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地区金融中心选择研究
2010-07-06彭飞
○彭飞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一、引言
近30年来,我国华南地区经济发展迅猛,多年来广东地区生产总值高居全国首位,2009年广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高达39081.6亿元。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给予经济更大支持这一要求变得越来越迫切。为此,广东省提出要大力发展金融业,实现“金融强省”目标,在地区范围内建立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成为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广州和深圳都对建立金融中心做出了积极回应,两市政府纷纷制定金融规划和出台优惠政策等支持本市金融业发展。2006年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金融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把广州建设成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水平,初步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并专门制订《广州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设立“广州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每年5000万元专项资金等系列措施扶持广州金融业发展。与此相对,2006年深圳市政府也推出《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了深圳市金融业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明确指出要把深圳建设成为“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同时还出台影响深圳金融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大力扶持深圳金融业的发展。为成为金融中心,广州和深圳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显然,由其在市场竞争中的最终获胜者作为华南地区金融中心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优决策方法。首先,它必然导致两市为了获得最终胜出,大量进行资源配置,从而导致资源重复浪费。其次,这种竞争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决出胜者,由此将不能实现华南地区金融资源获得快速合理配置,从而延缓华南地区金融中心建设和发展,也将导致对地区经济发展支持不力。最后,“两虎相争”也不利于广东省争取到国家的相关支持以及其他地区的资源支持。因此,华南地区金融中心需要在两个城市中进行人为的选择安排,选择哪个城市作为华南地区金融中心,并扶持其快速发展成为了重大决策事项。
本文即对华南地区金融中心的选择安排决策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分析广州和深圳两地各自的经济和金融资源现状,其次分析广州和深圳两地各自发展成为金融中心的有利因素,研究表明广州和深圳两市各自拥有自己发展成为金融中心的优势。结合当前国际上金融中心的发展布局呈现出区域化和分散化的特点,提出构建广州和深圳两市联合华南地区金融中心的构想,并探讨了联合金融中心下两市金融产品的构造安排及发展策略。该构想既符合两市发展金融需要,也可以实现最大限度地利用两地金融资源优势,避免在促进两个城市的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不利的恶性竞争。
二、文献综述
1、金融中心
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金融中心在现代经济系统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现代化的金融中心是各种各样金融工具的最佳集中点,它汇集金融人才、资金和信息流,吸引金融产业在周边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金融中心已成为地区经济、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早阐述金融中心概念的是Kindle Berger,他从功能角度对金融中心进行了最具代表性的定义,即聚集着银行、证券发行者和交易商,是承担资金交易中介和跨地区价值贮藏功能的中心区。饶余庆则将金融中心定义为:一个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所群集,并进行各种金融活动与交易,如存款、放款、汇兑、资金转移、外币买卖、证券买卖、黄金买卖等的都市。关于影响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因素,Richard McGahey从竞争力的角度进行了探讨,他指出有四个因素决定了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即:区位成本和区位优势,劳动力和人力资源,通讯与技术,法制与税收。关于区域金融中心定位问题,Sagaram从城市竞争力的产出和投入角度进行了研究。产出角度的城市竞争力是指一个城市与其他城市相比,更多地为居民创造财富和福利的能力,投入角度的城市竞争力是指城市自身拥有的各种优势的综合,因而金融中心的定位就是要根据自身条件、竞争环境、“消费需求”及其动态变化,确定城市能否发展金融中心,发展什么样的金融中心,发展辐射多大范围的金融中心等目标位置方面的战略,以使城市或地区实现最大化收益。
2、支持广州成为地区金融中心
广州是广东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前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锦德撰写研究报告指出,广州为珠三角的中心城市,腹地广阔,建设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对于广州来说责无旁贷,建议广州巩固银行业务的中心地位、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以及加强穗港合作。中共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也曾发表调查报告明确指出应大力支持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并建议突出广州在区域金融业的龙头地位,应利用政策扶持广州金融产业发展,建设金融安全区,帮助和支持广州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金融机构,形成金融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有学者研究支持广州成为地区金融中心。陈建梁和林平通过数据上的对比来突出比较优势,说明广州比深圳更加适合作为广东省的金融中心,他们因此提出要发展以广州为主,深圳为辅的广东省金融业。