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农户经济状况调查报告
2010-05-30徐振华
王 萌,徐振华
卢氏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农户经济状况调查报告
王 萌1,徐振华2
(1.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郑州 450008;2.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1 项目背景和调查目的
2005年,德国财政部和德国复兴开发银行与河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签署备忘录,中德财政合作小农户造林项目正式在豫开始实施。该项目宗旨为改善河南贫困山区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轻贫困。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其中德国政府援助600万元欧元(约合人民币6 000万元),计划在河南西部山区的嵩县、鲁山、卢氏、南召4个县实施,建设内容包括营造生产性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封山育林、森林经营示范等共计3.3万hm2,以及水保措施和牧场改良、舍饲圈养等。
卢氏县从2008年初开始实施项目造林计划,造林任务完成的效果如何?农户是否得到了实惠?能否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应项目办公室要求,河南省林科院承担了对卢氏县项目农户2008年度经济状况进行调研的任务,并于2009年8月实地开展了调查工作。为客观反映该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调研小组在卢氏县项目区选取并调查了80户参与中德造林的项目户和20户未参与中德造林的对比户的社会经济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对农户的具体影响,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以利于项目实施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2 调查方案
2.1 典型农户选择标准
为了确保抽选的典型农户具有代表性,在抽选过程中,采用了比较成熟的抽样调查方法,即综合使用简单随机抽样、典型抽样和系统抽样方法。
抽样基本单元为户,首先从全县所有项目乡(镇)中随机抽取若干个乡,抽取数量依乡项目户数量而定。对抽取乡项目户数量累积计算,直到满足累积数占全县项目户总数的20%。
每个乡采用典型抽样法抽取2~3个自然村,所有抽中乡自然村农户的数量,按照5个经营类型进行划分,各个经营类型农户数量的比例应与全县各个经营类型农户数量等比例。对抽中的自然村,将所有项目实施户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采用系统抽样方法确定抽取户,间距以农户数量和抽取户数量而定。
此次调查全县共抽取农户100户,项目户总数为80户,非项目户总数为20户。
2.2 调查过程及方法
此次调查因涉及到农户社会经济各方面,统计指标众多,数据庞杂,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很大。为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也为了能更深入的了解到项目实施在农户中的影响,我们采取的是挨家挨户的入户调查。
2.3 调查指标的设计及原则
为保证调查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遵循了以下3个原则:
一是为中德财政合作河南省农户林业发展项目服务原则。二是突出重点原则。三是定量为主,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此次调查的统计指标根据不同类型划分有以下3种:①农户社会经济情况定量调查: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家庭人口、劳力、外出打工人数、男女构成)、农耕地与林地资源权属及其变化情况、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家庭收入构成、家庭开支构成、家庭劳动投入量构成、家庭从项目获取的收入情况、项目林产品与市场情况、农户接受项目培训情况等。②项目对农户社会经济影响的定性调查:针对项目可能对农户家庭社会经济情况产生影响的9个方面—劳力就业、造林经营管理技术水平、造林积极性、女性参与意识、与其他林业项目的区别,请农户进行选择和评价。③农户访谈调查:针对与项目相关的一些重点问题,选择农户或相关利益群体的代表,进行重点访谈。
2.4 典型农户的土地情况
调查的80户项目户,有耕地面积49.5 hm2,人均耕地面积0.16 hm2,林地面积149.99 hm2,人均林地面积0.47 hm2。20户对比户共有耕地14.2 hm2,林地面积7.07 hm2,人均林地0.098 hm2。因项目区属于山区,耕地大部分都是有一定坡度的贫瘠土地,水浇地极少,林地多是山区和坡度较大的丘陵地带(详见表1)。
表1 土地面积分布情况 单位 hm2
2.5 典型农户的经济状况
2.5.1 农户的收入来源
项目区农户的经济状况是我们此次调查的重点部分,只有摸清参与项目农户的基础经济状况,我们才能深入了解到项目的实施给农民经济和生活上带来的影响。
从统计结果(表2)上看,项目区内,不管是对比户还是项目户,主要的收入来源均为种植业,种植业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左右,这与当地的实际情况是相吻合的,卢氏县为烟叶产区,多数农户靠种植烟叶为生。收入来源中,项目户与对比户相差最大的是非农就业收入,项目户的非农就业收入只占到总收入的9%,而对比户的非农就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8%,由此可见,非农就业收入的多少是项目户与对比户总收入差距的主要影响因素。养殖业收入方面,项目户和对比户所占总收入比重相差无几,只占到10%左右,可见项目区的养殖业并不发达。林业收入方面,项目户占到13%,而对比户占到4%,相对来说,项目户的林业基础较为好一些。
