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现状与政府监管政策研究
2010-07-13吕琳
吕 琳
一、高新区政府企业实行会计准则的现状
第一部分企业必须执行会计准则。根据国家要求,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银监会要求所有城市商业银行、保监会要求所有商业保险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二部分企业是积极鼓励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这部分企业主要是在高新区由政府引导投资建设的非上市公司中的大中型非国有企业。第三部分企业是可以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这部分企业很可能成为高新区的主体,高新区建设的中法人小型企业、非法人小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会占据多数,这些企业很多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同时由于高新区一般在税收和个税上有很大的政策优势,这类企业一般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动因和公众责任,可以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政府政策的作用
1.资产的计算方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高新区企业来讲,大部分企业无形资产和研发费用较高,甚至可能占据企业全部资产的大部分。实施会计准则要求无形资产的后续计算中,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两种。
2.高新区的企业一般都是中心型、成长型企业,通过执行准则公允价值计算方式,改变了原制度“只报忧不报喜”的做法,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企业对运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少数、非经常性业务,要适度、谨慎地运用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进行测算后方可使用,从而确保政府复制资金的适当运用。
3.通过良好执行会计准则制度,能够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确认。通过这两种方法的执行,加强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清理。督促企业财务与资产管理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确认、计量、核算,足额提取折旧。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及时、足额提取折旧费用。
4.加强了对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范畴的管理,允许企业将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能达到或使用或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可予以资本化;用于研发无形资产的借款可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标准构建期间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占用一般借款部分的利息支出应该资本化。
5.对职工薪酬及所得税进行透明管理。通过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职工薪酬的核算几乎涵盖了所有人工成本的范围,核算内容更加全面,更加明细。企业为职工发放或负担的所有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的工资和福利都将全面反映,职工的收入水平更加透明。
三、政府监管的几点建议
1.正确引导,合理激励。政府以服务引导为主,运用各种激励手段,协助企业完成会计准则,规范辖区内经济秩序。加大对非上市公司的激励力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增加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收益与不执行会计准则成本之间的差距,以提高其高质量执行准则的积极性。加大对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激励力度,对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对高质量地执行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除给予全行业、全社会的通报表扬外,还可以给予政策支持,从而提高非上市公司所获的无形收益。
2.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可以提高政府监管效率。降低政府监管成本的主要手段包括优化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现场检查的技术和方法,制定现场检查操作规章,根据非现场检查结果,实行针对不同企业的差别化现场检查策略,降低监管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时耗,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为了配合现场检查,应扩大非现场检查的范围,完善非现场检查的计算机信息技术,保证非现场检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非现场检查的早期预警作用。
3.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再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监管者对监管对象的监管;第二层次是对监管者自身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监管过失责任追查制度;对在监管过程中因包庇纵容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执行不力者、因官僚主义作风放松监管导致出现的不执行会计准则或执行不力现象的,应追究有关监管机构领导责任加强监管者责任,提高非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