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政治民主
2010-08-15江明生
江明生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贵阳 550001)
政治基础就是指政治发展的根本或起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发展的根本或起点,显然是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列宁曾明确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1](P2)社会主义政治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政治形态,应该包括四个基本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机制;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社的民主政治意识。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互为依赖、相辅相成的,并联结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制度是政治机制、民主政治生活、民主意识的基础和依托;政治机制是落实政治制度和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和路径;民主意识是维护和落实政治制度、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思想武器,同时也是建立和完善政治制度、政治机制的重要精神动力。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
中国国家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这些制度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政治体制和制度层面上给予法制的保证,这是民主的实质内容。
这些政治制度中,党的领导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党的领导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党的领导制度主要表现在党的政治、组织和思想文化等领域的领导作用的制度化。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政体”[2](P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中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2](P1)其坚持三条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有权共同决定和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3](P68)
以上这些政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些制度保证了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政党组织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要使这一制度落实到现实生活层面上,离不开政治机制。
二、社会主义政治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机制基础
政治机制是政治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没有好的政治机制,政治制度落实就很困难或无法开展;良好的政治机制,能有效促进政治制度的落实并发挥重大政治功能。一个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只有依靠良好的政治机制,才能促使其更好地实现民主。这种政治机制可以称为形式民主,即是说通过形式民主的政治机制来保证实质民主的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机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得以落实的政治程序、方法等的总称,主要有:民主集中制、政治协商和协商政治。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4](P570)党的十二大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最基本最核心原则: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等。[5](PP38-39)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原则,是党内进行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科学机制,也是国家机关实现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等所必须坚持的重要机制。
政治协商是一种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和机制,是指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国家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讨论协商,以求取得共识,促使社会利益关系和谐,并在决策之后进行民主监督,达到共同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活动。“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政治协商,可以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推动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6]人民政协就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国家机构和重要场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协商政治是指 “基于民主程序的协商性价值偏好和由此产生的协商性运作程序,制度体系运作及其发展的民主政治”。“政治协商为协商正好在的确立和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源,但是,政治协商不等于协商政治。因为,政治协商从本质意义上说,是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内主体政治力量与次主体政治力量之间的合作、协商与联合,虽涉及社会各阶层、各团体的建设者,但其运作的单位主体是党派与界别组织,所以不能直接运用于日常性和社会性民主政治生活。”[7]中国发展政治协商的基本原则应该包括:第一,以共产党为核心主体;第二,以宪法为最高权威;第三,以制度为基本平台;第四,以共存为基本前提;第五,以合作为基本价值;第六,以发展为共同目标;第七,以参与为基本动力;第八,以监督为基本保证;第九,以协商为基本手段。[7]协商政治必须坚持这些原则,否认或无视其中任何一条原则,协商政治就无法进行。
总之,民主集中制、政治协商、协商政治应该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机制,是实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制保证,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证。政治协商为协商政治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但协商政治不像政治协商仅限于各政治团体、社会团体、各界人士之间的政治活动领域,还可以运用于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这样,协商政治作为调动民众参与政治生活,促进各政治团体、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和普通民众的民主协商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活基础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是社会中的人,一出生就受到家庭、社会等的制约和影响,长大后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民主是一种政治生活,这是因为民主的实现是要落实到现实的层面上,要通过一定的国家制度和政治机制来规范和落实,才能充分享受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如果人民没有参与的民主政治生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很难实现。简而言之,民主是体现在人们参与到国家政治活动如选举活动、投票活动、参与政策制定的旁听、参与国家管理和决策等之中,人们在参与国家政治活动中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利。赫尔德在《民主的模式》一书中谈到古希腊雅典民主时说,“伯利克里描述了这样一种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全体公民能够而且应该参与创新和维护公共生活”[8](P20)。“个人只有在城邦中,或者只有通过城邦,才能恰当地实现自我,并过上一种高尚的生活。因为在城邦中,道德与政治完全溶入了政治共同体的生活之中。”[8](P20)可以说,民主就是一种参与政治生活的活动。
