,要制定公路完工的考核办法,以形成计划外债务的要予以追究责任,促进公路规范化管理,控制公路建设债务的增加。
2.3 实现公路建设资金的有效监管
经营性收费公路仅掌控在一级和高速公路,取消统贷统还,实行谁经营谁贷款,按投资比例市场规律运营,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自身监管;二级以下不再实行贷款修路,由政府根据财力投资修建,财政、审计对资金的核算进行加强监管。二级以下暂未撤销的买断经营权,收费经营路逐步由政府收回管理,真正体现基础建设纳入公共性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