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到诗学:文学自然观生成考察
2010-08-15李丽君刘勉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李丽君刘勉(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从哲学到诗学:文学自然观生成考察
□李丽君刘勉(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中国诗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是在历史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中国诗学的哲学睿智也是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仔细考量中国诗学概念,会清晰地感受到中国诗学与中国哲学的渊源关系,很多诗学观念都历经了从哲学到诗学的衍化过程,“自然”亦然。
一
“自然”最初是老庄哲学用语。《老子》中讲到自然的文句共有五处: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
希言自然。(二十三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
有学者将老子之自然称为人文自然,并揭示其三大层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为最高层次的自然,标志着终极关怀与最高价值“;百姓皆谓我自然”为中间层次的自然,表明了对群体状态及其关系的关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为最低层次的自然,体现出生存个体的自然。①这实为难得的精辟之论。
庄子思想的核心便是崇尚自然。庄子论自然,处处强调“顺任自然”之本义:“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德充符》)“;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天运》);“莫之为而常自然”(《缮性》)。在庄子的美学自然观中,有两个关键词不容忽视,即“游”与“真”“: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应帝王》)“游”的对象是“淡”,这表明庄子偏爱的审美形态是冲淡的、朴素的、寥远的;他还强调“夫虚静怡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天道》),这说明庄子崇尚自然无为,这种自然无为,就是真正的自由,就是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的自由,就是个体人格自由的实现。庄子还特别崇尚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渔父》)真,就是“不失其生命之情”,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与生命的自然发展相一致,强调的依然是自然无为的思想。
由是观之,在老庄哲学的观念中,“自然”既指自然的事物,也指自然事物的本来存在状态,这暗含着一种必然,又表现在偶然中“;自然”就是天然、本然、自然而然的意思。
先秦在哲学自然观方面提出重要看法的,主要是儒家、道家和阴阳家。“汉代哲学自然观非常丰富,亦非常复杂。大略地说,有汉初的黄老之学,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淮南子》的阴阳元气说,《太玄》的象数说,《白虎通》和纬书之说,王充《论衡》的自然观,以及张衡的思想、王符的《潜夫论》等。”②其中线索有二:一是董仲舒、王充对先秦儒家和阴阳家的哲学自然观的承继,二是王弼、郭象对《老子》《庄子》哲学自然观的发扬。后者对后世的诗学自然观影响更大。
王弼注《老子》,既有肇始之功,也是当时最流行、最有影响的一家。王弼是这样解释《老子》的“自然”的:
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二十九章注)
大巧因自然以成器,不造为异端,故若拙也。(四十五章注)
表面看来,王弼对“自然”一词的解释和使用都没有超出老子理解的范围,其意义就是自然而然、本然、天然、顺其自然;若作深层次的考辨,就会发现,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其一,老子论自然,怀有一种原始崇拜的心理;王弼的宇宙创生观则与老子有明显的不同,他认为宇宙不存在一个实体性的最高本体,没有一个超自然的主宰,万物的生成、发展才是真正自然而然的。王弼的自然观念中,不存在对于自然的崇拜和敬畏心理,是真正的“自然而然”。其二,老子论自然,蒙上了一层宗教神秘色彩;王弼则更看重客观事物自身发生、发展的规律或逻辑:“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周易略例·明象》)可以说,“比起老子,王弼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具有非常鲜明的理性色彩,具有一般哲学本体论的清晰的逻辑和思辨的内容”③,王弼的哲学自然观更为纯粹,是对《老子》自然观的重大突破和超越。