中国的民主政治生活应该包括党的民主政治生活和党外的民主政治生活。党的民主政治生活包括民主生活会、民主座谈会、民主决策活动、民主选举活动等,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充分实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实现党员参与管理党的一切要务之权利,体现和落实了党员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当家作主的权利。要使党的民主政治生活常规化,就有必要使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必须健全和完善党代会制度、党委会制度、选举制度、四是监督制度。[9]同时要求党的民主生活会要常规化和制度化,使党的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员吐真言、发扬民主、生动活泼、达共识的一个民主生活会,这有助于民主行为和民主作风的发扬。江泽民同志曾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4](P570)只要党的政治生活充分发扬民主,对党外的民主政治生活就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外的民主政治生活应该包括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政治生活。国家政治生活,包括国家领导人选举活动、政府相关的政治活动、城镇选举活动等;社会政治生活,包括乡村自治活动,城镇社区建设活动、新闻媒体的新闻监督活动等。社会主义的政治生活应该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必须参与的社会政治生活,才能使得民主具有广泛的参与性,才能使民众利益诉求得到广泛的表达。无论是党内的民主政治生活,还是党外的民主政治生活,都要规范化和制度化。党员或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形式和机制,都要充分发扬人民主人翁的精神,体现党员或人民当家作主,使得不同政治团体、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和民众等的利益诉求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得到合理的协调。
民主行为和民主作风是溶入政治生活之中的。要在社会主义政治生活中培育和强化民主行为和民主作风,才能更好地鼓励人们参与政治生活,促使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识,培养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氛围,促使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在参与政治生活过程中得到有效地协调。
四、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意识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的政治思想基础
民主与专制是相对应的,专制代表着独裁、暴力、家长专制的制度和思想意识等;民主则代表开明、平等、公正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意识等。英国学者阿伯拉斯特认为,“因为民主在成为事实之前是一种观念,并且正因为它是一种观念”。[10](PP3-4)这即是说,民主是一种思想意识。 他接着说,“所有‘民主’定义的根基,不管是明确还是复杂的,存在于大众权力的理念,存在于权力、以及可能也包括权威依赖于人民这样一种形势。权力或权威通常被认为是政治性的,因此,它经常采取人民主权的理念——人民是最终的政治权威”。[10](P13)他表达了民主是一种人民主权的思想意识。所以,他认为“人民”的“同意、接受或支持已逐渐成为政府和政体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尽管在现实中政府和政体可能是威权的。信仰、或者中国人所习惯称呼的‘上天安排’至今没有完全被取代,在伊斯兰世界甚至欢呼它的复兴。不过即便在那里,它也是一部分意义上的民主、大众现象。只有保持民众忠诚的信仰才能提供合法性”。[10](P14)这就充分说明,民主是一种社会政治意识。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原理,也充分说明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意识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等的反映,对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起着积极的作用。可以说,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意识。
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政治意识是基于社会主义人民政权和政治制度基础上的一种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社会政治意识。它包括党的民主政治意识和党外的民主政治意识。基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具体情况,党的民主政治意识对党外的民主政治意识起着示范和带动作用,所以加强党的民主政治意识教育居于首要的位置。要求党牢牢地把握媒体宣传工具的主动权和控制权,党员的民主政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必须在党的民主制度和机制下进行,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和实践活动方式来促使党的民主意识得到强化和发扬,使得党的民主意识对党外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功效。党外民主政治意识的培育,同样需要通过教育和实践活动等方式来实现。
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1]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思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识的实质——公平正义;按照和谐社会的理念来指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识的教育和传播,促使人们形成具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民主政治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指导下,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政治意识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意识,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动力之一,是和谐处理社会各种关系的重要思想武器。在面对各种利益矛盾时,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意识及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政治意识,通过学校、社会和媒体等的宣传与教育,通过政治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把这种民主意识扎根于社会的土壤,促使民众形成牢固的民主观念和思想。同时,要坚持民主原则,更好地培育和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识和观念,这对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政治形态,包括四个层面: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的政治机制;社会主义的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意识。这些层面反映出社会主义民主即社会主义国家形态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要维护和坚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就必须从这四个层面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建设,把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精神实质溶入其中。只有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才能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更加牢固,才能更好地实现党和国家的政治目标。
[1]转引王崇杰,黄诚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
[2]浦兴祖主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3]张永桃主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4]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窦仲菊,宗石.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6]曹绪飞.论我国政党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政治优势.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J].2005.5
[7]林尚立.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学术月刊[J].2003.4
[8][英]戴维·赫尔德.燕继荣等译王浦劬校.民主的模式[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4.
[9]李秀潭.努力实现政治生活民主化坛[J].发展论坛,2003.4.
[10][英]阿伯拉斯特.孙荣飞等译.民主[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11]胡锦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EB/OL].新华网http://www.southcn.com/nflr/llzhuanti/hexie/ldls/200506270097.htm.
责任编辑 刘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