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欺诈问题的博弈论分析
2010-08-10温章林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3
○温章林(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23)
正如LISV系列研究所揭示的,只要上市公司存在利用财务欺诈、内幕交易等方式进行欺诈获利的空间和机会,公司管理层就没有动机去正常经营,容易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会计欺诈行为。上市公司会计欺诈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上市公司会计欺诈问题。
一、博弈的主要动因
管理层和投资者有不同的效用函数。信息揭示者也即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经常期望通过会计欺诈获得超额收益。而投资者希望管理层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便能够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管理层和投资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博弈。
博弈论是研究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决策主体的理性决策行为以及这些决策的均衡结果的理论。按照参与人对信息掌握程度来划分,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是博弈论中一种比较理想化的博弈模型,其前提条件是:信息是共享的,决策分先后进行,参与博弈的双方在进行决策前都知道彼此已经采用的和即将采用的策略。在现实中,这个前提是无法实现的。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是有差别的,也是不完全的。
市场交易博弈各方信息不仅不完全,而且他们拥有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主体之间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等,一方掌握的信息多,另一方所掌握的信息少;或一方信息准确,另一方信息失真。信息优势方希望利用信息优势签定对自己有利的契约,信息劣势方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同信息优势方一样,会对采取什么行动方案进行决策。每个参与者所采取的行动方案不仅要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还要考虑其他人可能采取的对策,这便是一个博弈过程。信息不对称是博弈各方进行博弈的主要动因。
由于管理层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与投资者相比,有信息优势,而投资者站在信息源的外界。这样,信息的完全交流成为不可能,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非常普遍,由据此而产生的会计欺诈行为将难以避免。
二、博弈过程
博弈各方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想要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在给定博弈选择策略的条件下,每个博弈主体将会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本文主要分析的是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就会计欺诈问题进行的博弈。
1、一次性博弈对上市公司会计欺诈行为的影响
表1 管理层与投资者博弈得益矩阵
表中:H—真实披露会计信息;D—会计欺诈;B—投资者作出投资的决策;R—投资者作出不投资的决策。表中的各组数据分别代表了投资者与管理层在不同组合中假定所能获得的效用。从表1中可以看出,投资者与管理层有四种组合。也就是说,分别有四个选择,在该模型中有四种策略组合。
(1)HB策略组合:如果管理层选择H,投资者则会选择B。管理层选择H的情况下,投资者面临B和R两种选择,投资者选择B能获得的效用水平是60,选择R的效用是35,投资者则会选择B。在这一策略组合下,管理层诚实披露,投资者进行购买活动。企业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投资者也在对企业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是双赢的策略组合。虽然对于管理层和投资者双方而言,HB策略组合所得收益大于DR组合策略,但由于它状态不稳定,所以HB策略组合不是该博弈的纳什均衡。
(2)DB策略组合:投资者选择B,企业管理层则会选择D。当投资者选择B时,管理层就面临H和D两种选择,从表1中可知,企业管理层选择H获得40效用,选择D能获得80单位的效用,企业管理层肯定作出选择D的选择,这时的组合是DB组合。在这一策略组合下,管理层歪曲披露,进行会计欺诈,投资者遭遇蒙骗进行购买活动。在不正确信息的指导下做出的决策对投资者是不利的,管理层在此策略下,通过会计欺诈,减少了资金和努力程度的投人,并获得较高的效用。
(3)HR策略组合:HR是不可能的组合。HR不是模型的纳什均衡。
(4)DR策略组合:企业管理层选择D,投资者又将在B和R两者中选择,选择B能获得的效用水平是20,选择D的效用水平是35,此时的组合是DR组合。DR组合是唯一的能在给定其他参与人的选择时,每个博弈方都选择自己满意的选择,这时,就达成了“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均衡,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不能够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纳什均衡是不合理的、无效率的均衡。
假设该博弈中还有“监管”一方存在,同时假设管理层有时真实披露,有时进行会计欺诈,而且会计欺诈行为并不总是被发现。根据表2可知,在投资者进行投资的前提下,管理层选择真实披露策略,在监管方发现和不发现的情况下,获得的效用都为70。而选择会计欺诈策略,在被发现的情况下,获得的效用为20,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获得的效用为90。并且假定该博弈方的会计欺诈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为P,则不被发现的概率为1-P。
表2 监管方与管理层博弈得益矩阵
