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淹城,问责何在?
2010-08-15石山
决策与信息 2010年8期
【引子】4月底以来,南方多次强降雨,广东、福建、广西、湖南、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贵州、安徽、云南等11省区市千万人受灾,过百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百亿。一时间,众城变水城,街道变河道,马路成水路,地上居民房、地下停车场纷纷被淹。
【微论】城市排水“肠梗阻”,水往低处流不了,自然就只能往高处积、往周边漫、往死里灌。受灾的“现业化国际大都市”,高楼大厦攀比,繁华奢侈成风,为何没有畅通、管用的排水系统?决策者在批下“同意”时难道就没想过?承包商在拿到“订单”后就什么都不管?而面对日后的重大灾难重大损失,当年的“责任人”早已升迁的升迁、调离的调离。这种现象必须得到追究,实行倒查问责制、终身问责制,从源头上避免“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各种“跨越式发展”零风险、零责任。(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