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机舱火灾的分析与思考
2010-08-02王永祥
□ 王永祥
近些年来,船舶火灾的次数和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都呈上升趋势。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船舶火灾占海难事故总数的11%,居第四位,但所造成的损失排在所有海难事故之首。船舶火灾发生在起居处所最多、机舱第二、货舱第三,而论其危险性和危害性及扑救难度却数机舱火灾最大。
一、船舶机舱发生火灾的原因分析
(一)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有资料显示,在人为责任事故中,90%以上是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认识不充分、措施不得力造成的,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因为一些人有 “及格就行”的思想,在工作中无视制度、有章不循,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财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惨重。如果在安全管理中,每个人能够树立 “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格设备的管理;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工作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比如一项工作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就不能说安全工作及格了,因为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
(二)设备管理不到位。船舶在航行、停泊、建造、维修过程中,会因各种原因使机舱发生火灾,且机舱是船舶的主要机电设备集中地,是船舶的 “心脏”,具有封闭空间大,结构复杂,可燃物质多,燃、滑油储备量大,热传导性能强等特性,火灾发生率也偏高。所以加强机舱机电设备和燃料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由于任何火灾的发生都必须具备物质燃烧的三个条件,即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船舶的一切防火、灭火措施都是围绕破坏物质燃烧的三个条件进行的。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当,造成柴油机曲柄箱油污过多、扫气箱起火、辅锅炉燃烧室集油过多等都容易引起爆炸;设备上、机舱舱底到处都是油污,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不当,都容易引起燃烧;柴油机、锅炉、焚烧炉、炉灶等高温排烟管的绝热包扎不严密都是着火源。1994年5月23日,“长征”号客轮由于辅机舱副锅炉燃烧室里的高温,通过炉底缝隙传导到炉外,使锅炉外部下面的污油受热汽化,引起火灾。1998年3月27日,“晶河”轮机舱内1号发电机第5缸燃油管接头松脱,引起火灾。
(三)违章明火作业。船舶航行中动火引起的火灾并不罕见,如1992年1月18日,“大庆62”号油轮在长江上海石洞口电厂江面航行时,因船员在机舱内对通向货油舱的蒸气管上的破洞进行焊补时,电焊明火与管道内爆炸性气体接触,引起爆炸燃烧。如何预防,我认为,船舶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有 “船舶明火作业操作规程”,并按其要求认真落实防火防爆工作;二是尽量不要在机舱内动火,可以拆卸的焊件,要拆到安全的地方动火;三是需配备测爆仪,自测动火的环境条件。即使船舶进厂修理也不能放松预防火灾,不要轻易对船厂焊工明火作业条件和知识水平放心。现在随着修船节奏的加快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外包工修船已成主流,其中大多不符合用工制度,有些船厂雇用人员占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如某船厂在一次修船高峰期,仅2个月时间招聘外来人员多达800多人,这些外包工,一般文化低专业技术差,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极易带来严重后果。再如2006年3月23日,南通中远船务有限公司招聘的外包工在对 “皮埃蒙特”油轮4号油舱进行作业过程中,不清除舱底污油,未按照规定进行测氧测爆就违章实施明火切割,发生爆燃事故,由于自救不力,人员疏散无序,造成三人死亡的惨痛悲剧。所以船舶在厂修期间更应该加强防火的监管。
(四)电器设备火灾。目前,不少老旧船舶电器设备已在水气、油雾、盐雾、尘埃中工作了二三十年,电器绝缘情况大部分不理想,易引发电气起火。电器设备绝缘达不到要求、电缆老化、电器短路、接线端子接触不良引起火花等极易引起火灾,因此做好电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尤为重要。1998年2月21日12时50分,“德安”轮机舱值班人员发现燃油备用泵启动箱附近起火,船长立即向全船发出“机舱起火,马上施救”的指令。但机舱内烟雾太大,火势较猛,火势无法控制。13时30分,船长决定实施封舱灭火;13时40分,用固定CO2灭火系统释放CO2,大火很快被扑灭。此次火灾,由于发现及时,扑救果断,措施得当,避免了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造成的重大损失。
二、发生火灾后的正确处理方式
(一)保证船舶各种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船舶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机舱失火主要要靠船员自身扑救。船舶机舱中一般配备有手提灭火器、移动灭火器、固定灭火系统,新型船舶还配有高压水雾自动灭火系统,对主机、副机、分油机、辅锅炉、焚烧炉等主要设备进行灭火保护。火灾报警系统、机舱摄像系统、应急消防泵、应急空压机、应急发电机也是保证船舶及早发现火灾隐患并自行灭火的重要设备。速闭阀、风油切断、水密门、机舱舱盖紧急关闭装置、机舱通风筒关闭装置、主海底阀门等是保证封舱灭火有效性的重要应急设备。应急呼吸器、应急通道、应急灯是机舱人员顺利撤离的有效保障。因此,认真做好上述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做好船舶消防工作的基础。
