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2010-08-05段连菊
段连菊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又称为稳健性原则,其主要特征是稳健和保守,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它是在会计核算中是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总是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就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时做出职业判断,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但谨慎性原则若使用不当也可能降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使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有必要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进行严格规定,以扬长避短,发挥其最大作用。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1.谨慎性原则在偿债能力分析中的运用
谨慎性原则在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中的作用是通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来体现的。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应加上将有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计的或有负债。
2.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确认方面的运用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进行了修订和进一步完善,从而使金融资产不再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而是单列项目反映。出于防范不确定风险的需要、规避重大的潜在损失,新会计准则从金融工具的定义入手,将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是财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客观要求,也是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必然结果。通过定期反映金融工具的损益变动,进行全程监控从而有效地杜绝因金融风险引起的企业经营恶化甚至破产,将收益(或损失)清楚地列入损益表进行核算,可以防止盲目乐观,使企业保持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改变了金融工具长期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的尴尬局面,使金融风险的控制有了依托。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方面的运用
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无疑是新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之一,我国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具体准则,均要求对要素确认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考虑到我国市场不够成熟的具体情况,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较为谨慎。
三、谨慎性原则实际运用的局限性
1.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改革过程中曾引起广泛的争议
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过度谨慎性。我国企业在实施承包经营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行为短期化进行掠夺式生产,而谨慎性原则成为企业承包者隐瞒利润,逃漏税收的秘密武器;另一个是谨慎性不足问题。我国企业谨慎性原则实施范围仍显狭窄,离充分谨慎性原则还有一定距离。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价值减少,导致后期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
2.《制度》中某些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1)计提减值准备比例不规范。制度未对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某些情况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在会计报告中出现较大差异,而企业在计提准备时没有披露充分信息,也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报告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产生质疑。
(2)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差异要进行追溯调整。而某些差异,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更引起的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可能好几年甚至几十年,既要调整企业所得,还要调整所得税费用,操作难度及工作量很大。
3.实务操作中带有主观臆断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可变现净值”如何计量确定,《制度》中表述为:“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这三个估计,任何一个估计脱离实际较大,可变现净值就难以计算正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在未取得发票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制度》规定:“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而计算标准按多少确定,折现率选用多大,都需要看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由于谨慎性原则具有主观臆断和不可验证性,致使该原则易被滥用,从而极大地破坏了会计信息的宏观性,使会计信息失去可靠性,而为不同企业、不同经营者用于不同目的,为企业经营者调节年度损益,均衡股利分配甚至逃避税款大开方便之门。
四、谨慎性原则的改进思路
1.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
通过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促使各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其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它的运用程度,过度谨慎性或谨慎性不够都会降低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点,使企业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揭示。
2.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制度和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法等。但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决定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进行操纵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应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指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
3.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在适度谨慎性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4.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水平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应加强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会有求真意识;第二,会计人员应系统地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练好扎实的基本功;第三,会计人员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加强后续教育。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必然导致会计领域的不断拓宽,会计理论的不断完善和会计方法的不断更新,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断吸收新知识来解决问题。
5.推行谨慎性原则要循序渐进
由于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会计工作各个方面,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会减少企业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监管,推行时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有计划地进行。
总之,在我国实行谨慎性原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只有适度地应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