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保护景宁畲族民间文化
2010-08-15高一平
浙江人大 2010年9期
2010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景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民族自治县,其所具有的地方民族特色备受全国关注。通过立法形式保护畲族的珍贵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条例规定,畲族语言,具有代表性的畲族民间传说、谚语、山歌、诗歌、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绘画、雕塑等,具有畲族民间特色的节日和庆典活动、民俗活动、宗教文化,畲族体育和民间游艺活动,畲医畲药和其他民间传统医药等畲族民间文化均纳入保护范围。
条例提出,教育部门要将畲族历史和民间文化编入地方教材,中小学校应当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民族学校要开设畲语辅导课。同时,民族事务部门应当组织编写畲族语言读本,定期举办畲语培训班。旅游和对外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接受畲语培训。
条例还规定,地方政府要支持特色民居和畲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在新建、改建、重建过程中,其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畲族文化内涵,保持特色民居和畲族村寨的建筑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