管理层的目标是收益最大化,在选择行动策略时,会比较真实披露与会计欺诈策略的期望得益大小。当20P+90(1-P)>70时,即当P<2/7时,管理层选择真实披露战略。并且会计欺诈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越低,管理层选择会计欺诈的可能性越大。另外,假定会计欺诈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一定,那么抑制管理层实施会计欺诈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的最好办法是增大惩罚力度,降低会计欺诈行为的期望收益,这样将得到一个新的均衡点,即企业真实披露会计信息,投资者作出买的决策,博弈达到纳什均衡,社会效应实现最大化。
2、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合作博弈及其不稳定性
管理层与投资者双方进行的博弈并不是仅仅进行一次,他们之间会进行不断重复的博弈过程。博弈次数影响博弈结果,管理层与投资者双方在重复进行的博弈过程中可能形成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亦称为正和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如果协议、承诺或威胁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且可以强制执行,合作利益大于内部成员各自单独经营时的收益之和。同时对于联合体内部应存在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分配规则。合作博弈的本质在于,博弈中参与人能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合作博弈中,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增加。
依据博弈论原理,虽然重复博弈每次博弈的条件、规则、内容都是相同的,但由于有一个长远利益存在,因此博弈双方在当前阶段的博弈中,要考虑到不能引起其他博弈方在后面阶段的对抗、报复或恶性竞争。在重复博弈中,委托人是强势激励主体,可以激励代理人遵守博弈协议,使得双方都可以从更长远的利益来看问题。为了形成良好的信誉,他们往往必须接受当前期的一个较低收益,表现出合作的姿态,以求得对方也在今后的交易中合作,谋求较高的未来收益。一方作出合作的态度,可能会使其他博弈方在今后阶段也采取合作的态度,从而实现共同的长远利益。这时,重复博弈就有了一次性博弈往往不可能存在合作的可能性,因而也实现了比一次性静态博弈更有效率的均衡。在会计信息披露的重复博弈中,如果基于长期利益考虑,管理层总是选择H,那么,自然会使公司与管理层建立一种良好的声誉,从而使投资者充满信心,使之达到BH策略组合的纳什均衡。当企业经营者与投资者同样的一次博弈无限重复下去时,双方得益的纳什均衡就成为帕累托最优。合作博弈强调的是团体理性、效率、公正、公平。合作博弈实际上就是一种“双赢”或“多赢”策略,它通常能获得较高的效率或效益。
然而,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合作博弈不够稳定。合作博弈的达成依赖于博弈双方的信誉机制,而信誉机制是比较脆弱的,单靠信誉机制很难有效解决管理层歪曲信息披露的问题,如果法律体制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够有效或对提供歪曲信息的企业管理层的惩罚力度不够,即投资者受到的法律保护有限,将导致背叛者接受惩罚后收益仍然高于选择合作的收益。那么,这种惩罚就变得不可信,导致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很小,从而再次陷入“囚徒困境”。
三、上市公司会计欺诈问题的解决对策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了代理问题,表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掌握公司管理、控制权,同时又是信息发布主体的管理层,源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具有操纵公司利润、进行会计欺诈的强烈动机。加上董事会等公司治理中的关键环节不能够严格履行职责,不能对管理层产生有效制衡,使得会计欺诈频频发生。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会计舞弊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加以控制。
2、产权制度明晰化
产权制度明晰化是消除公司会计欺诈行为的基础性策略。产权界定清楚,会计规范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就会有效率。因为产权的明晰界定,为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目标的实现,为减少或杜绝企业管理层的会计欺诈行为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3、降低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之所以能够实施会计欺诈行为,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外部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应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将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对称化,迫使管理层减少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行为,从而减少或消除财务欺诈行为。
4、制定有效的惩罚机制
对“囚犯两难困境”这样的博弈,并非没有合作解。实现合作解的条件是给不合作的一方以有效的惩罚,使之不合作的代价大于利益。“囚徒的两难处境”是一种最简单的双头博弈。在这种最简单的博弈中,如果同样的博弈不是进行一次,而是多次,只要双方采用“一报还一报”的战略,最终就可以实现合作。
5、加强会计信息管制
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就要对信息生产进行管制,以保护作为信息劣势方的投资者。为遏制会计欺诈现象的发生,除依靠重复博弈而形成的制约机制外,还需要依靠政府的强制性约束机制。会计信息管制即政府对会计信息市场的干预,政府的角色是制定与监督各种“博弈规则”,管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和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管制的目标是“市场效率和社会公平”的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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