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中取样单元数的确定
——关于分析化学教材中取样问题的商榷
2010-07-02赵中一金继红
赵中一 金继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分析测试中取样单元数的确定
——关于分析化学教材中取样问题的商榷
赵中一 金继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对武汉大学主编的《分析化学》(上册)第5版教材中关于取样单元数的计算进行了讨论,指出测量次数与采样单元数是不同的概念,在已知采样单元间的标准偏差估计值和允许误差的情况下,采样单元数应该用试差法求得。
武汉大学主编的第5版《分析化学》(上册)[1]是“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也是高等教育出版社百门精品课程教材之一。该教材自1978年初版问世至今,已再版多次,是一本应用广泛的优秀教材。第5版(上册)在原有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内容修订和章节调整。其中关于固体试样采样单元数的有关内容是新增加的内容之一。
正如该教材中指出,试样的采集是分析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们直接影响试样的代表性、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及分析测试工作的成本。但目前涉及此部分内容的分析化学教材甚少,故该教材中增加这部分内容是很必要的。但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发现,该教材第2章(分析试样的采集与制备)中对于固体试样采样单元数的阐述有值得商榷之处,现对其中的问题进行探讨。
分析化学的全过程是将原始分析对象通过“采样”收集在样品中,然后经“测量”取得分析结果,再通过“数据处理”反映该分析对象的信息。分析结果的误差主要是由采样误差与测量误差两部分决定。若测量误差很小时,则分析结果的误差仅由采样引起。在简单随机抽样试验中,若质量特征值x遵从正态分布N(μ,σ2),在有限次测定中,x遵从t分布,可通过下式,用样本的平均值¯x估计总体平均值μ。
式(1)中,μ为总体平均值,s为样本的标准偏差,t为一定置信度与自由度时的t统计量,n为采样单元数。设总体平均值与抽样样本的平均值的差为E,E=μ-¯x,由式(1)可得计算采样数n的公式为:
从式(2)可知:只要知道了t,就能求出n,但要知道t,必须先知道n。解决这个矛盾可用“试差法”,即先假设一个取样数n,从t分布表中查得在一定置信度时的t值,将此t值代入式(2)中计算出一个新的n,然后用此n再查得一个新的t值。如此循环,直到前后两次求得的n值相等或相接近为止。从t分布表可知,当n>30时,t0.05,30≈2,文献[2]建议先用t=2代入式(2)中计算出n,然后再进行循环。若计算出的n小于5,则取n=5,再用“试差法”来确定n值。取值时n一般不要小于5。也有文献介绍,可先用n=∞作为自由度来确定t值,不断循环计算,直到n收敛于一常数[3]。
武汉大学主编的第5版《分析化学》(上册)教材在介绍这部分内容时,有以下几方面不妥:
③教材将测量次数混同于采样数。在25页11行中提到“若增加试样的测定次数,则t值变小,采样单元数相应减少”。为了说明增加测定次数可以减少采样数,教材还举例说,如果测定4次,应从5个不同的采样点分别采集一份试样,若测定次数增加到10次,即只需从3个不同的采样点分别采集一份试样。照教材的计算方法,不论样品均匀程度如何,只要测定次数增加,取样数都可减少,这是不正确的。在教材中将重复测量次数n混同于采样数,依据重复测量次数n查找t值是不妥的。若已知n值,又何必再求n值呢?教材中实例的计算方法会使读者感到困惑,若按照此方法对本章习题进行解答,会得到错误答案。
以下通过求解教材37页习题1来具体说明确定采样单元数的方法[4]。
题目:某种物料,如各个采样单元间标准偏差的估计值为0.61%,允许的误差为0.48%,测定8次,置信水平选定为90%,则采样单元数应为多少?
解:用“试差法”来估计采样单元数n。先用n=∞时的tα,∞,由式(2)计算出一个n值;再用此n值查得一个新的t值,再计算出一个n;如此循环,直到计算出的n趋于常数。若计算出的n小于5,则取n=5,再用“尝试法”来确定n值。
置信水平为0.90、n=∞时,t=1.64,按式(2)可得:
计算的n值与前次设定的n=6接近,所以采样单元数为6。
[1] 武汉大学.分析化学(上册).第5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邓勃.分析测试数据的统计处理方法.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
[3] 梁逸曾,俞汝勤.分析化学手册第10分册化学计量学.第2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4] 赵中一,邱海鸥.分析化学辅导与习题详解.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