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罗《漂泊者》中的跨文化接待伦理分析
2010-08-15张仰奋
张仰奋
卡斯特罗《漂泊者》中的跨文化接待伦理分析
张仰奋
卡斯特罗的小说《漂泊者》描写了华人作为外来者在澳大利亚的地位和处境,表现了他们在全球化背景下所遭遇的跨文化接触与碰撞。根据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的接待伦理,我们探讨了《漂泊者》中的跨文化接待方式,剖析了华人在澳洲做客的艰难,恪守白人的规则。而制定规则的白人主宰接待的法则,成为接待的主人,他们对异客的排斥使华人永远处于一个“外来者”的角色,无法成为真正的主人。
德里达;接待伦理;卡斯特罗;《漂泊者》;跨文化接待;澳洲华人
一、引言
接待宾客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礼仪,古今中外热情接待客人的文学作品比比皆是。2500多年前的孔子就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好客词句。唐代诗人杜甫久经离乱,在入蜀之初安居成都草堂后,赋诗《客至》道: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诗句体现了诗人寂寞之中,佳客临门,喜出望外,盛情待客的礼仪。“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流露出主人因客至而欢欣的“迎客”心情。“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则表达了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却又因“酒菜欠佳”而歉仄的“待客”态度。“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则让我们感受到既是主人(屋主)又是客人(初来乍到)的诗人和谐的邻里关系。
昔日待客以礼,宾主尽欢颜的接待方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国际间的移民、难民、外来劳工等的不断涌现,跨文化交际的日益频繁,民族主义凸现,文化权利关系出现失调。如何履行“客”与“主”的关系,如何做“主人”或“客人”,如何接待“来者”这些问题是当今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亦是许多学者关心的课题。本文拟用德里达的接待伦理分析澳大利亚华裔作家卡斯特罗描写华人移民的作品《漂泊者》(Bird of Passage),探讨小说中的跨文化接待方式—华人如何“作客”?当地人或白人如何接待?客旅中的华人如何回应当地人的接待?
二、德里达的接待伦理
接待泛指与他人分享空间、时间、饮食或其它用品的行为。在古希腊及希伯来文化传说中,欢迎他人到来,待客如友,慷慨提供主人的居所,照料来者饮食,这些都是不成文的社会习俗。接待对主人及客人来说,均是负欠,主人有责任向客人邀约,而客人也有回报接待的责任。由此可见,接待看似一种美德,实则蕴含权利或暴力的法则,主人是慷概邀约的主体,是权力的施与者,主人可决定谁被邀请,可以掌控接待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客人则有服从的义务,听从主人的安排。
接待伦理(ethics of hospitality)是20世纪中叶法国哲学家德里达十分关心的课题,因为其犹太人的身份,被同学冷落孤立,甚至因此中止学业,“异客”的心理在德里达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这使他对接待伦理异常兴趣,并能以人文关怀的心理来审视接待伦理,审视国际间的交往、友谊及包容。
德里达的接待伦理以康德(Immanuel Kant)所提出的世界主义的构思为依据,康德所定义的“接待”是“当一位外国人到达另一个国家时,不被视为敌人对待的权利”(2005:118)。其“接待”概念根植于“世界公民”意识与容忍差异的观念之上,康德认为不同国籍的人同是地球的居民,外来者可到访任何国家,而不受敌视。在容忍架构下,自我与他者都是地球的居民,所有人都享有分享地球的权利。因此,外来者纵使来自异文化,其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均应受到容忍。康德发展世界主义的目标是国际间永久的和平,其方式则是在国际间建立世界秩序,维护外来者到访与作客的权利,友善对待外来者,表现一种对外来者的普遍接待(universal hospitality)的伦理责任。康德所阐释的“普遍接待”概念源自“法律所规范的义务、权利及责任”(2005:4)。法律赋予接待者若干义务、权利及责任接待他人。因此,接待是自我与异文化他者之间的契约责任(Kant:118),约束自我与他者维持法定关系。基于此种约定,不同国家及文化的居民拥有地球的所有权,“因为地球只有一个,不同国家人民不会永远散居各地”(Kant:118)。康德所主张的世界主义与接待形式是建立在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受到国家边界、国家机构等的制约,有其局限性。