道家哲学中的“自然”,至郭象而至极,无论在使用的频率还是内涵的扩展上,都有重大的突破。《庄子注》中“自然”一词出现多达一百余次,足见其重视程度。从发生论的角度,郭象强调自生之自然:“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齐物论注》)“道故不能使有,而有者常自然也。”(《则阳注》)这与老庄视“道”为主宰、为“生者”的观念有明显的不同。郭象的“自生之自然”,看似消除或消解本体,实则肯定本体亦自然,相当于王弼所说的“无”,仍具有本体论的意味。从本质论的角度,郭象常将自然与“理”并言:“自然之理,有寄物而通也。”(《外物注》)“夫物有自然,理有至极。”(《齐物论注》)理者,事物之必然也;必然即自然。可见,他所强调的是理之自然,抑或自然之理。从认识论的角度,郭象以自然言自性:“言物之自然,个有性也。”(《天运注》)“自然耳,故曰性。”(《山木注》)在他看来,事物之所以成为自身,在于自性的自然生成与发展,违背这一自然原则,就会造成事物自身固有性分的丧失,就会有碍于我们对事物获得正确的认识。从实践论的角度,郭象则主张无为之自然:“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逍遥游注》)“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齐物论注》)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要顺性而为,是要依乎天然本性,使其自然客观地呈现。郭象以自然论事物之自生、自性、至理、无为,既有对前人思想的继承,更有一种超越,形成了一套具有内在逻辑性的、颇具体系的哲学自然观。
中国哲学发展到魏晋时期,是以魏晋玄学为标志的;而魏晋玄学中有一个重要论题,所谓名教与自然相一致,即儒道兼综。这是魏晋哲学自然观的一个鲜明特征,王弼、郭象等都持这种看法。阮籍一方面强调要遵循自然:“人生天地之中,体自然之形”(《达庄论》),“自然之道,乐之始也”(《乐论》),而所谓名教礼法则违背自然,所以他排斥名教礼法;另一方面却又试图调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礼定其象,乐平其心。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乐论》),显示其矛盾性。嵇康则旗帜鲜明,他的“越名教而任自然”(《释私论》)和“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声无哀乐论》)从本体论的角度表达了自己对于自然物独立存在的观念和看法,具有更深的哲学蕴涵,并暗含着一种基于经验和理性之上的怀疑和探索精神。这是一种全新的哲学认识论的观念,成为嵇康哲学自然观的核心与亮点。
二
魏晋六朝时期是“中国艺术的自觉”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文论话语丛生的时期;其中,“自然”概念在文艺领域的出现就是从哲学转换而来的。“自西晋以来‘,自然’概念已广泛出现在文论、乐论、书论、画论等文艺思想领域,是否合于自然已成为文艺批评的重要审美标准。但上述言论或为片言只语,或语焉不详,直到齐梁时期《文心雕龙》和《诗品》两部文艺理论巨著的出现‘,自然’论文学观才得以真正确立。”④
《文心雕龙》中“自然”一词凡九见,《原道》《明诗》《诔碑》《体性》《定势》《丽辞》和《隐秀》共有七篇论及。刘勰论“自然”,无论是以此作为立论的原则,还是以此论文学发生、文学风格、文学创作,都充分体现其“文道自然”观。
刘勰在《文心雕龙》开篇就从宏观上提出探讨文学本质与本源问题的基本理论原则就是“自然之道”。《原道》首段云: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锺,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⑤
刘勰指出,天地本身即有色彩,日月山川富有文采,人类作为与天地相参的“三才”之一则更有其“文”;人心产生语言即出,语言产生文之自明。“自然之道”既有自然而然之义,也有必然之义。刘勰进而类推:“旁及万品,动植皆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其文采都是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的,都是道的体现;道是文的根源。“盖自然耳”中的“自然”不仅道出了“文”与“质”之间的必然关系,还隐含着“本来如此”之义。可见,《原道》中的“自然”之义有自然而然、必然与本然的意思。这些意思统构成刘勰文道自然的文学观,贯穿于《文心雕龙》理论体系的各个部分,在关于文学发生论、风格论、创作论方面都有体现。
《明诗》篇旨在探究有韵之文的性质、源流等问题。首段引用《毛诗序》“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以中国古代“诗言志”的传统观念为依托,推出自己的认识“: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这显然是从文学发生论的角度肯定文学的发生是人的思想情感与外物感应的结果,即“为情而造文”(《情采》篇),而这种“造文”则是情感自然而然的抒发。
《体性》与《定势》两篇均讨论篇体的风格等问题,都有“自然”的流露。《体性》篇在点评了十二位作家的个性风格特征后,总结性地指出:“触类以推,表里必符,岂非自然之恒资,才气之大略哉!”充分肯定作家的才性禀赋影响其创作风格的形成与体现,“表里必符”“,风格即人”,这是必然的,也是自然而然的。这种观点在第十二篇《碑诔》中论蔡邕的碑碣之作时也有表示“:察其为才,自然至矣。”《定势》篇则对文体风格作了专门的阐释:“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文章体势,如斯而已”中的“自然之趣”强调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必然关系是“因情立体,即体成势”;“断辞辨约者,率乖繁缛:譬激水不漪,槁木无阴,自然之势也”中的“自然之势”。
