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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权在监督和质疑中前进

2010-08-15雷振岳

浙江人大 2010年9期
关键词:公权丽水舆论监督

■雷振岳

因为连续报道浙江丽水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网上通缉。在媒体对此事件进行披露后,《经济观察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公开声明,声援被通缉的记者,谴责有人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

由这种“逃避监督”,我想到了一位学者的观点:“在民主政治状态下,任何一个官员的所谓个人关系、个人隐私都有可能成为人们质疑他们从事公务的公正性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用相对透明化的方式处理这些问题,自觉接受大家的检验,是很有必要的。”也正因为这样,西方国家的各级政府对于舆论监督有一种“无奈的敬畏感”,因为舆论监督是无情的利剑,会让政府和公权很难堪,甚至会迫使违规者引咎辞职。从这个角度来说,舆论就是“清洗剂”,能将公权沾染的“行政污垢”及时清洗,能让公权时时刻刻树立一种廉洁自律的慎独意识。因此,官员应该习惯于接受来自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同样,公权也应该“习惯在监督和质疑中前进”。

社会千变万化,公权纵有三头六臂,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正确。这时候,公权就应该弯下腰来,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哪怕这种监督让政府“很没面子”。温总理曾说:“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可“习惯在监督和质疑中前进”的公权在我们这里,仍然还是一种奢侈品。公权会更看重自我形象,甚至不惜放弃原则、真理和正义公正。说到底,现在的公权,保守意识还很浓郁,开明意识还不够强;封闭思维还很强烈,开放思维还有限;官本位思维还很盛行,发展本位思维还不够多。“浙江丽水上市公司事件”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心中有鬼,才害怕监督”,公权自以为很强势,不料却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在当今中国社会,公权已经渐渐走入监督的阳光之下,不管掌权的人愿意不愿意。也就是说,公权应该有勇气走到舆论的聚光灯下,接受监督的考验。只要问心无愧,就不用害怕任何形式的舆论监督。就当这种监督是一种“网络冲浪”,是自我心理承受能力和行政职业能力的考验,凭借自己的智慧处理好舆论危机,公权的形象不但不会降低,反而还能得到提升。就算是公权有了过错,只要坦诚接受监督,知错就改,也是能够被原谅的。当这种做派成为行政常态,社会才能有更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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