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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发展方式 调整能源结构 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2010-04-20张国宝

现代企业 2010年3期
关键词:核电风电天然气

张国宝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各项能源工作,对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能源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宏观经济走势逐步向好,能源需求回升、行业效益好转。2009年,我国能源供求经历了从低迷到回稳的过程。总体上看,2010年宏观经济走势将继续保持目前的回稳势头,能源行业效益将会在2009年有所好转的基础上继续向好。

二是国内能源供求总体上将保持相对宽松的局面,仍然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当前,能源需求出现积极回升态势,但新增生产能力不断投入,这种情况,仍有利于继续推动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继续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关停整顿小煤矿。

三是国际能源需求回升缓慢,仍然可进一步扩大利用海外能源资源。发达国家能源需求增长缓慢,国际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的动力不足,天然气等一些能源产品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一些大的能源资源国仍存在与我加强能源合作的意愿。总体上看,2010年仍然存在着我们扩大能源国际合作的重要机遇。

四是国家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为培育战略性新兴能源产业创造良好条件。国家确定在新能源等领域,选择具备突破条件的关键技术作为主攻方向,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以新的能源科技引领我国能源产业发展。

五是从中长期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历史阶段,能源需求还有比较大的增长空间。我国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很低,中西部许多地区的用能条件还很差。农村电网虽然经过了一轮改造,但仍显落后,农村用电水平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变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用能条件,这些都决定着我国能源需求在较长时期内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能源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挑战

一是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这种能源结构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很快扭转。实现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难度和压力很大。

二是能源资源约束矛盾仍将长期存在。我国能源资源总体上比较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三是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依然滞后。这些年来,我们主要依靠增加煤炭产量、增加石油进口来满足经济较快发展对能源不断增长的需求。无论是发展风电,还是核电,都存在“跑马圈风”、“跑马圈核”的现象。煤矿“小、散、乱、差”的现象依然严重。多晶硅产能迅猛增长,风电设备企业遍地开花。各地攀比争上火电项目。

四是能源应急保障能力亟待提高。汶川特大地震和雨雪冰冻灾害都证明,一旦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电网受损首当其冲。美国加州、莫斯科和巴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提醒我们,电网安全运行隐患丝毫不容忽视。天然气消费规模不断扩大,需求旺盛,储备和调峰能力建设远远没有跟上。

2010年能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28.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6%;争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这些目标是预期性和导向性的。

贯彻落实以上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要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能源战略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

国务院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这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我国现有的能源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和能源需求增长趋势,实现上述目标,难度还是非常大的。我们要立即着手,系统地研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举措和政策,抓紧编制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和推进,确保2020年能够完成这一艰巨任务。

编制2020年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科学预测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实施节能优先战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坚持走新型煤炭工业发展道路,转变电力工业发展方式,着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根据资源、技术、市场、电网输送等条件,合理确定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生物质能的发展规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把推动能源科技变革放在战略位置,以新的能源科技引领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编制“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是2010年能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2010年内要基本完成编制任务。“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不仅包括总体规划,还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炼油及煤制燃料等多部专项规划,以及重点区域能源规划,各省和大型能源企业也要编制规划。

二、继续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当前,我国电源结构仍以火电为主。为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电力工业面临着十分艰巨的结构调整任务。我们要在科学预测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电力建设规模,留足可再生能源电力和核电发展的空间,合理把握火电核准规模和建设节奏。2010年火电建设和电网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上大压小”。要扩大关停范围,鼓励跨地区替代。对符合“上大压小”条件的,要优先核准。二是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制定热电联产发展规划,明确热电项目的核准要求。加大对热电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在线监测力度,防止借热电联产之名,盲目扩大火电建设规模。三是稳步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在市场落实、水资源保证、输电走廊具备、环境容量允许的煤炭资源富集地区,规划和建设煤电基地,鼓励发展煤电联营坑口电站。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纯燃煤电站。根据天然气资源条件,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等负荷中心,适度布局和有序开工建设一批燃气调峰机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四是加快电网建设。

三、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

我国是煤炭大国,生产消费量占世界的40%以上。近些年来,我国煤炭生产和消费增长很快,每年增长接近2亿吨。过快的煤炭生产消费增长,不仅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也给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极大的压力和困难。为此,在煤炭领域,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上大关小、产能置换、优化结构”的原则,有序核准大型煤矿项目。适度超前安排基地内大型煤矿备用产能,增强煤炭供应调控能力。二是加快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尽快出台《关于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加大对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使煤炭工业“小、散、乱、差”的局面得到改变。三是继续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抽采利用。四是稳妥发展煤制燃料产业。

