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民居中的美学思想
2010-04-17周海萍
周海萍 谷 言
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和村落既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又具有实用和艺术价值,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不同民族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环境中生存、发展的规律,也反映了当时、当地的经济、文化、生产、生活、伦理、习俗、宗教信仰以及哲学、美学等观念和现实状况,在建筑历史上占有重要位置[1]。
中国传统美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内容丰富,风格独特。一方面,它是中国传统艺术的理论结晶;另一方面,它又对中国传统艺术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对中国传统艺术影响最为巨大的是儒家美学、道家美学和禅宗美学。正是这三者的不断冲撞与融汇,影响和决定着中国传统艺术思想、审美趣味的不断变化与发展,形成了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2]。
1 儒家美学与中国传统民居
儒家美学认为,美在于中庸。“中庸”一词,始见于《论语》,由中和之意发展而来。“中”是一种自在未发的不偏状态,是天地万物之本源;“和”是一种因而发的合宜状态,人性发于感情而和于礼节法度。
1.1 美在于中庸表明美必须有个度
儒家所主张的中庸是事物自身的度,以及人们对于度的把握。美在于中庸之所以可能,在于它被理所规定,而理则出于礼,为礼所制定。如此看来,从审美的角度讲,“中”即“和”也,违背中节适度的规律,就产生不出和谐美。
在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中,一直贯彻儒家美学思想。在群体环境中一般民居是背景建筑,而庙宇、祠堂、戏台是主要建筑,两者在体量高度上应该有明显差别。所以民居建筑的体量不宜过于高大,以人体自由活动为尺度,强调空间的舒适度。民居在自然环境中合适的比例关系,更显得和谐可亲。在封建社会,色彩一直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等级。 《周礼》中说:“楹天子丹,诸侯黝,大夫苍土黄。”由于封建礼制的约束,一些色彩在民居建筑上不可使用,如黄色。所以在色彩的选用上也要有一个度的把握,聪明的人们便更多的选择无彩色,差不多都是青砖黑瓦,内墙则多是白色粉壁。如果我们去分析无彩色,会发现它有两个特征,一是中和平静,一是“随遇而安”,这种中庸心态恰好与平和、无个性的无彩色相契合[3](见图 1)。
1.2 美在于中庸表明美要“和而不同”,即多样统一
最早提出“和”这一观念的是西周的史伯,他认为,宇宙间的万物是千差万别,丰富多样的和谐统一。多种元素互相联结,互相协调,互相融合,导致统一,就出现“和”的状态,产生和谐之美,才能化生万物,成为统一整体。但完全一致则相同,相同则呆板,没有活力,也不美。所以要达到美的效果,必须“和而不同”,在多样中达到和谐美。中国传统民居形态丰富而不繁杂,巧妙而不做作,一个地区的民居,其大体相同的材料、平面组织、空间构成等形成了色彩、质感、形象等的趋同,体现着一个地区民居的“趋同感”。但趋同不是雷同,它是在相似中体现千变万化之态。它们注重对比中的和谐,渐变中的韵律(见图 2)。
2 道家美学与中国传统民居
道家美学认为,美在于自然。道家提倡自然全美的境界,讲求客观的全美,注重非人为,要求返璞归真,追求一种潇敬觉远的自然之美。道家“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深刻影响着古代中国的环境意匠,它一方面表现为追求一种模拟自然的淡雅质朴之美,另一方面表现为注重对自然的直接因借,与山水环境的生态契合[4]。
2.1 “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
中国传统民居能够长时间的平稳发展的重要原因,是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古人对自然的这种态度就是“天人合一”,这里的“天”是无所不包的自然,是客体;“人”是与天地共生的人,是主体,道家的“天人合一”是主体融入客体,形成二者的根本统一。
中国传统民居建筑无论是从房屋选址、材料选择、色彩搭配,还是景观布置上都体现了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使民居建筑达到了自然美的境界。
首先,中国传统民居建筑选址——顺其自然。古代聚落建设,首先是尊重自然和顺应环境,注重对自然的直接因借。建筑以环境为依托,以环境为背景,无论聚落村舍是处于丘陵、山地还是平原、河谷,对环境都十分重视。它们有山依山,有水傍水,高则悬挑,低则支撑,顺其地势,随机而变。中国传统民居大多处于青山绿水间,横卧在绵绵大地之上,它不去试图改变自然,而是顺应自然,与自然共生。
其次,中国传统民居建筑选材——取于自然。在建筑上,材料的效果至关重要,它提供一切感知。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多就地取材,选用当地材料,既经济又实用,原生的土、石、木本身就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而且注重材料本身的色彩、花纹、质地等,在使用时也尽量保持材料的原貌,这就使幢幢民居与自然环境有机于一体,宛如生长于大地。这种模拟自然又融于自然的淡雅质朴之美,正是道家“天人合一”的体现。
