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误用与幽默的产生
2010-08-15王相锋郭
王相锋郭 沫
(1.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四平136000;2.沈阳市世博外语学校,辽宁沈阳110005)
范畴误用与幽默的产生
王相锋1郭 沫2
(1.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四平136000;2.沈阳市世博外语学校,辽宁沈阳110005)
本文主要运用了认知语言学中的范畴理论来分析部分幽默,证明了范畴的误用是触发幽默的一个重要来源。通过对范畴理论的综述和分析,证明范畴理论可以有效的解释一些幽默现象,为范畴理论的应用打开新的视角,同时也为幽默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经典范畴理论;原型范畴理论;范畴误用;幽默
幽默的触发和解读,一直是语言学界比较关注的语言现象之一。以往对于幽默的研究主要是从合作原则、预设等语用学角度,如:邵东芹、徐东伟 (2007),而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研究幽默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已有的从认知语言学角度的研究也多是运用心理空间和概念整合视角研究幽默的解读,如:刘敦萍 (2006),而无法有效说明其触发机制。本文则主要运用范畴化理论,证明范畴的误用是触发幽默的一个重要来源,旨在为范畴理论的应用和幽默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一、范畴理论简介
分类的心理过程通常被称为“范畴化”。[1](P2)从认知的角度看,范畴化指的是人类从万事万物在性质、形状、功能等各方面的千差万别中看到其相似性,并据此将可分辨的歧异的事物处理为相同的类别,从而形成概念的过程和能力。范畴化的最终产物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认知范畴”或“范畴”。
“范畴”一词在认知语言学中是一个用途很广而且含义模糊的术语,是人们在对客观事物认识的过程中,对一类事物根据其属性进行界定和划分的,反映了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范畴的划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个概念形成的过程。人类对于范畴与范畴化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很大分歧,大致可分为两大理论体系:经典范畴理论和原型范畴理论。
(一)经典范畴理论
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到维特根斯坦之前的2000多年,经典范畴理论一直一统天下。经典范畴观是指由亚里士多德理论发展起来的“充分必要条件”(sufficient and necessary condition),该理论以唯理主义为理论基础,认为范畴是由必要和充分的条件联合定义的。判定一个认识对象是否属于某个范畴,就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的必要和充分的条件。“充分必要条件”是指描述一定语言符号所指概念范畴所必需的集合特征。[2]例如[+beak(有嘴)],[+feather(有羽毛)],[+wings(有翅膀)],[+ability of flying(会飞)]是bird(鸟)的充分必要条件,这些条件的集合就能“充分”地描述词语“鸟”的所指概念。在传统的词典释义中,概念结构是建立在这种“充分必要条件”上的,词语也是通过充分必要条件来释义的。正是由于这种充分必要条件的观点,经典范畴理论也认为范畴内的特征是二分的,物体要么具有某方面的特征,要么没有,不存在中间状态或任何第三种可能性;范畴的边缘是清晰的,某一对象要么属于某个范畴要么不属于某个范畴,模棱两可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范畴内的所有成员地位相等,具有定义范畴特征的事物都属于该范畴,范畴内的物体没有隶属程度的差别,没有核心和边缘之分。
经典范畴理论可以解释现实中的某些范畴,如“男人”,只有两种可能,是或不是;对于数学、逻辑、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中的许多概念也是可行的。例如数学中所定义的只能被1和它自身整除的“素数”,像2、3、5、7、11等,只要具有这个特征的整数都可以划归这个范畴,不具有这个特征的,像4、6、8、9等除1和自身之外还可以被其他数整除,就不能划归“素数”这个范畴。但当运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更多的现象,特别是自然范畴、社会现象时就显得无能为力,因为大部分范畴不具有二分性,而是建立在原型之上的,他们具有家族相似性、边界模糊性等特征。驼鸟有羽毛,有翅膀,卵生,但不会飞翔,按“经典理论”的“必要且充分条件”这一条,不该列入“鸟”范畴,可是这又有悖于常识,然而如果凭常识把驼鸟和企鹅划入“鸟”范畴,那么“飞翔”是否是“必要”特征之一?“经典理论”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二)原型范畴理论
由于充分必要条件存在着这些缺陷,难以全面、准确地解释自然语言,一些语言学家就开始寻求其它的解决办法,如“家族相似性”、“原型”等,其中原型范畴理论是最具代表性的。
