刈人如刈草
2010-05-14乐朋
乐 朋
刈草,即割草,农家寻常活计。养牲口、种庄稼,少不得要刈草。不知是刈草生活有诗意或别的什么,就连三闾大夫之屈原,“愿俟时乎吾将刈”(《离骚》),也向往着做刈草的农夫哩。
英雄自古不问出处。陈胜、吴广不信王侯将相有种;李自成、张献忠等辈草莽英雄,揭竿而起,逐鹿中原。可在割据称王之后,他们很快变脸,刈人如刈草。原本大家都是在黄土地里刨食的“草民”,有了权势,咋就不顾刈草族的阶级兄弟情分,要草菅人命、滥杀无辜呢?
放羊娃出身的“闯王”李自成,率百万大军扫平陕西、河南以后,也学大明朝皇帝的样办起科考来了。1642年,其榜文明示:“有不预试者,屠其家。”鬼头刀重压下的士子们被迫走进考场,但有些人于心不甘,或作文痛骂之,或伤感哭之,或故意不把文章写完。李自成震怒说:“我刈尔辈如刈草,但我方施仁义,且杀之不武,只杀其骂与哭者,其故不成章者皆裁去耳鼻,俟一统开科,禁锢终身”。有个叫李模的,是“故不成章者”,他的鼻子、耳朵全被割去。“闯王”那句“我刈尔辈如刈草”,传神之极,平民百姓的性命犹如路边的小草,任由其刈着玩;更可鄙的尤其在于,如斯暴虐的科考还披上“仁义”的外衣,令我对这个刈人的“英雄”备感憎恶。刈草的“大老粗”一朝掌握了生杀大权,那种耀武扬威的野蛮,有多恐怖。
苦大仇深的“八大王”张献忠,比李自成走得更远。莎翁在《亨利四世》中说,“头戴王冠,心神难安”。攻占成都、自号“大西”国主的张献忠,也以“开科取士”的名义,将川中几千学子诓来杀掉;又派将领出击,在成都周边实行焦土式的大屠杀,名曰“草杀”。其意思大抵是像刈草那样屠戮“草民”吧。《温江县志》载,到了1659年,即张献忠死后十多年,全县仅存三十二户,男丁三十一,女口二十三,“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他立的“七杀碑”云:“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大开杀戒的张献忠是在“替天行道”呢!照他说的,杀人魔王确乎还“代表”了天意呐!多年前逛青城山,我在山后悬崖下见一巨坑,传说即为张献忠纵兵杀人的屠场,由于尸骨堆积,阴气森森,每到傍晚或阴天,这儿就磷火点点,煞是吓人。
鲁迅论及张献忠屠戮川民时说,张本想做皇帝,谁知让李自成抢先在北京坐了龙廷,他就处心积虑地要破坏李的帝业。“怎样破坏法呢?做皇帝必须有百姓。他杀尽了百姓,皇帝也就谁都做不成了。既无百姓,便无所谓皇帝,于是只剩了一个李自成,在白地上出丑”。鲁迅又指出,这是“一个可笑的极端的例子,但有这一类的思想的,实在并不止张献忠一个人”。(《华盖集续编·记谈话》)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宁可毁了也不让别人得到。权柄在手、人莫予毒的极端思想,泛存于国人身上;但张献忠辈的变态恶行,道出了一个历史真相:独裁之人,或高贵如君王,或卑贱似草寇,但对待刈草族的老百姓,无不以杀戮立威,视政权为“镇压之权”,用暴力和恐怖维系其威权。法西斯头子希特勒说破个中玄妙,“战胜理智的最轻松的手段是恐怖和武力。”(《我的奋斗》)人生来便是热衷于权位的政治动物。倘说“百兽之王”的雄狮奉行“丛林法则”,夺得王座后的第一要务是把老狮王留下的幼崽咬死,以让母狮给自己传宗接代的话;那么“人中之龙”的枭雄们,在打江山、坐天下的道路上,对有碍其夺取、巩固最高权力者,则无论男女老幼,哪怕是亲娘老子,都会痛下杀手。其刈人如刈草般的残忍,恐在狮王之上。
李自成、张献忠辈反抗暴政的农民起义领袖,过去为成全其“革命英雄”形象,人为遮蔽了他们的愚昧、残暴行径。这不公道,是歪曲事实的实用主义。漫长的中国历史,似老在成王败寇的泥塘里作驴打滚。其实,王也好,寇也罢,总是刈人如刈草。刈草族里的某些枭雄要成大事、创大业,也刈人不止,刈人越多威势越大,“草民”也越是服服帖帖。“草民”只会刈草,有能耐刈人如刈草,方为王者、英雄。由虫到龙的蜕变,不刈人总是不成的。
百余年前,克拉梅尔在纽约的一次演讲称,“只有当这个国家赢得了自由战争的胜利,每个人都被完整地赋予任何一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时,这个国家才会不再波动,甚至是骚乱”。别的不说,起码为政者不可视百姓为草芥,把他们应享的权利当作是谁的恩惠或赏赐,进而落实公民的知情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由权利来决定权力。
【原载2010年5月11日《联谊报·钱塘听潮》】
题图 / 统治需要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