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以上死亡事故矿长或终身免职
2010-08-15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24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规定》中要求,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2010-08-1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规定》中要求,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