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差评引发的“血案”
2010-05-30陈冰
陈冰
骚扰买家、威胁操纵信用评价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卖假货的危害性。目前互联网电子商务法规并不是十分完善,在信用评价问题上存在很多漏洞,如何完善店铺的评价体系是非常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作为曾参与制定电子商务法规和条款的知名律师,于国富最近却因电子商务遭遇难堪:他在买到假货后给了淘宝网一家双皇冠级卖家“差评”,因此连续四天遭遇对方疯狂的短信和电话骚扰,甚至是赤裸裸的威胁。
一个差评引发的“血案”,让于国富律师从立法者的“理想”跌落至现实的“黑暗”。然而,让于律师始料不及的是,“血案”早已发生,就在他遭遇恐吓之前,已有买家因为“差评”而收到了卖家“赠送”的大便甚或是冥币。
差评由来
1月上旬,于国富收到在淘宝店“美橙名表折扣”买的一块手表。由于商家送货严重延迟,并且销售的是假货,于国富在评价体系里给了一个“差评”。这是他淘宝购物首次给出的“差评”。随后多天,他的烦恼因此而来。
1月15日下午,于国富收到一条匿名恐吓短信,内容为“你的姓名、电话、地址、邮编已经通过邮件群发,帖子群发,博客群发等一切方法批量发送!修改中差评后停止。”于国富并没有理会。
当天晚上11点左右,于国富的手机上开始出现大量号码为+000190852203,0085219890037,+000190852213的骚扰电话。16日他安装了一个手机过滤软件,总共拦截了100余个骚扰电话。
除了一响就挂的骚扰电话,“撤销中差评后停止呼叫!否则呼死你!永不停止!”类似的短信不断被发送至于国富的手机中。1月17日中午,于国富将交易编号等信息发送给淘宝客服,等待处理情况的反馈。
17日11:40左右骚扰电话停止了。不过让于国富没有想到的是,当晚22:00威胁短信继续发过来:“由于您的顽固不化,已经加入你到严重打击队列!如不撤销中差评,加倍公布姓名电话地址,以及24小时全天自动呼叫!”
紧接着22:55威胁短信再次进来,内容是“继续顽抗将付出巨大的代价!”18日早晨一开机,于国富发现收到了20条威胁短信,内容甚至扬言将骚扰对象扩展到他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另外两位同事。
于国富开始在微博客上连载这一事件进程,自称“一个差评引发血案”,他的故事也引起了许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正当于国富准备将骚扰电话、威胁短信作为证据提交给警方时,淘宝方面来电,表示已经关闭了这家店铺。随后,店铺方面的人员也打来道歉电话,并表示骚扰就此打住。然而,让于国富颇感意外的是,随后又有网友举报,这家疯狂骚扰于国富律师的淘宝双皇冠卖家在店铺被查封后,当天就用同样的商品目录在淘宝上开了家新店,信誉评级只有两颗“心”(淘宝会员在淘宝网每使用支付宝成功交易一次,就可以对交易对象作一次信用评价。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三类,每种评价对应一个信用积分,具体为:“好评”加一分,“中评”不加分,“差评”扣一分。在交易中作为卖家的角色,其信用度分为20个级别,从一颗心到5皇冠。双皇冠意味着卖家进行了超过100万笔交易,获得了上百万个好评)。
其实在给卖家差评之前,于国富曾与卖家进行过沟通。卖家给出的处理意见是退货后全额退款,取消这次交易记录,但必须由于国富承担退货的物流费用。于国富对此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信用评价体系并不是为了保护已购买商品者的利益,而是为了保护未购买商品者的利益。基于这种想法,于国富完成了这次交易并提交了差评。
于国富承认,这种情况下他也有别的选择。在淘宝的交易平台上,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纠纷,往往通过买卖双方的沟通,通过折扣、部分退款,赠送其他礼品等方式以好评完成交易。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但于国富表示,此次他不想息事宁人,而是希望这能成为一个样本,推动电子商務相关制度的进步。