七十年代中期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Rosch(1978)基于维特根斯坦对“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s)的论述和Berlin&Kay(1969)等认知心理学家对“焦点色”(focal color)的发现,首次提出了“原型理论”(prototype theory)。她以大量实验结果为依据证明经典范畴观的局限。她选择了家具、水果、车辆、武器、蔬菜、工具、鸟、体育活动、玩具和服装等十个类别,主要通过问卷形式让二百多名美国大学生判断认识对象在何种程度上可视为某范畴的典型成员。调查结果表明,范畴中的成员呈现出地位不同的层次结构,原型是范畴中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成员。每个范畴都有一些与其原型十分接近的典型成员,也有一些远离原型的边缘成员。如在所有的颜色中,黑色或白色常被视为颜色的典型,而其他颜色则具有不同的范畴隶属度。[3]Rosch的这项研究证明了大多数自然范畴不可能制定出必要和充分的标准,一个范畴的成员之间的地位并不相同。此后,许多语言学家纷纷对原型范畴理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断扩充发展了这一理论。
根据典型理论,一个范畴是由一些通常聚集在一起的特征构成的“完形”概念,[4](P4)这此特征并不是界定该范畴的必要充分条件,而只是它的典型特征;属于某个范畴的成员有核心和边缘之分,核心成员所具备的一些特征聚集在一起构成范畴的典型特征的丛集(a cluster of features),核心成员具备范畴的理想值,具有特殊的地位,被视为范畴的典型成员,“边缘成员缺乏丛集特征的一部分”,[5](P5)它们则根据其与核心成员的相似程度被赋予不同程度的非典型成员地位;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相临范畴是互相重叠,互相渗透的,某一认识对象可能完全成为一个范畴的成员,而另一认识对象可能部分地划在该范畴之内;甲范畴成员和乙范畴成员之间可以有共性存在,因此,范畴可以构成一个连续体。再以“鸟”范畴为例,知更鸟、麻雀、燕子完全具备鸟类的典型特征,是“鸟”范畴的核心成员,是典型的鸟,驼鸟不会飞翔,但它具备鸟类其他特征,是鸟类的非典型成员。“典型理论”既肯定范畴界限客观存在,又正视范畴成员之间的隶属度差异,解决了经典范畴理论进退维谷的逻辑难题。
二、范畴理论对幽默的解读
范畴理论从经典理论到原型理论的发展为许多语言现象提出了更为合理的解释,也为许多学科提供了新的视角。笔者主要运用范畴化理论,证明平时人们可能会因为对范畴的理解有差别而造成误解,或故意曲解范畴内容而产生幽默。
(一)不同范畴的混用
从上文的原型范畴理论中我们知道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许多成员的归属也是不明确的。如提到西红柿是水果范畴还是蔬菜范畴时,回答可能会因人而异,不尽相同。这是因为西红柿位于两个范畴的交界处,既具有蔬菜范畴的一些特征,也具有水果范畴的一些特征,因此,关于它的归属也就有不同的理解。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具有范畴中的一些特征就是范畴内的成员,因为范畴内的特征地位也是不平等的,“特征也有中心的、重要的区分属性和边缘的、非重要的属性之分,其中心属性有更大的区分性,其边缘属性与临近范畴属性相交叉。”。[6](P61)如前文提到的“鸟”的范畴内成员应具有以下特征[+beak(有嘴)],[+feather(有羽毛)],[+wings(有翅膀)],[+ability of flying(会飞)]。按照原型范畴理论,这些特征并不是判断鸟的充分必要条件,因为鸵鸟,企鹅也并不具备全部特征但仍然可被视为鸟。但这并不等于说前面提到的特征就不重要了,仍然有一些特征是可以区别属性的,如[+animal(是动物)],就是区别特征之一,如果不是动物,即使拥有以上说的所有特征也不能被称为鸟。飞机尽管会飞,却并不属于鸟的范畴,就是因为不具备[+animal(是动物)]这一区分性特征。
生活中的许多幽默正是利用了这一特征,将不同的范畴混为一谈而产生幽默的效果。例如,甲说:“你喜欢什么花?”乙回答:“麻花!”这无疑故意曲解了“花”这一范畴因而产生幽默。我们都知道,“花”本应是一种植物,而麻花则是一种食物,两者显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由于麻花在形状的特征上类似花,把其称作一种花,表面看来似乎合理,实际却是天壤之别,令人发笑。再如当有人被问及有何特长时,他骄傲地拿出证书,“六级木匠——相当于中级知识分子”。这一论断无疑引起大家捧腹。木匠与知识分子分属两个不同范畴,木匠是一种技术工人,而知识分子主要指的是具有一定学历和知识的人,而不是指职业技术。但将两个不同范畴联系起来的,正是一些非区别性特征,这里是“六级”与“中级”。木匠公分八级,作者利用“六级”这一级别表明程度之高,可与中级职称相匹配,但木匠仍就是木匠,不属于知识分子的范畴,不具备区别性的特征。这种范畴间的错位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偷梁换柱,利用一些具有非区别特征的事物,来混入他们实质不属于的范畴,从而产生幽默。许多脑筋急转弯也是利用了这一点。如:什么药不治病?答:火药。
(二)范畴本身与范畴中的典型成员混用
