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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缶”的真意诠解

2010-08-15夏四海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期
关键词:赵王秦王乐器

夏四海

(安徽大学 安徽 合肥 230039)

2008年8月8日晚上8点,当奥林匹克的圣火第一次古老的中华大地点燃时,在世人震撼于悠久文明的无穷韵味时,而一首气势恢宏的“击缶而歌”带着华夏礼乐的传承,带着炎黄子孙百年的梦想和期盼,奏响了开幕式的序曲时,关于“缶”便深深地印入了世人的脑海之中。

缶的传统分类

“缶”乃何物?“缶”字怎解?从《说文解字》到《辞海》皆有不同注解,总结之,大概分为两类:一类作量词,一类作名词。

首先“缶”作量词时,它是一种古容量单位,约等于十六斗,又一说三十二斗。“薮二有半谓之缶,缶二谓之钟”。还有“缶米”(即一缶的米,即十六斗米)之谓。

其次“,缶”作名词时,有好几种定义,略分之,如下:

一、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午”字,即“杵”。下面是“缶”的本体。“杵”是棒子,可用来制坯。“缶”又是秦乐器。“杵”可以敲击成曲。(本义:瓦器,圆腹小口,用以盛酒浆等。)

二、盛酒浆的瓦器。大腹小口,有盖。也有铜制的。“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象形。”。“盎谓之缶。”

三、乐器:“缶”亦作“缻”,按《说文解字》解释:“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多次提到击缶。如李斯《谏逐客令》有“击瓮叩缶、弹筝博髀”句。其义为,秦国饮宴时,贵族士大夫们往往在喝到半酣时,以击瓦缶,拍大腿来打拍子而歌。所以“,击瓮叩缶、弹筝博髀”为说明秦人音乐古朴,没有中原音乐先进。

缶,这种乐器,原来是古代一种陶器,类似瓦罐,形状很像一个小缸或钵,是古代盛水或酒的器皿。圆腹,有盖,肩上有环耳;也有方形的。盛行于春秋战国。器身铭文称为“缶”的,有春秋时期的“栾书缶”和安徽寿县、湖北宜城出土的“蔡侯缶”。这种酒器能够成为乐器是由于人们在盛大的宴会中,喝到兴致处,便一边敲打着盛满酒的酒器,一边大声吟唱,颇像现代的卡拉,所以缶就演化成为土类乐器中的一种。《易?离》上有“不鼓缶而歌”句。然陶器易碎,今已不见,现存多为青铜器。关于中国古代八音和“击缶”典故后文有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四、汲水的瓦器。《左传·襄公九年》上有“具绠缶,备水器。”《易·比》中有“有孚盈缶”句,郑玄注曰“:缶,汲器也。”

五、盛酒器。也用于盛流质食物,源自同形陶器。这里的缶是指尊缶,而不是浴缶。古人用缶多是陶质,考古发掘发现,只有较大的少数墓中才有青铜缶。《说文》“: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节歌,象形。”可见,青铜缶的祖型当是陶器。

六、盛食物或饮料的器皿。在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铜冰鉴缶,即曾侯乙铜鉴缶。此缶有夹层,夹层里面放冰,缶里面放食物饮料,这就是古代的冷藏设备。

总之,在我国历史上,关于缶的记载并不是非常多,且用法与喻义大同小异,《诗经·陈风·宛丘》中“坎其击缶,宛丘之道”乃是刺幽公“威仪无法”;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蔺相如挟持秦王击缶,更是明显的羞辱。汉代以后击缶或有之,但上层社会终是不屑。《淮南子》云:“夫穷乡之社,扣瓮、鼓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常试为之击建鼓、撞巨钟乃始知夫瓮缶之足羞也。”其意乃彰。其中最有名的《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描述的原文如下: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许。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秦王不肯击缶。相如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赵御史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缶。”这里秦王所击的缶,就是窑字里面缶,它是古代的一种陶器,用来盛酒的。春秋战国时候曾经拿它当作乐器。从此处亦可看出秦人不善器乐,难为高雅正统之声,只会击缶为娱。

另有,李斯在《谏逐客书》中提到:“夫击瓮叩缶,弹筝博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可见,在秦始皇那个年代,秦国风俗上已经认为击瓮叩缶俗气了些,上不得台面——不得不提的就是,当是筝也是很俗气的东西,也是被淘汰的东西。

