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本月审议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
2010-08-15李扬章
浙江人大 2010年7期
省人大常委会本月审议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
2010年6月7日至13日,在前期听取省级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兵分四路,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刘奇、程渭山、冯明带队,赶赴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和嘉兴、湖州,与当地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共同对各市及部分县(市、区)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其间,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饮用水源地、跨界河流交接断面监测站、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等场所,听取了各市政府的情况汇报。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较有力,水环境质量改善较明显,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各地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平原河网型饮用水源水质较差,平原河网和钱塘江流域、曹娥江流域部分支流断面水质不太理想,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经费紧张,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检查组将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另据了解,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执法检查组提交的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李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