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政策施行现状及效用分析
2010-05-24夏林兵李永斌卢祖洵
夏林兵 李永斌 王 芳 卢祖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湖北武汉 430030
2007年在卫生部妇社司的主持下,启动重点联系城市工作,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问题进行试点探索,以保证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发展。为了及时了解药品“零差率”的实施情况,本研究通过分析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监测数据,从药品“零差率”的实施现状及其对机构收入的影响两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讨论。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36个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2 23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 04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1.2 研究方法
在卫生部妇社司的主持下,采取普查的方式,由重点联系城市(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填写常规监测表。采用Epidata3.2录入数据,SPSS16.0统计分析处理。通过监测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构成的变化,来分析政策的实施效果。
2 结果与分析
2.1 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36个城市(辖区)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总的实施率为43.55%,整体实施率较低,并且区域差异性很大,东部城市的实施率比中西部城市高出20%以上(表1)。另外,实施“零差率”的药物数目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物总数尚较低,尤其是西药种数,只占到30%左右,中成药中实施“零差率”的药物所占的比例较高,达到了70%以上(表2)。
表1 东、西、中部城市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情况比较
表2 实行药品“零差率”药物种数情况比较(均数)
2.2 实施药品“零差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构成比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药品“零差率”的组(简称实施组)药品收入占门诊总收入的比例明显高于未实施组,高出14%以上,实施组药品收入占住院总收入的比例略高于未实施组,高出近4%;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组药品收入占门诊总收入的比例低于未实施组近5%。在财政补贴方面,实施组财政补贴收入占机构总收入的比例明显高于未实施组(表3)。
表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实施组、未实施组的收入构成(2008年)
3 讨论
3.1 药品“零差率”发展现状
总体上来看,大多数城市都在探索药品“零差率”的实施和发展,在本次调查的36个重点联系城市中,有31个城市(辖区)都尝试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达到了86%以上。在实施“零差率”的机构中,实施“零差率”的中成药所占比例较高,达到了70%以上,同时数据结果也显示政府对实施药品“零差率”机构的财政投入明显增加。但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的整体实施率较低,并且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显著,东部城市药品“零差率”的实施情况明显好于中西部城市。另外,在实施“零差率”的机构中,实施“零差率”的西药占西药总数的比例还相对较低,仅达到30%左右。这种发展不平衡和实施“零差率”的药品数所占比例较低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所致,同时也受到部分地方政府对药品“零差率”的认识不到位的影响。[1-3]
3.2 药品“零差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构成的影响
药品“零差率”的实施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构成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实施组财政补贴占机构总收入的比例明显高于未实施组。但药品“零差率”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收入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实施组药品收入占门诊总收入的比例低于未实施组,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实施组药品收入占机构总收入的比例却明显高于未实施组。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药品“零差率”让病人受惠,吸引了患者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刺激其购买药品,但是药品“零差率”的实施药品并非是全部药品,并且门诊药品是以西药为主,而实施“零差率”的西药占药品总数的比例尚很低,这就导致了药品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不明显。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药品“零差率”试点工作在我国发展较好,但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实行的药物种类较少等问题。因此在加强政府投入和加大药品“零差率”实施力度的同时,要加强病人用药管理,以防药品“零差率”出现与政策期望不一致的现象。
另外,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过程,药品“零差率”想要取得很好的发展,需要一系列其他方面卫生政策的配合,如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纳入、双向转诊制度等,只重其一而忽视其他政策的配合,政策效用也不能得到最优的发挥,只有各项政策都得到落实,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促进,才能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又快又好的发展。[4-5]
致谢
感谢各重点联系城市按卫生部要求收集并提供资料。
参 考 文 献
[1] 厉李, 刘国恩, 陈瑶, 等. 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的效果评价与思考[J]. 中国卫生经济, 2008, 27(4): 41-43.
[2] 厉李, 陈瑶, 姚岚, 等. 成都市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的效果评价[J]. 中国新药杂志, 2008, 17(21): 1820-1822.
[3] 张咏杨. 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实践与思考[J]. 卫生经济研究, 2009(6): 39-40.
[4] 姚岚, 傅家康, 张平, 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理论与实践[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
[5]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系.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报告[R]. 卫生部,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