德里达将康德国家层次的接待延伸至个人层次的接待。德里达指出:接待是权利,责任,义务,像朋友一样欢迎陌生人/外国人,但其先决条件是接待来者、同意来者居住、给予庇护的人是一家之主,在自己家中仍维持权威,主人在关照自己的同时,也能考虑、关照仰赖自己的他人。因此接待是确认一家之法,他家之法,某处所之法,(这些处所包括家、旅馆、医院、庇护所、家庭,城市,国家,语言等);德里达还认为:我开放我家,不只对(具有某种身分或社会地位的)外人开放,也对绝对的、未知的、无名他者开放,我提供处所,允许他者进入,允许他者抵达,享用我提供的处所,不要求他者回报,也不过问来客是谁(2000:25)。
对德里达而言,绝对接待意谓一扇永不上锁的门。更准确地说,“绝对接待”代表毫无条件,不过问或确认任何政治或法律身份,不需任何证件,也不需任何法律、伦理或政治义务。在无条件绝对接待情况下,介于主人与客人间的门坎将被移除,外人变为主人,其对财物的所有权将被承认。德里达式“来者不拒、欣然接纳”的接待本质,是他针对当前世局混乱、文化冲突后所开的药方。然而,如同德里达所揭露,接待伦理隐涵一套吊诡逻辑与权力失衡的紧张关系,德里达以法文l’étranger说明,l’étranger可以指“外来者”(foreigner),也可指“陌生人”(stranger),其语义之暧昧,喻示客人是永远的“外来者”及“生人”(foreigner as stranger)(2000:30);一旦主人展现接待的行为,访客就一再被证明是外来/陌生人,不是自己人。接待看似给予访客自由到访的权利,但是接待者在决定接待谁,如何接待,何时接待时,也显示“主人”拥有控制接待行为的权力。接待的法则不但为主人维系权威的法则,也是控制地盘的法则。
接待的目的是使宾至“如归”,既然是“如”归,就表明接待永远无法“回家”,而接待又必须处于随时准备的状态,因此接待便陷入了一种“宾至如归”及“无法回家”的尴尬(Derrida:23),主人和客人总无法消除外人或客人的“陌生感”。
三、《漂泊者》所体现的跨文化接待
《漂泊者》是澳大利亚最早描述华人移民经历的小说之一。在小说中,作者描写了在澳大利亚的中国移民和那些被看作是“亚洲人”的外来者的地位和处境。同时,《漂泊者》将亚裔澳大利亚主人公作为后现代主义的个人放在全球背景下进行考察。在小说中时常可以见到跨文化的接触和碰撞,可以见到亚裔澳大利亚主人公以一种后现代的、超越国家的世界主义声音在说话,所有这些都与那种局限于国家范畴和国家认同的观念格格不入。
《漂泊者》由两条主线构成:一条是19世纪中叶的教师罗云山,由广东飘洋过海来到澳洲的淘金矿工,在经历了诸多劫难后如候鸟般返回故乡;另一条是20世纪的澳洲华人西莫斯·欧阳,因出生和血缘而饱受歧视和排斥,在百无聊赖之际开始从旧纸堆里寻觅祖先的踪迹,却意外地发现了罗云山的生活。小说的主题之一是文化移植与生存错位,不管是罗云山还是西莫斯,都强烈地感受到了自己从原有的文化土壤中被连根拔起,却又始终无法在新的文化土壤中生根的痛苦。在白人的无端迫害下,华人连基本的生命保障都没有,更谈不上人格尊严。小说中一张针对华人的告示就是明证,它表明白人可以对华人“扯掉辫子;倒吊在矿井口;用绳子套住脖子,吊在马身后拖;烧掉帐篷;让他站在木桶上,把他的耳朵钉在树上”。在白人淘金工的眼里,华人几乎等同于动物,是次等的生命,他们可以对其为所欲为,包括使用这些令人发指的酷刑。在这样残酷的社会环境下,离乡背井的华人们根本无从实现幻想,他们在异域社会不是沦为奴隶,就是带着回国梦死去。通过罗云山的视角,卡斯特罗真实刻画了早期华人移民的漂泊不定、无处扎根的尴尬处境,更揭示了澳大利亚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危险性。德里达所说的向“绝对的、不知的、不知名的他者”提出邀约(2000:25)。然而此种邀约在罗云山的身上却无法成立,身为一位到澳洲淘金的华人,罗云山被告知身在澳洲,须放弃自己的习惯、语言或名字,恪守规则——白人的规则。制定规则的白人主宰接待的法则,成为接待的主人,也决定“来者”既非“客”,也非“主”,永远无法成为主人之命运。