刘勰的自然之道在创作论上的体现则集中在《丽辞》《隐秀》二篇。《丽辞》篇云“: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其中“造化赋形”句继续从生成论的角度强调自然而然与必然之意;“自然成对”则明示“丽辞”应是在“运裁百虑”的创作过程中顺任事物规律,自然而为,而不是“雕削巧取”的刻意为之。《隐秀》篇进一步指明“篇章秀句”的创作技巧是“自然会妙”,是带个性之真和情韵之美的自然显现。《文心雕龙·序志》篇曾指出此书撰述的初衷是因刘勰认为当时的文章“而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将遂讹滥”“,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显然是针对当时的不良文风,为写作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而这里的“自然成对”与“自然会妙”就是能达到这一目的的有效路径。
与刘勰一样,钟嵘撰述《诗品》的目的也非常明确:批评违反诗歌特征和标准的某些不良诗风,提出自己对诗歌的性质、特征和思想艺术标准的原则性的认识。《诗品序》开宗明义“: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诸舞咏。”⑥他认为诗歌的性质或基本特征是吟咏性情,即抒情。进而提出“:至乎吟咏性情,亦何贵于用事?”并援疑质理,结合典型案例从反面评述如何抒情。“他还抨击当时诗歌在任、王融等人影响下,大量用事,‘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其提倡自然之美的意思也是很明显的。钟嵘还批评了南齐时代王融、沈约等提倡的声病说,认为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写出来的作品,‘文多拘忌,伤其真美’,‘真美’与‘自然英旨’两个词语的意思是相通的。”⑦诗歌如何显现“自然英旨”和“真美”呢?钟嵘还从方法论的层面提出了一个关键词“直寻”“: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依据诗歌“吟咏性情”的特征指出创作应当直陈见闻经历,无须假助于用典。这与刘勰倡导的“自然会妙”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
任自然、重性情的自然观在魏晋一经确立,继而在后世演绎中,不断丰富和深化自身的理论内涵。唐代,王维“愿奉无为化,斋心学自然”(《奉和圣制庆玄元皇帝玉像之作应制》),其艺术趣尚承继前人;李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经离乱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赠江夏韦太守良宰》),彰显自然天性,追求自由清真,是对丽辞秀句的质疑;皎然也充分肯定“不顾词采,而风流自然”的诗作(《诗式·文章宗旨》),足见“自然”内涵和标准的改变;到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专辟一品论自然,从主体论、创作论、审美论的角度强调“无往而不归于自然”,可谓诗学自然观集大成者。宋代的苏轼认为“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推崇平淡,是对郭象自然之理或理之自然的肯定;明代李贽的“童心说”崇尚自然性情、返璞归真,是对庄子“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的呼应;近代王国维以一颗“赤子之心”更是将司空图的系统自然论发展到极致:“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人间词话·五二》)。
纵观“自然”的历史流变,从哲学范畴的“天然”、“本然”、“必然”,到诗学概念的“真美”、“清真”、“平淡”,几经衍化,不同时期有不同表达,但都体现了古今对“自然”某些相同的悟彻。
本文系2009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为:2009b201
①参见刘笑敢:《老子之人文自然论纲》,《哲学研究》,2004年第12期。
②③章启群:《论魏晋自然观——中国艺术自觉的哲学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第56页。
④付晓青:《略论刘勰、钟嵘的“自然”论文学观》,《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4期.
⑤刘勰:《文心雕龙》通行本,文中引言出处同此。
⑥钟嵘:《诗品》通行本,文中引言出处同此。
⑦王运熙、杨明:《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之二·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08页。
李丽君,长江大学文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文艺学研究;刘勉,长江大学文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中国诗学研究。
(责任编辑:古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