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农户调查报告
2010-05-30张秋娟赵建东韩晓红毛娟娟
张秋娟,何 威,赵建东,韩晓红,毛娟娟
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农户调查报告
张秋娟1,何 威2,赵建东1,韩晓红1,毛娟娟1
(1.河南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郑州 450003; 2.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郑州 450008)
通过对新安、济源等12个退耕还林重点县120户退耕农户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生活设施状况、经营土地情况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的跟踪调查得出:退耕农户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家庭收入稳步增长;务工和从事副业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是退耕户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退耕还林补助在家庭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为1.7%~5.6%。
退耕还林;农户;报告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政策性最强、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1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在我省实施10年来,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退耕还林工作的重点是巩固成果,退耕农户作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主体,他们的生计状况和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息息相关,开展退耕农户生活等方面调查是退耕还林后续管理工作的1项重要内容。自2004年开始,我省随机抽取退耕农户并对其生活状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旨在为我省退耕还林后续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1 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开始在新安、陕县、灵宝、济源市4个县进行试点,2001年试点县又增加了洛宁县和渑池县,2002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截止2009年底,国家累计投资达到66.666亿元,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计划任务101.28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25.11万hm2,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76.17万hm2,工程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136个县(市、区),其中退耕地还林涉及106个县(市、区)、129.1万退耕农户。
2 样本县、村、户的选择
在黄河、海河流域不同区域选择退耕还林重点县8个,分别为林州市、辉县市、伊川县、洛宁县、新安县、陕县、灵宝市和济源市;在长江、淮河流域不同区域选择退耕还林重点县4个,分别为光山县、西峡县、桐柏县和禹州市。
在上述县退耕还林重点村中随机选取样本村。样本村选择如下:林州市东岗镇武家水村、辉县市西平罗乡白土岗村、伊川县鸣皋镇中溪村、洛宁县城郊乡磨沟村、新安县石井镇南腰村、光山县晏河乡杨帆村、西峡县重阳乡新安街村、桐柏县月河镇汪庄村、禹州市磨街乡大涧村、陕县大营镇吕崖村、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济源市邵原镇洪村。
在抽中的村中随机抽取10户共计120户退耕农户。120个退耕户家庭总人口585人,劳动力358人,退耕地还林总面积34.37 hm2,户均退耕地还林面积0.29 hm2。
3 调查主要指标分析
3.1 退耕农户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农户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主要调查了冰箱、电视机、摩托车、电话机以及住房情况:2001年冰箱仅有19台,2008年达到56台,增加了37台;2001年摩托车仅56台,2008年达到109台,120户中91%的农户有摩托车;2001年住房面积16 112 m2,户均134 m2,2008年达到18 074 m2,增长1 962 m2,户均156 m2,户均增长22 m2(详见表1)。
表1 退耕农户拥有主要耐用消费品状况调查
3.2 退耕农户生活设施状况
农户生活设施状况主要调查了用电、饮用清洁水、生活用燃料3个方面的内容,结果如下:退耕农户家庭用电率100%;饮用清洁水97.5%;生活用燃料全部为煤、液化气或者沼气。
3.3 退耕农户经营土地状况
农户经营土地方面主要调查了总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经济作物面积和林地面积(详见表2):总耕地面积2008年较2001年减少22.95 hm2,其中粮食播种面积减少23.84 hm2;林地面积2001年11.1 hm2,2008年达618.2 hm2,2008年较2001年增加27.71 hm2。户均实际耕地面积情况如下:2001为0.41 hm2,2004、2005、2006、2007、2008年5个年度分别为0.22 hm2、0.21 hm2、0.21 hm2、0.21 hm2、0.22 hm2。
