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及我国的比较与借鉴
2010-07-13张美华
张美华
中小企业问题,在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稳定中具有战略重要性。但由于中小企业大多由私人资本投资设立,资本规模有限,导致中小企业资金供应先天不足;同时,商业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存在“道德风险”等原因拒绝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造成中小企业资金供应后天短缺;而直接融资又需要企业有较高的信誉或担保,进一步导致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受阻。我国目前即是如此,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为弥补这种先天不足及后天弱势,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必然需要政府的扶持。但过多的、直接的干预往往会破坏市场运行效率,妨碍众多经济主体的平等竞争。通过建立科学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缺口进行弥补,可以将政府行为对市场效率的破坏降低到一个最低的限度,同时又能较好地体现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适当干预,恰到好处地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
与我国有较多相似性的韩国在此方面的经验就很值得借鉴。韩国中小企业自50年代以来发展极为迅速,到2006年底,有大约300万个中小企业,约88%的工人受雇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创造的附加值占工业企业总附加值的一半以上。中小企业在韩国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升主要得益于韩国政府的重视,建立了颇具特色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包括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和直接融资服务体系,从而为保证中小企业稳定经营、风险投资、技术开发以及国际化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支持。
一、中小企业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
(一)韩国的经验。韩国政府的政策性资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投向中小企业。
一是建立政府政策性基金,通过专业银行向获得支持资格的中小企业发放。各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其产业政策确定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指定银行遵照这些指示,并根据商业贷款的发放原则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信用风险由银行承担。这种政策性贷款一般利率较低、周期较长,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信息化和自动化,并重点培养有潜力的需要风险投资的中小企业。二是通过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韩国早在1961年就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中小企业银行(IBK),韩国几乎7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与该行有融资业务往来。为了保证IBK将贷款专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韩国法律明文规定:中小企业在IBK的贷款业务比率不能低于80%;在银行扶持中得以发展壮大后、不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IBK不能再与其有业务往来。该行的成立对韩国中小企业融资起到了巨大作用,在全部韩国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中占到16.5%的份额。
目前,IBK已由最初国家全额注资发展为政府控股51%、民营资本控股20%以上、其余为韩国其他银行所有的资本结构。民营资本的介入使得IBK在将全部贷款的约85%用于中小企业的同时,采取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自负盈亏。2003年IBK的纯利润达到了1.87亿美元,各项经营指标在韩国各大银行中处于优良水平。可见,既能盈利,又能解决中小企业困难,这可谓韩国中小企业银行的成功之处。
(二)我国的比较与借鉴。近些年来,我国中央财政也设立了一系列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商务部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许多地方省市也从财政资金中设立专款成立相应基金。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9.9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较上年增长75%,09年升至108.9亿元,可见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但我国这些政策性基金的支持方式是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具体是通过政府审核,财政直接拨付,这不同于韩国政府以借款形式向指定银行提供资金,指定银行以该借款利率再加1-1.5%的利率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做法,更加偏重于财政直接支出。
我国也并没有设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主要通过各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商业银行的逐利性注定了其对中小企业支持的有限性。如在各家商业银行对于向中小企业支持的明确表态下,08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规模却比上年明显降低。09年大幅增长的信贷也主要落在了政府基础设施等大型工程上,中小企业信贷余额的增加占全部信贷余额增长比重几乎没有多大增长。
财政直接支出有一定的机制缺陷,它无法形成一个更有效的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支持系统,不像政策性金融体系能带来种种效率和管理上的好处。而完全的财政不支持也难以保证商业机构对弱势中小企业的平等对待甚或扶持。因此必须考虑借鉴韩国,在财政直接支持和不支持的中间地带形成一个以财政为后盾,引导、调度各方面共同参加的一个运行体系,以追求较高的绩效。一种选择是在有条件的省市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由地方财政出资或担保融资,有重点地扶持区域性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