(二)根据火情采取合理的扑救方式。灭火的方法分为四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和抑制法 (中断法)。船用机舱灭火剂主要有:二氧化碳、沙、泡沫、水、干粉,船员要熟知各种灭火剂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场合。对于一般小火,只要船员加强巡视检查,及早发现火灾,充分发挥船舶各种自救手段,在初起阶段扑救是完全有可能的,至少也能将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至酿成火烧全船的后果。对船舶火灾扑救,应在充分贯彻 “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遵循 “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前提下,积极做到 “一控二攻四防”即:控制蔓延,实施内攻和外攻相结合,防止伤亡、防止爆炸、防止沉船、防止溺水。但是,有些船舶一旦失火,不知所措,甚至一片混乱,组织不起有效扑救,因现场指挥者一句轻率的外行话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也屡有发生。例如,2004年5月3日,一艘福建籍散装货轮因主机故障机舱失火,机舱工作人员只使用几只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未使用固定灭火系统;并且过早关闭了机舱通风机,从而使机舱内无法下人;甲板上工作人员连接好几条消防水带,也因有人说 “机舱油起火不能用水救”而停水。船上的领导只能根据 “机舱内烟很大”这一表面现象,判断火势无法控制,眼睁睁地看着火势蔓延,望火兴叹。
(三)加强应急消防演练的针对性。我局提出救助船舶要像救助一样训练、像训练一样救助,就是要求各种应急演练要真实、要细化,也就是说,当某种火灾险情发生时,大家按照平时演练的职责和程序进行,做到紧张有序、有条不紊。但我们各艘船舶在平时的演练中是否做到了真实、细化?是否每个人都有细化的工作,如谁负责风油切断、谁检查关闭水密门、谁关闭速闭阀、谁关海底阀、谁启动应急消防泵、机舱的各个通风孔、天窗分别由谁检查关闭等?大家对机舱撤离的各个路线是否熟悉?是否熟悉应急呼吸器、手提灭火器的位置?是否熟练使用?这些都是平时演练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怎样预防机舱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安全”是救助的基础,是永恒的主题。案例是面镜子,我们应该把火灾事故作为一个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制度。要树立超前的防范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把防火工作想在前、做在前,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早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必须铭记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名言,摆正救助与安全的关系,充分认识船舶火灾的危害性,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提高做好防范船舶火灾的主动性,真正使每个人对消防知识、安全制度入耳、入脑、入心,从而避免船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计划。严格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完善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计划是机舱安全的基础。研究解决顽症的具体措施,落实对策,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切不可因本单位具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而忽视层层抓落实,那再好的规章制度,哪怕就是从国外引进的先进管理体制也只是 “纸上谈兵”,是 “空架子”。
(三)加强设备管理,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发生船舶火灾,主要是船舶管理混乱或违章操作所致,暴露了平时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的弊端。防止机舱火灾,一要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跑漏油现象的存在,防止柴油机曲柄箱和扫气箱、辅锅炉燃烧室及其它密封罐舱的爆炸,严格按操作规程完成易燃、易爆物品的加装、运输和驳运;二要做好柴油机、锅炉、焚烧炉、炉灶等高温排烟管的绝热包扎,做好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维护保养,防止明火,电器火花、磨擦撞击产生的火花、雷击、辐射热、化学反应热等着火源引起火灾;三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严防违章作业。
(四)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科学管理。船舶明火作业,要制定严格的明火作业操作规程。一要抓明火作业有关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二要抓严把动火三关 (即审批、看火、巡回检查);三要抓加强现场检查;四要抓违章查处等。同时还应落实焊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测试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对氧、乙炔管道和皮管也需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和老化。保持焊机电缆绝缘良好,放置符合安全规定,接地线连接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