伍晶和郑成文认为,20世纪90年代是广州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阶段。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广州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壮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广州发展成为区域性的金融中心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杨林提出广州市发展金融领域的战略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形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东南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20年初步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3、支持深圳成为地区金融中心
深圳是最早设立、也是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余伟良撰写研究报告认为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具有以下有利条件: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深交所带来的证券业发展机会、风险投资发展较快以及外向型经济程度较高。因此他提出深圳应充分利用政府资源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创造有利条件,推进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金融中心的聚集和辐射功能。中共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在调查后指出深圳发展金融业具有优势及经验,提出应在政策扶持下有效引导金融业发展。
也有很多学者支持将深圳发展成为地区金融中心。姜欣欣认为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历史就是金融业大发展的历史。深圳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应利用已有的基础继续发展下去,可以更有效率的发展经济,减少资源浪费。
综上所述,形成区域金融中心应具备如下条件:首先,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城市必须是该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或者毗邻经济实力雄厚的城市,这是作为金融中心的最好保障。第二,应该具备地理区位优势,以此可以很好地支持金融发展,通常处于交通、通信枢纽的城市往往有更多机会获取金融资源发展自身。第三,对外开放程度及宽松的政策环境,政策支持对于金融中心发展成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第四,健全的金融体系及完善的基础设施是金融中心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的保证。第五,充足的高质量金融核心人才及相关从业人员是金融中心发展的基本保障。
广州和深圳对发展成为现代化金融中心各自获得了自己地方政府的支持,也得到了部分学者的肯定和建议。
三、广深两地金融现状和优势分析
众所周知,广州与深圳均为华南地区的重要城市。广州作为广东省的省会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并位列全国第三大城市。无论从全国范围还是从珠三角范围来看,广州的影响力巨大,且地位十分重要。而深圳作为我国前沿的经济特区,位列全国第四大城市,占据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金融改革先行一步。两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都拥有着一些优异的金融资源。
1、广州金融现状
多年来,广州市是广东省的区域性金融管理中心、营运决策中心、资金调度中心、金融业务运作中心,而且这些中心地位还在不断得到加强。构成“一行三局”的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广东地区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机构总部基地均设在广州。广州为适应金融发展需要,设立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地方金融事务的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当前,广州已形成结构相对合理、功能相对完备的现代化金融组织体系,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全市拥有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及代表处近140家,而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保险代理、信用评级、融资担保等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众多,金融机构门类和网点密集程度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广州金融服务范围辐射华南,与港澳乃至亚洲各国的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同欧美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广州CBD发展日趋完善,已有10多家金融机构进驻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并有多家金融机构将陆续进驻。
式中:表示非稳定项,表示对流项,表示扩散项,表示生成项,表示耗散项,σε、Cε1、Cε2表示经验常数。
广州金融开放水平和科技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金融信息化程度曾创全国多项第一。广州金融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区域化、国际化特征日益明显。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的技术水平、结算能力居全国前列,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州银联早已建成并开通“银联在线”以及统一的支付网系统,成为我国最早、最大型的跨行跨地域金融服务网。
2、深圳金融现状
