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电子信息产业期待“零关税”
2010-07-11倪兰
本刊记者|倪兰
6月29日,两岸签署了一份被誉为“历史性”的贸易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之所以获此评价,概因其涵盖内容之广实属首次。
根据该协议,中国大陆将降低539种中国台湾商品的关税,总价值达138.3亿美元,约占台湾输往大陆商品总额的16.1%。台湾将降低267种大陆进口商品的关税,金额达28.6亿美元,约占大陆输往台湾商品总额的10.5%。相关商品的关税将从现在的最高15%逐步下降,第一年降至10%或以下,第二年降至5%或以下,第三年降至零。
台湾业界期望部分电子产品免税
此前6月参与“两岸通讯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的设备厂商人士向记者表示,去年两岸业界就已各自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一些希望纳入关税优惠清单的产品申请。尽管目前协议所涉的早期产品清单中大多为纺织、化工、基础材料等,电子元器件种类并不多,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两岸电子信息产业人士仍认为其利好可以期待,“两岸业界会继续推动,使后续谈判涉及更多电子信息产业内容”。
此前几年,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部分电子产品已陆续获得“零关税”的优惠,大大增强了其在中国大陆市场的竞争力。而近两年,大陆与中国台湾电子信息产业往来的频度、广度和深度迅速提升,台湾业界也希望借由ECFA实现一些电子信息产品的“零关税”。
“目前两岸定了三年三步走的计划,但我们很希望努力使之前已经在5%关税水平的一些产品,如面板产品等,能够在短期内实现零关税。”台湾奇美电子蔡女士向记者表示。
>>ECFA签订之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不少电子信息企业股价大升。
欲形成对日韩更强竞争力
从事直放站领域的台湾企业Coiler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积极争取关税优惠,重要背景之一是欲在大陆地区形成对日韩更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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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ECFA
根据协议内容,ECFA的目标为: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在协议中,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协议提出,为强化并扩大协议的效益,两岸双方将加强经济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韩国、中国台湾、日本三地区仍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电子信息产品进口来源地前列,且互相牵制,三方在数码影像、手机产品、电脑、电子元器件等几领域形成焦灼的竞争态势。而随着我国三网融合的开启、移动互联网等领域迅速发展,在相关领域的电子产品需求更甚,三方都在推动相关方面的利好动作。
比如台湾地区“立法院”5月刚刚通过海关进口税则部分修正案,其中将电泳显示指示面板(电子纸EPD,可应用于电子报纸杂志、电子书、电子教科书、平板计算机、数字相框等)的进口关税降至免税,台湾元太科技和明基高层都认为,这一部件材料成本降低,台湾相关企业提供给下游客户的产品价格也将更具竞争力,有助于台湾在电子书阅读器上形成竞争优势。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台湾对大陆的出口总额837亿美元,占台湾全部出口的41.1%。而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马姓研究员告诉记者,去年大陆从台湾进口电子信息产品近400亿美元,占台湾对大陆出口总额的近50%,因此电子信息产业的相关进出口和投资问题有望成为后续ECFA双方继续谈判的热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