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新要求新举措
2010-06-09苏廷云陈家亮
当代矿工 2010年7期
□苏廷云 陈家亮
从2009年11月1日起,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卫生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正式实施。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与老标准有何不同?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淮北矿业集团职防院院长许希海。
许希海说,2009年8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建立职业危害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国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同时,卫生部对2002年颁布的《尘肺病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
新标准将尘肺分为3期,删除了旧版中“无尘肺0”和“无尘肺0+”的诊断表述,同时增加了对“观察对象”的描述,具体为:粉尘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发现X射线胸片有不能确定的尘肺样影像学改变,其性质和程度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动态观察。新标准施行后,尘肺病诊断结论的表述为:具体尘肺病名称+期别,例如矽肺一期、煤工尘肺二期等。未能诊断为尘肺病者,应表述为“无尘肺”。这样修订主要是为了改变旧版标准中的一些不便,如旧版中诊断为“无尘肺0”和“无尘肺0+”的表述,容易引起病人“到底有没有尘肺病”的误解。
许希海说,作为专门服务于淮北矿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职防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新形势的需要,派出人员参加培训,并举办了学习班,让全院医务人员和矿区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标准。
近年来,淮北矿业集团临涣焦化股份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备便携式毒气检测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仪器,并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装了洗眼器。图为一名职工在示范“洗眼器”正确使用方法。 (庞德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