根据原型范畴理论,“所有事物的认知范畴是以概念突显的原型定位的,原型对范畴的形成起重要作用”。[6](P63)维特根斯坦也认为:当人们掌握了原型后,就可以此为出发点,根据家族相似性的原则了解到范畴的全部所指,因此“一个范畴就是围绕原型这一参照点建立起来的”。[7](P113)由此可见,原型在范畴的识别和理解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Ungerer&Schmid(1996:12)中指出“…natural prototypes have a crucial function in the various stages involved in the function and learning of categories.”(自然原型在范畴的形成和学习的各个阶段中都起着关键的作用)。[1](P12)因此有时既可以用表示范畴的pill来代其中的一个成员birth control pill,也可以用范畴中的一个成员asprin来指代整个范畴pain-relieving tables。[7](P232)汉语中许多词语更是既可以指范畴也可以指其中的成员。如:在现代汉语中,“饭”字主要有两种解释:①煮熟的谷类食品,如:大米饭。②泛指人每天定时分次吃的食物,如:早饭,饭馆,饭量等。根据原型范畴理论,显然,第一种解释是把饭作为一个食物的成员,与菜等其他成员对应;而第二种解释则把饭当作一类范畴,包含所有的食物。我们日常所说的“请你吃饭”也一般作为一类范畴理解,包含各种主食,菜肴,酒水以及服务费用等。如果有人故意曲解,则可能产生幽默。如王寅在其《认知语言学》中提到一位妻子对自己的丈夫说“今天你做饭”,丈夫接着说“好,我做饭,你做菜。”这里妻子说的“做饭”这个范畴,应成为一个固定词组,其中的“饭”显然包括“菜”,是一个范畴的名字,而丈夫故意曲解这一意思,把它理解为范畴中的一个与菜并列的成员,从而既逃避了家务,又巧妙的产生幽默,不至于使妻子生气。与之类似,饭后妻子对丈夫说“今天你洗碗”,丈夫接着又说“我洗碗,你刷锅”。这里也涉及“洗碗”这一范畴的理解,是指一类范畴还是指其中的一个成员。汉语中还有很多例子,如衣服既可作狭义的成员理解指上衣,也可作广义的范畴理解包含内衣,外衣,裤子,袜子,裙子甚至鞋。
(三)范畴中的非典型成员当作典型成员
由于范畴中成员的地位不平等,有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分。典型成员是基本层次范畴的代表,具有最大的家族相似性。人们在识别范畴中这样的原型样本时,心智处理最容易、费时最短。当提及某一范畴时,人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其原型样本。[7](P113)如汉语中的“家具”,如果按照定义应理解为“家庭用具”,这个定义是很模糊的,人们对于家具的理解还是要依靠于典型代表,即原型:床、柜、桌、椅等。这也是当提及家具时人们的第一反应。如有人说“上街买家具”,人们一般会认为是买床、柜、桌、椅等,不会理解为家电产品,如电话,电视等。尽管这些家电产品广义上说也是家庭用具,符合家具的范畴,但由于它们不是典型成员,因此不会被人一下子想到。而一些幽默作品正是利用了人们这种认知能力,把范畴中的非典型成员当作典型成员来使用,从而产生幽默。如赵本山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中,赵本山说的“家用电器——手电筒”就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家用电器与家具类似,很难明确说出定义。字面理解应是电来操作的家庭用具,但人们通常会想到的是彩电、冰箱、微波炉等大型家电。而手电筒,从广义上来说可以算作家用电器,但无疑属于边缘成员,超出了人们正常的预计,可谓预料之外、情理之中,因此引人捧腹。而后赵本山又提到了“大城市——铁岭”,则再一次利用了这点。关于大城市的理解,恐怕很难有一个统一而具体的答案。即使有,生活中人们也不可能依靠官方的统计数据来判断一个城市是否属于大城市,而只能依靠人们对于典型成员的理解。在中国,提到大城市人们想到的恐怕是北京、上海等国际化大都市,与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等因素有关,是一个有文化内涵的名词。而铁岭按照全球地理的统一指标也可以看作是大城市,但也属于边缘成员。作品再次利用非典型成员充当典型成员产生幽默。
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范畴的误用是产生幽默的一个重要来源。幽默的产生主要是源于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而误用范畴恰好能产生这样的效果,达到幽默的效果。通过分析这种幽默的产生有助于我们在生活中创造幽默,解读幽默。同时也为范畴理论的应用提供了新的视角。
[1]Ungerer,F.&Schmid,H.J.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M].London:Longman,1996.
[2]章宜华.论充分必要条件与原型理论释义功能[J].辞书研究,2001,(4).
[3]Rosch,E.Principlesof Categorization.In E.Rosch,&B.Lloyd(eds.).Cognition and Categorization.Hillsdale,NJ:Erlbaum,1978.
[4]沈家煊.语法研究的分析和综合[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9,(2).
[5]沈家煊.类型学中的标记模式[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7,(1).
[6]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7]王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王相锋(1964-),男,博士,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研究;郭沫(1984-),女,硕士,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