千里寄冥币
不过和于国富律师的被“骚扰”相比,收到大便和冥币的买家遭到的报复显然要严重得多。
2009年3月30日,丽水市区的王女士通过网络买了两个足浴盆,4月1日,她却只收到了一个。经过几次联系和催促,卖家才说发错货了,并在10多天后才将另一个足浴盆寄来。王女士觉得卖家服务不到位,就在评级时给了“差评”,没有想到,这个“差评”给王女士带来了烦恼,对方打了近百个骚扰电话,并在电话里讲了“你怎么还没死啊”之类带有侮辱性的语言。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终止。
4月27日,王女士又收到了卖家寄来的一个包裹,上面还标注着“贵重物品,小心轻放”。令她吃惊的是,包裹打开后,里面竟然是一桶用爆米花纸杯装好的大便!在快递公司的配合下,王女士终于意识到这个不同寻常的“礼物”就是那个曾打来无数骚扰电话的卖家“赠送”的。
2009年,由网购纠纷引起的报复,“升级”到让人眼花缭乱的程度。就在浙江的王女士收到大便的那段时间,四川的何先生突然收到一个从浙江嘉善寄出的快递,打开一看,里面竟装着一叠冥币。这样的遭遇令他异常惊讶,何先生第一时间想到这是一名卖家干的,因为自己几个月前曾与其发生过不愉快,这是对方的报复行为。
2009年1月,四川的何先生在淘宝网上看中了一款耳机,标价人民币9.9元,当时网页上除了产品介绍外还同时注明了“免邮费”字样。何先生把东西拍了下来,并随即付了款,但因为一时疏忽,他在付款的时候多付了10元钱快递费。
事后,何先生找卖家商量,希望能退还10元钱,但却遭到了拒绝。卖家承诺收到后不满意可以退货,但必须承担从四川到嘉善的快递费。考虑到这么来回折腾不仅费时间而且在经济上也不划算,何先生最终打消了退款的念头,只是在对卖家的服务进行评价时,他给了一个“中评”。
给出评价的当天,何先生就接到了卖家打来的质问电话,并在最后威胁说要寄冥币给何先生。不过,何先生当时并未当真,他认为这只是卖家的一句气话而已。没想到3个月后,怨气未消的卖家最终还是千里寄冥币。
相比这类暴力或冷暴力的报复而言,因为“差评”而将买家告上法庭的卖家算是文明多了。这起全国首例“差评官司”起因非常简单。买家在网上找到一个专门制作网站的卖家。双方交易产生纠纷,买家给了差评,并留言:“卖家根本不会做网站,还敢接单,事后不按约定还要加价,在合作中的言语交流表现出(得)极不耐烦,对这次交易我真的无话可说。”
卖家一气之下以“侵犯名誉权”将买家告上法庭,声称由于买家的“差评”和“严重不当评论”导致自己“店铺”的信用度由100%降到97.62%。而得到这个差评后1个多月,“店铺”销量为零。为此要求买家抹去“差评”和“不当评论”,恢复自己100%的信誉度,并赔偿“差评”后失去客源导致的经济损失7000余元、精神损失费4.2万元。
很显然,“差评”只要不涉及诽谤、侮辱性言辞,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差评官司”不过是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电子商务在评价体系方面遭遇的难题。
作为专注IT与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律师、曾经参与过电子商务法规制定的于国富,对此次“差评”事件感触颇多。在他看来,骚扰买家、威胁操纵信用评价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卖假货的危害性。“这点对于淘宝而言尤其重要,否则淘宝的评价体系何以立足?”于国富认为,目前互联网电子商务法规并不是十分完善,在信用评价问题上存在很多漏洞,如何完善店铺的评价体系是非常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以前我参与制定的那些电子商务规则和条例,有太多想象的成分,在体会到买家感受后,相信以后在修法时能够有更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