四、加快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

目前,我国石油天然气消费比重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仅为23%,与全世界59.4%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提高石油天然气的消费比重,有利于改善能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但受资源的制约,国内增产石油十分困难,增加天然气产量尚有一定条件。

一是确保石油供应稳定增长。(1)加大国内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加快实施国家大型油气田开发重大专项,推进陆相、海相勘探理论创新,围绕重点盆地、重点项目和重点海域,进一步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力求取得重大发现,不断增强资源接替能力。稳定东部老油田产量,加快西部油气区上产,提高海域油气田产量。研究出台低品位石油资源开发扶持政策。(2)积极开发利用境外石油资源。丰富贸易手段,扩大贸易规模,规避贸易风险,完成好原油进出口任务。

二是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1)加大中西部地区主力气田开发建设,大力开发海上天然气资源,保持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2)扩大利用境外天然气资源。抓住当前国际市场LNG供大于求的局面,加快资源谈判,推进珠海、深圳、山东等LNG项目建设。(3)重视页岩气、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开展页岩气开发的国际合作,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争取开发扶持政策,推动页岩气资源规模开发。(4)加强与周边国家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合作。(5)加快国内天然气管道建设。做好西气东输二线、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等在建项目建设。核准陕京三线、秦皇岛—沈阳天然气管道等新的项目。(6)加强天然气调峰能力建设。针对天然气消费的季节特点,加快布局和建设一批天然气储气库,增强冬季用气高峰时段的调峰能力。(7)加强天然气消费管理。尽快修订完善《天然气利用政策》,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消费增长,控制工业用天然气项目过快增长。(8)加强天然气调峰的区域合作。探讨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天然气调峰互补合作机制,寻求在应对天然气供应紧急时的国际支持。

三是推进大型炼化基地建设。继续推进中委合资揭阳2000万吨/年超重油加工项目、中科合资广东1500万吨/年炼油项目和中俄天津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形成以东部为主、中西部为辅的炼化格局。淘汰一批工艺落后的小炼油装置,提高炼油行业集中度。调整炼油装置结构,促进油品质量升级。

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实现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必须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目前,水电、核电、风电在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具备大力发展的条件。

一是合理开发水电。应对气候变化,水电是最值得大力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我国水电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我国水电开发程度仅为40%左右,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制约我国当前水电开发的主要瓶颈是移民和环保问题。推进水电开发,必须转变开发思路,把水电开发与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完善水电价格机制,调整利益分配关系。制定水电开发管理法规,做好水电移民安置工作。搞好水电开发流域规划,保护好生态环境。抓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把安全、质量放在首位。

二是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经过近30年的建设,我国已具备了加快发展核电的条件。当前,要研究调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沿海核电发展,积极推进内陆核电项目。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品牌。加强核电人才培养,推进核电重大关键装备国产化。把握好核电新项目的核准节奏,使核电项目建设与现有的技术装备、专业人才和安全监管力量相适应。核电前期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划有序推进。

三是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当今世界范围内风电发展势头迅猛。经过多年的培育,我国风电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装机规模连年翻番增长,但在并网接入、设备可靠性和配套产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促进风电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风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风电开发规划管理,制定风电开发管理办法,完善风电项目核准管理制度,严禁不按规划擅自核准和建设新的风电项目。完善财税政策,调动地方政府发展风电的积极性。支持优势风电设备企业发展。

四是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按照科学规划、适度发展的原则,启动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编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制定电站建设和电网接入标准,电站建设和电网输送工程要同时核准、同步施工、同时投运。研究出台光伏发电价格、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加大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加强太阳能发电项目管理,组织建设一批大型太阳能电站,引导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发展。

五是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展沼气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运营好现有生物质发电站。推进非粮生物燃料乙醇试点,建设以木本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示范项目。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前提下,推广热泵等地热能高效利用技术。加强对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能技术的跟踪和研发。

六、扩大能源国际务实合作

继续利用国际能源市场需求仍属缓慢回升的有利时机,从政治、经济、外交、商贸、文化等多角度全方位做工作,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更多地参与境外油气资源投资开发,建设好我国油气供应的国际大通道,在国际能源市场上争取更多话语权。

继续加强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充分利用双边、多边能源合作机制,围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和技术资金等问题,加强政策对话和交流,增进政治互信,巩固扩展合作成果,为我国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从以油气为主,拓展到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重大能源装备等多个领域;从获取资源和拿项目,拓展到获取技术和扩大市场份额,逐步提高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的竞争力。

七、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

进一步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能源法》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修改和审议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审议工作。积极推进《电力法》、《煤炭法》的修订。抓紧起草国家石油储备、天然气开发利用、核电管理、水电开发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能源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逐步把各项能源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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