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组长受贿后假离婚转移赃款
2010-08-15赵晓星
2009年4月,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计划部副主任张鹏涉嫌受贿一案,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张鹏的受贿数额为370万余元。张鹏因犯受贿罪获刑15年。
利用职权受贿370万元
去年2009年4月,两名身着便衣的检察官找到张鹏后向其亮明身份,准备带他去检察院谈话。在走出办公大楼时,张鹏突然侧身一拐,顺着旁边过车的斜坡拼了命地冲了下去,边跑边脱下身上的大衣。两名检察官也脱下大衣追了上去,很快,张鹏就被紧追而来的检察官按倒在草坪上。“我完了!”张鹏嘟囔出三个字。
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张鹏交代了6年里他的每一笔受贿事实:从2003年起,张鹏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370万余元,最高一次索要100万元。
张鹏于2000年升任燕化橡胶厂供应处采购科科长,是燕化为数不多的年轻中层干部。2002年,燕山石化成立物资装备中心,张鹏由科长变成采购三部组长。张鹏在询价和定价上有绝对发言权,基本上要经过他签字才能进入审批程序,供应商都巴不得和他搞好关系。这也为他利用职务索贿提供了便利。
从2003年起,张鹏以购房、购车位、妻子再就业、女儿出国等理由向不同的供应商索贿,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总额达370余万元,单笔索贿最高上百万元。
周末坐飞机专程取钱
2003年3月的一天,张鹏来到供货商张某的办公室说:“我爱人下岗,需要钱开洗衣店,大概十七八万左右。”张某知道平日的生意少不了张鹏的照顾,马上痛快地开了一张抬头和金额都是空的支票,随后张鹏把支票给了妻子,用这笔钱付了海淀区某小区一处房产的首付。
2004年,张鹏又找到张某说:“我还贷的压力很大,你帮我把贷款还了吧,还差65万元。”张某考虑到以后的订单,又妥协了。
不久,张鹏第三次找到张某,直截了当地说:“我女儿出国留学,我需要100万元。”张某心领神会分10次付给了他,前后一共给了他180多万元。2008年9月,张鹏为了快速取钱,专程坐飞机来到舟山,拿到45万元现金。
假离婚转移赃款
张鹏用受贿得来的100万元做女儿出国的保证金,用90余万元购置了海淀区一套住房和停车位,用近25万元购买了轿车送给了妻子。
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张鹏将所有财产转移到他妻子名下。2005年,张鹏与妻子秘密离婚,离婚后仍然和正常夫妻一样生活。
为了把妻子撇清,张鹏随身揣着离婚证以便随时出示。在被抓后,他在检察院一肩扛下所有的罪过,并坚持表示妻子并不知情,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