由于实施退耕还林,粮食播种面积减少比较多(我省退耕地还林实施时间为2000-2005年),从2006年以后,退耕户粮食播种总面积稳定在19.49~19.99 hm2。从表2可以看出,2001年为43.33 hm2,2006年播种面积为19.67 hm2,2006年播种面积较2001年减少23.66 hm2,减少54.6%;粮食产量2001年为240 612 kg,2006年为152 778 kg,2006年较2001年减少87 834 kg,减少率36.5%;随着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条件等的改善,2006年以后,粮食总产量逐渐增加:2007年为178 685 kg,2008年为175 620 kg,2008年和2001年相比,粮食产量减少20.7%。2008年均产600.5 kg/667m2,人均粮食作物面积0.03 hm2,人均拥有粮食300 kg。
表2 退耕农户经营土地情况调查
注:经营耕地面积=“1”+“2”+“3”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知,退耕还林减少的耕地大多是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陡坡耕地和沙化地,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是比较小的;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户对现有耕地进行集约化经营管理等因素促使单产提高了;过去是粮食补助,现在是现金补助,所以对粮食安全,没有产生威胁。
表3 退耕农户家庭收入状况调查 单位 元
注:“-”表示减少值。“其他转移性收入”指退耕还林补助以外的外来人口带回、寄回以及工资性收入等。
3.4 退耕农户收入状况
从表3可以看出,实施退耕还林以后,退耕农户收入增长明显:2008年总收入较2001年增长154.76万元,户均增收1.29万元。其中增长最多的是务工收入和工副业收入,增长92.11万元;其次为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外来人口带回等),增长40.33万元;务工和从事副业收入以及转移性两项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7.4%。而其他如退耕还林补助、林业收入、养殖业的收入、粮食作物收入仅占家庭总收入的22.6%;退耕还林收入仅占家庭总收入的1.7%~5.6%。(详见表4)。
从表3、表4可以看出,决定退耕农户生活水平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务工和从事副业收入,其次为转移性收入。以往在农民心目中赖以生存的土地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很少,如2008年退耕户总收入2 678 392元,其中土地收入包括林业收入、经济作物收入、粮食收入共计414 656元,土地收入仅占家庭总收入的15.5%,这也说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1]。
表4 退耕农户家庭收入结构 单位 %
从表4可以看出,不管是退耕还林全面启动前的2001年,还是以后退耕还林在实施的过程中,务工和从事副业收入、转移性收入、粮食作物收入是家庭收入的3大主要来源。退耕还林实施以后,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减少,粮食收入逐年降低,外出务工以及从事副业生产的收入逐年提高,在2007、2008年都达到了家庭收入的50%以上。土地收入包括林业、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的总收入在2007和2008年占家庭总收入15.7%和15.6%。2001-2008年,退耕还林补助在家庭收入中的比例比较小,在1.7%~5.6%之间,养殖业的收入在2.5%~4.1%;这说明决定退耕农户生活水平的是务工收入以及从事副业的收入,退耕还林补助对农户生活水平影响不大[2]。
4 结论
4.1 退耕农户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出行越来越方便。以前在农民眼里只有城市人才有的冰箱逐渐进入普通百姓家;摩托车户均拥有率达到91%;通讯工具户均达到1.7部。说明农民与城市人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小。
4.2 退耕农户生活用燃料越来越方便,越来越环保。退耕农户生活用燃料以前主要靠柴草,现在主要为煤炭、液化气和沼气,特别是液化气和沼气逐渐成为农民生活用主要燃料,既清洁又环保。
4.3 2008年粮食播种面积较2001年减少55.0%,粮食总产量减少20.7%,粮食单产明显增加。2008年平均粮食产量600 kg/667m2,2001年为370 kg,实施退耕还林后,劣质耕地还林,农户对剩余的耕地进行集约化经营,以及环境条件、农业生产条件等的改善因素,粮食产量明显增加。2007-2008年退耕农户人均拥有粮食在300 kg,可以满足农户基本生活需要。
4.4 退耕农户的收入结构在逐渐的发生改变, 务工和从事副业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户的家庭收入增长较快。退耕农户在2004-2008年的5年中,每年的务工、副业和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左右,土地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仅为15%左右,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2001年退耕户均收入9 423元,2008年户均收入22 320元,增长136.9%。
[1] 陶然,徐志刚,徐晋涛. 退耕还林·粮食政策与可持续发展[J]. 中国社会科学,2004(6):25-39.
[2] 何永涛,李文华,李泉,等. 吴起县退耕农户生活状况调查报告[J]. 水土保持通报,2008,28(1):184-190.
2010-10-22
S727.19
B
1003-2630(2010)04-0051-03
(责任编辑:王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