(一)韩国的经验。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是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最大障碍,解决途径就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韩国是亚洲第二个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计划的国家,其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是最大的,主要担保机构有1976年成立的韩国信用担保基金、1989年成立的韩国技术信用担保基金和14个地方性担保基金。
在政策性资金保障的同时,KCGF又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遵守利润最大化的市场运作原则,保证资金的运行效率。同时考虑到担保资金的政策性用途,其一方面通过《韩国信用担保基金法》的规定控制其风险,如规定担保额不能超过担保资本金的20倍,KCGF每个财政年度的经营计划只有得到财政部的批准方可执行,KCGF的剩余现金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用途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等;另一方面,KCGF自身也注重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不断健全中小企业风险评级体系,并建立再担保机制,有效分散和规避了风险。
(二)我国的比较与借鉴。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1999年开始试点,2003年步入依法实施阶段。截至2007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3700多家,筹集担保资金总额超过1770亿元,累计为70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总额1.35万亿元。但不同于韩国,我国除政策性担保机构外,还存在大量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后者发展较快,占比较大,但普遍实力弱,规模小,导致融资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近两年,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普遍运行不佳,加之金融风暴的冲击使中小企业处境雪上加霜,许多省市都加强了对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支持。但问题是由于没有在法律上确立政府对担保金的增补机制,形势紧迫时政府就增加投入,财政紧张了就取消增补,这样便导致担保机构的实力难以扩大,银行对其信任度难以提升,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解决方式便是对政策性担保资金来源以及财政补偿机制立法,确定政府捐助的形式和比例,还可尝试规定由政策性银行为担保公司提供低息贷款或发行次级债以补充担保金,以切实增强担保机构实力和资信,从而使担保机构有能力增强中小企业的资信。
三、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服务体系
(一)韩国的经验。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间接融资不足,1996年韩国政府参照美国建立了自己的二板市场(KOSDAQ)。KOSDAQ市场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场所。从定位看,该市场是为了配合政府拉动高科技和创意行业的政策而设立的资本市场,对于高科技企业在上市条件、门槛方面给予了充分考虑,使得那些技术含量高、有增长潜力但资金不足的科技企业能够通过证券市场这一平台获得资金,以此促进韩国高科技行业发展。根据世界交易所联盟08年统计,KOSDAQ的成交量及换手率仅次于美国纳斯达克。
KOSDAQ采用多样化的上市标准,将企业划分为风险企业、非风险企业、共同基金和国外企业四种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其中对高科技风险型公司设定了较低的上市标准,基本没有任何数量和财务指标要求,同时政府还给予税收优惠,充分体现了对其的鼓励。除了上市基本条件,成本也是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KOSDAQ市场的上市费用约为3.9万元人民币,是纳斯达克的1/20,而上市公司所缴纳年费为4500元人民币,是纳斯达克的1/46,均是新市场中最低水准。这些使得韩国中小风险企业得以通过直接融资增加资金来源。
当然,KOSDAQ之所以能稳定发展14年,形成目前相对成熟的创业板市场,成为中小风险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自然离不开严格的监管:要求企业定期信息披露,除了定期报告,还必须披露公司管理方面以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重大变化的信息,否则将受处罚,甚至被摘牌;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暂停交易等稳定市场的日常监管措施,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严格退市制度等;努力提高机构投资比重,减缓因个人投资者占比过大造成的市场波动。2009年,韩国新成立了“上市停止实质审查委员会”,目的就是对上市公司信息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以打击部分企业通过虚报业绩“混迹”于股市的行为。
(二)我国的借鉴。我国的二板市场由于刚刚建立,各方面发展尚不完善,应借鉴韩国等市场的经验,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包括准入制度、交易制度等,确保市场高效运行;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完善各项制度,防范各类风险,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创业板市场的持续发展。
通过对比韩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发展,针对我国目前的弱势,加快推进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建设,既发挥政府的适度干预作用,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能尽早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