深圳是是一座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已建设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运输中心及旅游胜地。深圳已建成以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并已初步成为具有一定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深圳银行、证券、保险业机构密度、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以及从业人员比例均居全国前列。深圳是全国证券资本市场中心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已进入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新阶段。深圳创业投资发展迅速,机构和资本均居全国第一,成为国内创业投资集聚力最强的地区。截至2008年底,深圳金融机构数量达到188家,其中具有法人的机构73家。此外,还有电子结算中心、担保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资信评估公司等金融配套机构数百家。在金融业方面,深圳涌现出一批如招商银行、平安保险、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国国际期货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知名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机构,深圳金融机构聚集效应开始逐渐显现,金融业总资产达2.41万亿元。深圳是中国第三大保险城市,2009年保险公司总部增至7家,分支机构29家,保险从业人员约3.5万人。
深圳金融投资环境优越,吸引了较多海内外金融机构到此“落户”。来自日、美、英、法、德、荷、新加坡等国多家外国银行在深圳设立了分行或代表处,50多家香港和海外证券商成为深圳B股的承销商和经纪人。深圳各金融机构在全国38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分行或代表处,在美国、新加坡及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
基于市场的潜力和未来发展趋势,伦敦金融城政府(City of London)发布的2009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lobal Financial Centers Index,GFCI)将深圳列为全球第五大金融中心,领先于上海(第10名)和北京(第22名)。
3、广州与深圳金融中心优势比较
下面结合第二部分总结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具备的六条件,对广州与深圳已有金融资源概况,进行两地分项对比优势和劣势分析。
(1)依托经济实力雄厚的中心城市。深圳具有毗邻香港这一著名的亚太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交通、信息灵便,有利于金融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广州则自身便是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城市经济实力位列全国三甲。
(2)地理区位优势。广州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拥有华南地区最大的交通、通信枢纽和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影响力对内可及珠三角和珠江流域广大地区乃至泛珠三角腹地,对外可拓展国际市场。深圳的地理优势在于毗邻香港,地域上的限制对其金融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4)健全的金融体系。深圳拥有全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的深交所,在发展资本市场方面具有广州难以比拟的领先优势。种种迹象表明,资本市场正在取代商业银行逐步成为现代金融运行的基础,从而成为金融体系从传统过渡到现代的重要推动力量。资本市场的扩大和功能完善,不仅可以吸引和培育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也将推动保险市场、衍生市场、基金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依托这方面的优势,保持深圳自身在全国资本市场上的中心地位,重点发展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完全可以使深圳发展成为全国的资本运作中心。广州的金融业起步较晚,有很多方面依然在探索当中,因此金融体系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需借鉴金融业发达城市的成功经验,使自己少走弯路。
(5)完善的基础设施。广州是华南地区金融监管机构的所在地,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一行三会”都有在广州派驻机构。全国许多大型商业银行也均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地区有存贷款类金融机构53家,平均2000个居民就拥有一个金融服务网点,金融机构种类和网点密度居全国前列,密集程度接近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作为华南地区最大的交通、通信枢纽和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广州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而深圳的金融基础设施发展较早,已经在多年的改进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体系,但在交通及通信等基础设施上依然无法与广州在珠三角的地位相媲美。
(6)相当规模的金融核心人才和相关从业人员。由表1可以看出广深两地金融人才占全省比重超过三分之一。相对来说,广州的金融从业人员数量上更多一些。
表1 (2007—2008年)广州与深圳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数量
通过对已有资源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广州市的优势主要有: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能够获得更多的来自于省层面的政策支持;银行和保险业很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处于珠三角经济区域中心地带,经济腹地广阔;先进完善的基础设施,经济实力雄厚,资金充裕;高校较多,金融人才培养潜力相对较高。而深圳的优势主要有:毗邻港澳的经济特区,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地区证券业发达;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业和基金管理业非常发达;有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高新科技产业发达;金融市场门类比较齐全,且有人才优势,银行众多,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基金、财务公司等发育较早,外资金融机构已有52家,离岸金融业务已有开展。
四、华南地区联合金融中心及其发展思路
