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原因及对策
2010-07-13勇进
勇 进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很多,我们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只要借鉴国内、国外的良好经验,根据具体情况,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必定会得到良好的解决。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走上了自主发展道路,今天的中小企业很可能成为将来的大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有影响的海尔、四通、科龙、红豆等集团等都是从中小企业发展而来的。美国近年出现的微软、英特尔、思科、耐克等著名大公司也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大企业进行合理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改变“大而全”的生产结构,使大企业更好地发挥优势,专门从事规模较大的生产。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关系比较具有特色,不仅有许多中小企业通过“下请制”为大企业提供零部件或工艺加工等服务。而且还有一些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提供诸如清扫、食堂、保安等社会化服务工作,从而使大企业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增加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依存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追求适合自己个性的生活。中小企业以其机制灵活、贴近市场、规模较小、沉没成本和退出成本均较低等特点,可以直接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客户定制需求,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我们必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在政策上进行调整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同样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部分中小企业经营效益相对低下,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资信不高,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很难得到银行信贷支持
由于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落后,信息不透明,缺乏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增加了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查难度;再加上中小企业资产较少,负债能力有限,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够,且提供的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差,这些原因造成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
2.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存在内在缺陷
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以后,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使信贷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意愿得以强化。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在商业银行将盈利最大化作为主要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这就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
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各家金融机构在经营原则上把安全性视为第一原则,因此,它们只青睐那些资信相对良好的大企业,而对管理不甚规范、效益不稳定、信用难以掌握的中小企业往往是冷漠疏远。从而造成了一方面大企业实际借款数量明显小于其授信额度,形成银行部分资源闲置,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却融资困难的不合理现象。
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推行集约化经营和授权经营,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贷款审批权限逐渐上收。这种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力度,同时造成了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严重不对称。基层工作者最了解企业,而在信贷审批上只有推荐权,无决策权,但在责任方面基层工作者却要负第一责任和终身责任,这种机制严重挫伤了基层信贷员的积极性。
3.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
缺乏有效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
企业要办理一笔财产抵押,需办理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涉及许多职能部门,并要提供多种相关资料,对于习惯进行灵活经营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会带来很大的制约。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等,极为繁琐。而且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用高、随意性大,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抵押率较低,企业通过抵押实际得到的贷款数额相对较小。
4.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还不具备现行证券管理所要求的上市规模及投资回报,即使能够上市,在中小企业总量中所占比例也极小,所以它们基本上是被主板证券市场忽略不计的一类群体。另外,从现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上看,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债权和股权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
5.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目前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由于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从而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低,这也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恐贷”心理。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中小企业应改善和加强自身的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应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信用观念,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形象,建立良好银企关系,平衡与协调银行的资金出口与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使资金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同时强化企业的自我积累机制,为公司的高效运行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由此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金融机构应改善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国有商业银行要面向市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应改革现有的高度集权信贷管理制度,可按贷款风险度的不同来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应大力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提供有力的保障。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行应针对中小企业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票据融资、授信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个人商铺贷款、再就业专项贷款等等,中小企业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些金融产品,达到融资的目的。
3.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
(1)股票市场融资。应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上融资,股票市场应取消上市主体成分的限制,真正向中小企业打开绿灯;分配股票上市额度给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优势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以使其上市;已上市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
(2)企业债券融资。企业债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应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理顺企业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要完善债券担保和信用评级制度,积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此外还可适当放开债券利率、丰富债券品种,让企业以其可承受的利率获得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
4.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是来自银行的贷款,因此,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未建立是造成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中小企业自身应提高其信用度,构建融资信誉,中小企业为取得融资信誉,必须比一些大中企业多付出成本。应逐步放开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不能简单禁止,而是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应适当修正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政府要鼓励和扶持贷款担保机构的建立,可与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从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5.健全法律法规,维护中小企业利益
我国应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机构,规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及融资措施;规范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规定政府组织管理机构政府扶持的方式以及政府扶持的经费预算等。要确定各类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低比例和融资方式,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以中小企业为信贷重点,促进中小企业公平参与融资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我们不应当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应当以现代的观点去分析它;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只要借鉴国内国外的良好经验,根据具体情况,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必定会得到良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必将达到一个发展的新境界,从而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