再次,中国传统民居建筑色彩——融于自然。道家创始人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主张“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庄子在此基础上又发展为“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辩”的审美思想。故此,中国传统民居建筑的色彩运用,不同于宫殿建筑的金碧辉煌,它以黑白为主色调,清新淡雅,自然朴实,建筑融于自然之中,成为大自然的有机整体,体现出自然之美。
最后,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庭院——仿照自然。气候是影响建筑形态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适应不同的气候,产生了不同形态的建筑空间。不管是北方的庭院还是南方的天井,都能有效排除外界干扰,保持安静的内部环境,也能够满足内部空间的采光、通风等问题。在庭院、天井种植些花草树木,点缀些石景,引入自然,再造自然,把外空间景观引入室内,延伸空间,使室内外连为一体,让人们时刻能够感受到自然,达到了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统一。
2.2 “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
所谓“道法自然”是指道的本性是自然的,它要求“辅万物之自然,而不取为也”,尊重万物的生存权利,遵循万物自身的本性规律,可以辅助、促进,但是不可以任意妄为。“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就是“自然而然”,就是让任何事物都能自由自在地得以展示。道法自然,意为顺应自然,不逆自然而行。
“道法自然”在民居建筑上的体现,主要在于对自然的直接因借,与山水契合无间。民居在建筑过程中注重自然之美,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万物的本性规律。在建筑选址跟建筑形态上,顺应地势,沿河溪则顺河道,傍山丘则依山势,有平地则聚之,无平地则散之,高处悬挑,低处支撑,使建筑顺其自然,因地制宜,绝不随便改变自然原态。
民居上的“道法自然”还体现在建筑材料就地取材,生态环保,这也是对自然的一种尊重。
道教的自然审美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就是“天人合一”与“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它反映了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
3 禅宗美学与中国传统民居
禅宗美学认为,美在意境。意境指心灵构造的世界,即一个觉悟的世界。在它看来,从事艺术创作如同参禅,参禅时,排除一切杂念。体现在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上主要是指空间的营造和意境的表达。
3.1 空间的营造——虚实相生,余味无穷
空间形态的虚、实是中国传统民居设计的精神所在。以虚为虚就是完全的虚无,以实为实空间就会显得呆板;唯有以实为虚、化实为虚,空间才会有无穷的意味、悠远的境界。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在空间组织上相当灵活,民宅院墙上饰以漏窗,使整个庭院景致处在隔与不隔,界与未界之间,通过漏窗可以看到中园和后园的景色,它增添了庭院景致的幽深美感(见图 3)。
民居建筑,梁柱为承重构件,墙仅起围合作用,在室内空间处理上,多用隔扇、罩、屏风、博古架等虚隔断进行分隔,以求达到“隔而不断”的视觉效果,这样一来,房间之间也可以相互借景,丰富了室内空间,使整个空间虚实相生(见图 4)。如中国传统四合院就是对内开敞,对外封闭,各厅、堂、廊、室等都是既隔又通。
在室内室外关系处理上,将建筑空间的虚静与大自然景色的实动融会贯通,自成一体,利用栅格窗、檐廊等把室外景观引入室内。站在檐廊下既没有与室内隔绝,还可以欣赏到室外的美景,延伸了空间,达到虚与实的碰撞。
3.2 意境的表达——情景交融,物我为一
“情景交融”是意境的基本特征,情景应该交融渗透,互相统一。情与景相互交融表现为三种不同形式:情随景生、移情入景、物我相融[5]。不管哪种形式,情则更深,景则更美。没有情与景的相互渗透,就不可能产生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中国人非常喜欢把客观存在的某一具体空间触发为主观想象的一种意境,即虚幻空间。意境的境界越高,意味越深,人们感觉到的虚幻空间就越博大精深。可能只因为一段诗,一句文章,就可以使情更浓,景更美。
中国传统民居室内常悬挂字画等艺术作品,渲染艺术氛围,陶冶情操。此外,还在匾额、楹联以及挂屏、屏风、壁画等处进行书画创作,达到一种情景交融的意境。传统民居装饰多采用吉祥图案,使空间界面给人心情舒畅的视觉感受,并且含蓄表达人文情感,产生“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意境。
4 结语
中国传统民居中蕴含着深厚的美学思想,充分展示了中庸的美、自然的美、意境的美。对其美学思想的深入研究和挖掘,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造型艺术都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陆元鼎,杨谷生.中国民居建筑[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11.
[2]彭吉象.中国艺术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金志平.三大教派的思想与中国的室内设计文化[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9):33-34.
[4]黄秉生,袁鼎生.生态美学探索[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5]张爱莉.室内空间意境创造的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