缶的传统意义

我国古代“八音分类法”,按材质质地将乐器分类为所谓金、石、土、革、丝、竹、匏、木等“八音”。土就是陶类乐器,有埙、陶笛、陶鼓等,缶甚至都不能正式入其类,可见地位之低。长期以来,“击缶”或者说“鼓盆”,一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两个主要涵义:一是下层人民最下等的娱乐,二是葬礼场合表示悲伤的礼节。

从第一个意思说,据《墨子·三辩》中记载:“昔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士大夫倦于听治,息于竽瑟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殓冬藏,息于瓴缶之乐。”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时森严的等级制度,“击缶”“鼓盆”只是出于社会底层的农民的娱乐。到汉代,恒宽

《盐铁论·散不足》载:“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

《淮南子·精神训》载:“今夫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为乐矣。”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击缶这种娱乐性是逐渐式微,大概只是叫花子要饭时的表演形式——敲钵,还能略见当年下层社会人民击缶之遗韵了。

从第二个意思说,《周易·离》九三爻辞载:“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耄之嗟,凶。”

意思是说,在太阳西沉的光辉下,不叩击瓦器而歌唱,那么垂暮老人会嗟叹的。这是一个凶兆。这反映了当时一个民间习俗:对即将去世的老人,人们要鼓缶歌唱,以安抚老人,祝愿将死者顺风顺路。战国时的庄子,其妻死,鼓盆而歌,则进一步将鼓盆走向丧礼。这一习俗一直流传下来,北齐颜子推在《颜氏家训勉学》中说:“荀奉倩丧妻,神伤而卒,非鼓缶之情也。”宋代岳珂在《宝真斋法书赞》载:“闻有鼓盆之戚,不易派遣。”在元、明、清的文学作品中,“鼓盆歌”、“鼓盆悲”、“鼓盆之戚”之说,更为常见。这一习俗流传至今,即今天许多农村的丧葬仪式中,那个孝子出殡时的摔瓦盆。

由于缶这个乐器具有上述两个特点,因此它在中国历史中扮演了很多政治角色,一些脍炙人口的也因此而流传至今,其中以战国时的“渑池会”最为有名,这个故事的政治要害是秦王强迫赵王为其弹瑟,并命史官记录下来以辱赵王,蔺相如遂以血溅五步逼赵王击缶,相应地使秦王的身份更降一级,以回击赵王鼓瑟辱之,取得政治上所谓的胜利。

关于缶的真正属类

再说“八音”。所谓金、石、土、革、丝、竹、匏、木等“八音”中,“金”是青铜钟、铎之属,“石”是磬,“土”是埙、缶一类,“革”是鼓之属,“丝”为琴、瑟,“竹”为篪、箫管,“匏”指笙、竽,“木“为柷、敔。按这个分类,以蒙皮发音的“缶阵”之缶,是为“革”属之鼓,而不是“土”属之缶,进而言之,不仅在中国传统的乐器分类法中“缶阵”之“缶”不属于乐器之缶,在现代乐器分类法中,它与乐器之缶也有本质差异。

现代乐器分类法(萨克斯——霍恩博斯特尔分类法)是根据乐器的声学振动体特征分成“弦鸣乐器”(Chordophones)、“气鸣乐器”(Aerophones)、“体鸣乐器”(Idiophones)、“膜鸣乐器”(Membranophones)和“电鸣乐器”(Electronphones)五类,完全覆盖了世界上任何乐器种类。乐器之缶和青铜钟的发音原理都属于体鸣乐器,“缶阵”之“缶”和鼓一样显然属于膜鸣乐器。

最后说一下缶的演奏场合。先秦时期乐器的定型有漫长的过程。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陶缶、陶罐、陶盆因烧制温度低,打击时声音沉闷容易破损,只有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硬陶和原始瓷出现之后,才有可能出现陶缶一类打击乐器。击缶而歌目的是节奏,而不在于缶音。随着体鸣乐器的钟、膜鸣乐器的鼓出现,音响、音质始终有问题的缶就不可能像丝竹、金石、木匏类乐器那样成为主流乐器,进入中原的礼乐序列。陶缶本为生活用品的大路货,饭饱酒酣之余击缶而歌多是率性而为,就像在食堂敲盘子打碗发泄情绪一样,上不了台面,其仪态雅俗、器物完损、声音好坏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因此,先秦时期的缶只是偶然作为乐器,不用于礼乐场合。