1、华南地区联合金融中心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构建以广州和深圳两市相联合的华南地区金融中心。构建思想是,依据广州和深圳两市各自的比较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规划为原则,妥善安排两市相关金融发展,实现两市金融发展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良性竞争,最终形成带领整个华南地区金融业发展的联合金融中心。
(1)广州和深圳两市各有其内在优势,亦各有不足之处。以区域金融中心这一概念衡量广州和深圳的金融发展条件,可以看出广州存在的主要弱势是: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直接融资市场很弱),未来也难以克服缺乏本地证券交易所的问题(建设广州证券交易所的可能性极小)。深圳存在的主要弱势是:缺乏区域内直接腹地,还不是、也不太可能发展成为能对区域经济产生极化和扩散效应的中心城市。广州和深圳都无法在短期内复制对方的强项来完善自身,甚至从长期来看也不能获得对方的金融优势,若扶持某一城市作为华南地区金融中心,则这个中心会存在天然的不足之处,从而影响其金融中心职能的发挥。构建两市联合金融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广州与深圳两地各自的金融优势,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2)当前主要的金融中心正逐渐出现布局区域化、分散化特点。例如,爱丁堡基金管理中心和都柏林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等在伦敦周边得到成功发展,伦敦金融中心正逐步拓展为包含周边城市的大伦敦金融中心圈。同样,纽约金融中心也逐渐出现了多城市联合的特点,即由大城市为基础的点式金融中心的金融发展模式向以大城市为龙头的区域金融中心圈的发展模式转变。出现这种发展趋势的原因在于随着开发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限制于一个城市会使得该产品的发展受到制约。由此表明,在广州和深圳两市建立联合金融中心的构想符合世界上金融中心的当前发展趋势,具有可行性。
2、华南地区联合金融中心的发展构想
首先,应制定联合金融中心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加强政府在联合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避免区域内的重复建设及资源浪费。依据两市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对拟发展的重要金融产品在两市间做出安排。基于广州的华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建议广州突出发展银行业和保险业,重点强化广州的华南区域性银团贷款、保险业务、资金结算、债券交易、商品期货等中心功能,将广州发展成为华南地区金融管理营运中心、支付结算中心和银行中心。同时基于广州具有教育产业优势和较强科研能力,建议发展广州为区域性金融教育科研中心。而基于深圳拥有的特殊资源——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挥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建议深圳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巩固和提高国内证券交易中心、风险投资中心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地位,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立私募基金中心,努力创建金融创新产品研发基地。
其次,应制定有利于两市金融联合的相关政策制度,实现金融一体化目标。建议首先解决如下问题:建设两市间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取消限制措施,促进金融人才实现市际间自由流动,同时实行城市福利两市金融人才普惠制;构建两市金融商务区快速交通通道,降低人员在两市间的往来时间,降低相应的交通成本。
五、结束语
广州与深圳是华南地区金融业的两个重要城市,各有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之处。本文基于对广州和深圳两市金融资源现状和各自优势的分析,提出了构建广州与深圳两市联合金融中心的构想,并就联合金融中心的发展提出了初步的战略性安排。建立华南地区联合金融中心可以有效发挥两市之所长,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华南区域金融业的良性发展,更好地促进整个华南地区经济发展。
当然,建立华南地区联合金融中心也会面临一些问题。这要求两城市抛弃私心,在金融发展战略视野下,对相关金融产品进行安排时应以有利于联合金融中心发展为原则。然后,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弥补地域差异,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两市硬件和软件较高程度共享。
[1]Kindle Berger, C.P:The Formation of Financial centers:A Study in Comparative Economic History[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4.
[2]饶余庆:走向未来的香港金融[M].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
[3]Richard McGahey、Malloy M.、Kazanas K、Jacobs M.P.:What Makes a Financial Center?Financial Services,Financial Centers:Public Policy and the Competition for Markets, Firms, and Jobs, Boulder[M].Colorado:Westview Press,1990.
[4]Sagaram J.P.A.、J.Wickramanayake:Financial Center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An Empirical Study on Australia[Z].Hong Kong,Japan and Singapore Banca Nazionale del Lavoro Quarterly Review,2003.
[5]陈建梁、林平:论广州的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确立[J].南方经济,1998(5).
[6]伍晶、郑成文:提升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和作用的对策[J]. 特区经济,2006(9).
[7]杨林:建设广州金融中心的模式与策略[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7(11).
[8]姜欣欣:深圳“区域金融中心”之谋[J].中国金融家,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