表2 典型农户收入来源 单位 元
从项目户与对比户的对比情况看,对比户的经济状况要明显好于项目户,沙河乡、杜关乡、文峪乡,3个乡的2008年度人均纯收入项目户与对比户之比分别为71%、73%和85%,3乡总计项目户为对比户的69%。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到,项目区选择的项目参与农户,在实际上是要相对更为贫困的,项目本着扶贫的原则选择参与农户的范围是准确的。
2.5.2 项目实施后的收入变化
造林项目的收益一般来说见效较慢,周期较长,但中德造林项目的一个初衷就是扶持贫困农户发展,让农户及时见到收益,当年就进行部分劳务发放,也极大调动了农户造林积极性。卢氏县的中德造林项目是2008年开始的,但是2008年度造林只有沙河乡的杨家村和杜关乡的刘家村参与,其余的都为2009年度造林。2008年度的造林项目补贴已经及时发放,2009年度的项目补贴暂时尚未发放。所以,此次调查统计中只有沙河乡杨家村和杜关乡刘家村得到了项目补贴,因此我们单独抽出这2个村的项目参与户,统计分析项目造林对农户的经济影响。
表3 参与项目对农户经济影响 单位 元
如表3所示,杨家村和刘家村的户均中德造林收益分别为487.78元和373.18元,分别占到2008年度户均纯收入的11%和8%。虽然中德造林户均收益只有数百元,但对于地处贫困县的农户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益,对农户经济上的帮助是能够起到不小作用的。
3 调研分析及评价
3.1 生态效益
卢氏县2008年中德财政合作河南省农户林业发展项目任务2 080 hm2,完成2 300.74 hm2,涉及8个乡镇,36个行政村,共划分为247个小班,验收核实面积2 300.74 hm2,合格面积2 300.74 hm2,造林合格率100%。
3.2 社会效益
德援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的农民影响很大。德援项目实施的地方,多属偏远山区,农民的思想陈旧,对外界事物接触的少,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生态环保概念。
参与式规划的实施,不仅为改变农村面貌起到了主导作用,同时对项目区的经济文化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传统的思想,使农民的封建意识一直处于保守状态。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使妇女只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德援项目在农村的实施,使妇女的参与意识大大增强。妇女的参与人数由最初的个别到几个、几十个,现在妇女已是项目的主要劳力。过去无论开会、学习都是男人参加,现在只要是德援项目的培训或学习,无论男、女、老、少,都积极参加,只要是在家的人,都能参加学习和培训。
3.3 经济效益
卢氏县中德造林项目实施的第1年对农户产生的经济效益只有劳务补贴,得到补贴的是2008年度造林的沙河县杨家村和杜关乡刘家村,共计补贴农户20户,19 445元,户均972.25元,占农户户均纯收入的10.7%,为改善农户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林地要到4~5年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3.4 社会关注
中德造林项目在卢氏县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农民的极大欢迎,卢氏县政府给予中德造林项目很大的支持和配合,使得项目能够顺利有序的开展。当地农户对于德援项目投入了很高的热情,对于项目的开展积极参与,对项目的调查也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可见中德造林合作项目在当地深得人心,广受欢迎,也很受重视。
项目区的农民大多没受过林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德援项目的实施,对农户进行了有关整地、造林、管护等方面的培训,加上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使他们掌握了大量的林业知识,从规划、整地、造林、管护到苗木选择、运输、立地、栽植等环节的方法和技术都有了很全面的了解。他们对自己的荒山承包合同,造林合同都十分清楚,包括荒山面积,地块边界,所处的小班、验收后的面积都很了解。这也是农民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4 中德合作造林项目的几点启示
通过调查走访以及观察,我们得出几点启示:
一是荒山使用权属的落实,使农民的造林积极性大大的提高,造林合同的签定,明确了责、权、利,使农民的责任心增强,实现了造者有其林,栽者有其权。
二是参与式规划管理,因地制宜,增强了农民的参与意识,提高了农民的自我决策能力,使农民的意见得到尊重,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也是中德造林项目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
三是项目注重过程管理,实行质量、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全程监控,保证了整个项目高质量的运行。
四是国内外专家在项目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很值得我们学习。
5 存在的问题
项目工作量大,需要基层技术人员多,但目前技术力量薄弱;
由于项目要求引入一些林业新技术,这些技术可以说是在边引进、边学习、边应用中进行的,对项目的质量是有影响的;
由于项目林地都在山上,而85%以上的荒山都没有路,即不便造林,也不利管理,农户们希望项目提供些资金,修建作业路,以利于对今后林地的管理。
2010-09-25
S727
B
1003-2630(2010)04-0054-03
(责任编辑:王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