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为什么偷税?
2010-05-30叶檀
叶 檀
一系列的现象让民资的行为越来越短期化,最终成为不遵守市场规则的活样本。
很多人对民企的失信深恶痛绝,但民资并非天然的道德贱民,而是失信的文化与残缺的制度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民资进入医院的坎坷可以证明夹缝中求生的艰难。
2010年12月3日,一项期盼已久的改革方案出台,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并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兴办医疗机构。这是新三十六条所有行业向民资开放的落实,一度行政色彩颇浓的改革方案,走到市场主导方向。我们应该为此鼓掌。
新出台的意见目标明确,给予民资在医保、人员、医疗设置购置、税收等方面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国民待遇,但核心的激励机制尚不明确:已经大规模进入或者准备进入医院领域的民资,他们该如何盈利?
民营医院分为营利与非营利。
对于逐利的民资来说,进入该行业不是想当活雷锋,而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成为营利医院可以获得市场回报,但大多数民资难以承担过高的税负。
按照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出台的相关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一定的免税优惠,但是多数民营医院前期建设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根据业内人士估算,按照目前的税收制度照章纳税,全国90%的民营医院都要亏本。医疗服务的税收被纳入到“服务业税目”领域中,而这一领域必须征收总收入5%的营业税。以一个年营业额3000万元的中型民营医院为例,其一年的营业税必须缴纳150万元。作为服务性行业,职工工资凡超过960元的,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外,企业还必须为超过部分支付33%的税款,同时缴纳车船税、房产税,以及其余一系列零星税收,这部分税收大约占到企业总收入的3%左右,税收成本大约占总收入的20%。相比之下,公立医院每年除了有8%~10%政府补贴外,还不需要纳税。
非营利医院可以享受税收、医保、土地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诸多投资者倾向于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但是,非营利医院顾名思义,以公益为主,按照有关规定,非营利性医院“要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制定的指导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投资者不得受益”。
投資者不得受益,投资者也就成为捐赠者,他们无法从市场获得回报,更无法通过各种方法退出获得资产收益。
是当慈善家办非营利医院,还是当企业家亏本经营?面对两难,大多数企业家选择了第三条道路,既成为逐利的企业家,又要慈善家的优惠政策,常见的暗度陈仓的做法是注册成非营利医院,享受慈善家的优惠政策,在实际的运作中恢复为企业家的本来面目。是谓挂羊头卖狗肉。
由于有关部门给民营医院设置了极高的税收门槛,投资医院的企业家极有可能成为违法的偷漏税者,或者打着非营利企业的招牌行营利之实。政府希望把民资引入医疗领域,成为公立医院的投资者,或者直接成为慈善家。激励机制是扭曲的,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家的行为与心态也必然是扭曲的。
民资进医院是如此,进金融行业同样如此,小额贷款机构壮大了之后,必须引入国资成为自己的太上皇;参股铁路,无法获得公平的建议权。一系列的现象让民资的行为越来越短期化,最终成为不遵守市场规则的活样本。
为了纠偏,民营医院方面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而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也曾多次对此事件进行调研,但结果是不了了之。
新三十六条公布后,民资参股各行业积极性大增,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此时改变激励机制让民资赚钱是点燃民资热情、让民资回归正常行为逻辑的关键,也是中国市场化发展的重大契机。
在大规模偷漏税的民资与市场健康的参与者之间,我们该如何选择?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