结语

喧嚣过后,不禁扪心自问:“哪里有过方形的缶?”“哪里有过蒙皮的缶?”“哪里有过迎客的缶?”有人提出“批评”没有被重视;更有人“解密”曰“缶阵”乃是张氏团队“创意”之作,是新产品,是摆样子,露一手罢了。可惜我都没机会拜读,实为憾事。这里请允许我再啰嗦几句。

(一)“缶”,古作缻(音同),从字形上就知道它是陶土烧制而成的瓦器。各种字典上都说是小口大腹,用以盛酒浆的容器。最好的说明是李商隐《行次西郊作》诗中一句:“浊酒盈瓦缶。”

(二)因为是盛酒用的,所以饭饱酒酣之余,拿缶当乐器使用了。《汉书·杨恽传》上说:“酒后耳热,仰天拊缶,而呼乌乌。”拊缶而歌,不是“雅乐”,也就是说不是标准音乐。在朝会宴享的正式场面上是看不见的。

(三)陶制的否,很早就有了。用作乐器,最早见于《吕氏春秋·古乐》的记载:“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大章》是尧部族的图腾乐舞,缶是伴奏乐器,不是主乐。“百兽起舞”是古人夸大之辞,不可引为经典。

(四)“击缶”在秦以前用于祭祀神灵,不用于迎宾。《礼记?乐记》引《诗经》云:“肃雍和鸣,先祖是明。”《史记?乐书》云:“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周易?豫?象》云:“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史书告诉我们,古乐不是为了人自己的娱乐,而是感召祖考,和悦神灵,所以不适用于体育盛会。

(五)张氏团队对打击乐器“缶”,该怎么打,该怎么击,都下了功夫,收到成效。可事实上,古乐“缶”是不打不击的,而是用手掌抚,用手指叩的。更重要的是:“缶”不论是瓦是青铜,只要蒙上“皮”,就不是“缶”。八音有别,岂可混同?

(六)作为乐器的“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原因,慢慢地演变成礼仪上用的祭器了!不但改变了制作原料,也改变了功能性质,失去了“乐”的作用。据猜测,是周末,礼与乐分家,歌与舞独立,新石器时代的产品随着社会的进步,就慢慢的变成青铜器时代的产品,体态模型都变了。《辞海》语词分册(下)2023页上的图“青铜缶”,不是“缻”。正如上文中所引《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上说的“击缶”和李斯《谏逐客书》上说的“击瓮扣缶”等文章都充分说明,就是在秦政之初,击缶已经不吃香了,缶乐已在淘汰消失之中。

(七)在三百零五篇的《诗经》中,写到“击缶”的只有《陈风·宛丘》一篇。这说明在周朝中叶,缶乐还有存在,可它不用于“迎客”之时。《宛丘》有三段:第一段讲跳舞,第二段讲击鼓,第三段讲击缶。鼓在先,缶在后。鼓声迎客,缶声节歌止乐,要送客上路了。(《说文解字》有注:“瓦缶,秦人鼓之以节歌。”)所以《诗》云:“坎其击缶,宛丘之道。”这么看来,“击缶”是不适用于开幕式的。这么看来,“缶阵”不就是“缶乐”之否吗?综上所述,窃以为:无论是“误读”,还是新产品,“击缶”并不太适合在百年奥运之上作为中华优秀文明介绍给外国朋友展现大国风范。历史文化毕竟不是拍电影。

本文非考古角度考证“缶阵”之缶的辨真定名或渊源历史,只是在文献意义上讨论“缶阵”之缶是对古代乐器之缶的错用,仅希望借以反思今天人们继承传统文化的路径和图景。更无意去评价什么专家、权威之文化演变,及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上“濡化”(enculturation)的局限性研究。所谓“文化”、所谓“传统”、所谓“礼乐”,娱乐大众,大家乐乐就是了。

[1]《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缩印版)第2107页

[2]《说文解字》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9页

[3]《左传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95页

[4]《诗经全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88页

[5]《淮南子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326页

[6]《史记》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92页

[7]《墨子白话今译》中国书店1995年版第25页

[8]《盐铁论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280页

[9]《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52页

[10]《汉书》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65页

[11]《吕氏春秋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140页

[12]《诗经全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827页

[13]《史记》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第134页

[14]《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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