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股神”父亲那里得到的
2010-05-14彼得•巴菲特
彼得•巴菲特
我父亲(美国著名投资家、“股神”沃伦•巴菲特)经常被引用的一个信条是:“做父母的如果有能力,应该给孩子足够的财产,让他们可以做任何事,但是不要给太多的财产,以至于他们无所事事。” 我在19岁时获得了自己继承的那份财产———我父亲把出售一座农场得来的钱变成了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股票。当我得到这些股票的时候,它们的价值大约为9万美元。
该如何处理这些钱呢?我当时还是斯坦福大学的学生,遗产继承不附带任何条件。我本来可以完全不管这些股票,让它们留在账户里,不再理会。如果我当时选择了这种方式,那么我的股票的价值现在将高达7200万美元。我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且一点儿也不后悔。我这样说,人们可能会认为我不是撒谎就是疯了,然而这恰恰是真的,因为我用我的积蓄换得了比金钱更宝贵的东西———时间。
我继承那笔财产后,下定决心从事音乐事业。作为一个积蓄有限的务实的美国人,我知道自己必须想办法把创作冲动变成谋生手段。
但是如何做呢?我怎样才能找到听众或者顾客,或者利用某种方式出售自己创作的东西?我没有一点儿头绪,但是越来越清楚:守在大学里是搞不明白的。
于是我决定离开斯坦福大学,用我获得的财产购买需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搞清楚自己能否在音乐上取得成功。
在父亲的帮助下,我做好预算,尽可能使资金细水长流。我搬到了旧金山,在那里我生活得很节俭:住小公寓,开旧汽车,唯一的大笔支出是补充我的录音设备。我弹钢琴、作曲,尝试电子音乐。然后我在《旧金山纪事报》上刊登广告:任何新人都可以来我的音乐室录音。
我期待着,终于等到了好运气。1981年的一天,我正在旧金山的人行道旁清洗我那辆旧汽车,一位只有点头之交的邻居从那里路过。
他问我靠什么谋生。当我告诉他自己是个勉强糊口的作曲家时,他建议我和他的女婿联系,说他的女婿是一位动画片制作人,永远需要配乐。于是我和他的女婿取得了联系,他果然有工作给我。他受别人委托制作一条长度为10秒钟的插播式广告,广告的目的是要闪出一个标志,为一个新创立的有线电视频道进行品牌推广。
我接下了这份工作,之后那个有线电视频道简直一飞冲天。它的名称叫“音乐电视(MTV)”。不久,许多电视台都想学习“音乐电视”的视听效果,从此我不必再干没有报酬的工作了。
我获得的财产并不算多,但是它比多数年轻人得到的创业本钱都多。实事求是地说,拥有这笔财产是一种优势。如果一开始就必须自食其力,我也许无法走上音乐道路。
假如我选择在华尔街做事,我父亲会帮助我吗?肯定会的。假如我要求在父亲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工作,他会给我一份差事吗?我想也会的。但是,无论做出哪种选择,我都有责任证明自己确实觉得从事那些领域是我的真正使命,而不是简单地选择阻力最小的道路。我父亲也不会为我选择容易的出路创造条件。那不是给我帮助,而是压抑我的发展。
(飞白摘自《读者(原创版)》图/小黑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