但是这种传统民族主义对外来文化的敌视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身为华裔澳大利亚人的西莫斯也无法改变自己的“非主非客”人生境遇。西莫斯虽然出生于澳洲,有华人血统,但他自嘲对那些喜欢探究国籍的人来说,他“既是又不是”所谓的澳洲出生华人(Australian born Chinese),他相信自己本名应为“Sham Oh Yung”,却在孤儿院被爱尔兰神父改为爱尔兰名字“Seamus O’Young”,没任何证件证明他的身分。从名字上看,他是爱尔兰人;从肤色上看,他是华人;从公民权上看,他是澳洲人;结果是,他什么也不是,徒具「假」(sham)名。西莫斯黑发黄肤,眼小鼻塌,外表不折不扣是亚洲人,却有蓝色眼睛,学校里,他被视为异类。他不懂华语,唐人街“奇怪的语调”让他感到孤立,他承认自己犹如难民或浪民,头脑与心灵被错置。我不来自任何国家,也无法回归任何国家……是个无国籍的人(Castro:8-9)。一般人不把他当成是澳洲人。有一次应聘教师职位,西莫斯被要求做阅读试卷,之后才知道只有外国人才要做这类试卷。每当他进入一个新的学校或单位,他的名字、国籍及身份常被询问。正因为没有证件,国籍身份又无明确定位,西莫斯常被孤立或敌视。因而,“不过问身份”、“不需要任何证件”的绝对接待只是德里达针对当时世局混乱、文化冲突后所开的药方。现实却是对“异客”的排斥。
因为没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相貌,他在当代澳洲社会也是处处碰壁。在求职时,尽管他解释自己是澳大利亚人,雇主仍一厢情愿地认定他是中国人;在申请奖学金的阅读测试中,主考官们自然地期待他能说出一口流利的汉语;在养父母家,养母理所当然地为他准备米饭,认为他天生就喜欢米饭;这种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使得既不会说汉语,也不喜欢吃中国食物的西莫斯陷入了被社会遗弃的状态中。他精神上的不稳定性也与他拒绝将自己归类于某个种族或种族类别有关系。作为新一代移民,西莫斯无法在澳大利亚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归属。他跟其祖先一样永远是“他者”,永远处于一个“外来者”的角色。正如德里达所说,接待陷入了一种“宾至如归”及“无法回家”的尴尬(2000:23)。
需要指出的是,德里达告诉我们 “绝对好客”和“永久和平”的不可能,并不意味着放弃对二者的向往和追求,而是要努力去实现“不可能之可能”,“以无条件的名义真正介入到好客的条件中去”。澳大利亚单一的民族主义决定了西莫斯只能在罗云山的日记中探索祖先的根源。在小说的末尾,西莫斯为了摆脱民族主义对他的困扰,“将自己融入人类的长河,在这个长河中,他以前从来不是它的一滴水。”通过西莫斯的改变,卡斯特罗似乎表达了一种超民族主义观念,即只有单一、正统的民族主义溶解在世界多元文化当中,国家才能真正地走向世界主义,因为“跨越国界、跨越国家类型、民族和本质的新的组合正在形成”。
[1]Castro,Brian.Birds of Passage[M].Sydney:George Allen&Unwin,1983.
[2]Jacques Derrida.Of Hospitality[M].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20-30.
[3]方向红.无限好客与永久和平:与德里达一起思考勒维纳斯与康德在和平观上的对立[J].南京大学学报,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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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康德.永久和平论[M].何兆武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4,118.
[6]王光林.“异位移植”:论华裔澳大利亚作家布赖恩·卡斯特罗的思想与创作[J].当代外国文学,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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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999(2010)02-0103-03
张仰奋(1964-),男,硕士,广东大埔人,嘉应学院(广东梅州514015)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跨文化交际学、应用语言学与外语教学。
200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