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
2010-04-13傅敬民
傅 敬 民
(上海商学院 外语学院,上海 201400)
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
傅 敬 民
(上海商学院 外语学院,上海 201400)
人类对于语言(符号)与权力的关系已做过长期深入的思考。因为,蕴含于语言符号之中的权力问题,已构成当下诸多与语言有关的学科 (比如翻译研究、社会语言学以及文化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在诸多研究者中,福柯、布迪厄显然是研究语言与权力之间关系的代表性人物。约翰·汤姆森主持编译的《语言与符号权力》又无疑体现了布迪厄关于语言与符号权力的主要观点。在该文集中,布迪厄不仅深入地探讨了符号权力这个概念,而且深刻地分析了语言作为政治实践在建构、维持权力以及灌输知识与信仰方面的运行轨迹。
语言;符号权力;布迪厄;场域
一、语言学转向的先驱性研究
语言承载、表达意义。但是,在词语与意义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联系,语言的意义决定于语言使用的语境。语境涉及的因素越复杂,语言的意义就越是不确定。因此,不能将语言简单地视为表达、承载、传递思想的器物或者工具。人类创制了语言,但又被语言所束缚。这是语言创始者们所始料未及的。我们说语言,又被语言所说。“世界不等于语言,但世界只能在语言中以及语言之经纬的同意和不同意声中得到表述。”[1]尤其在当今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媒体的快速发展,使人们更为真切地感受到语言对我们的蒙蔽和压迫。语言在叙述事实的同时,也编造了谎言,甚至空话。依赖语言,人们制定了法律,并要求人们遵纪守法,可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也是在遵守着语言。因而,语言既是一种表现形式,也是行为的实践形式。维特根斯坦曾提醒我们:“问问自己:在什么场合、为了什么目的,我们说这句话?什么样的行动伴随着这些话?在什么意义上,为了什么目的使用它们?”[2]但是,我们是否也该问问自己:“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它为什么要这么说?它凭什么可以这么说?我们能相信我们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吗?”遗憾的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有权这样发问。我们总是被动地被言说,却无权或者没有能力发问。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清楚:语言是被社会结构所构成的,并受到社会结构的限制,受制于社会层次上的阶级和其他关系,即:“语言使用的属性可以更加广泛地由社会结构在更深层次上——经如阶级之间和其他集团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机构在社会形态中被表现的方式等等——所决定,并且可以有助于再造语言和改变语言。……社会话语的建构并不是来自人们头脑中思想的自由飞舞,而是来自社会实践,后者牢牢地植根于并定向于真实的物质的社会结构。”[3]
20世纪以降的语言学转向热潮,促使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都对语言研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等纷纷与语言学联姻,通过语言认识社会与文化,从而进一步推进语言研究的广泛与深入。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成分完全由它们在系统中的相互关系界定;这个系统有不同层次,每一层次上的一些成分通过结合形成更高的层次,而且一个层次上的各种成分与其他层次上的各种成分形成对照,也就是说,每个层次的结构原理都是相同的。在索绪尔看来,语言是由不同符号组成的网络,每个符号占据一定的位置,符号自身没有任何价值,其价值完全依赖于它在符号系统中的位置。他说:“如果价值植根于事物本身,植根于事物之间的自然关系中,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就历时的发展去追溯这种价值。但不可忘记,这种价值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与它同时存在的价值系统。”[4]结构主义在 20世纪 60年代的巴黎知识界深入人心,并且形成了某种知识霸权 (intellectual imperialism)。然而,这种知识霸权形成的范式完全是“内部化的”,只是关注文本的内部构成,隔断语言与现实的联系,漠视了文本生产与消费的社会历史背景。
在索绪尔之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以“语言即使用”为基点,连接起语言与现实的关系。他指出,字词和事物的联系是在人的实践——通过语言游戏来实现的活动中建立的。因此,观察语言就是观察人们在活动中如何使用语言。谈论语言也必然要谈论具体时空的语言,而语言的理解则决定于是否遵循语言游戏规则。然而,规则不是前定的外在的客观规则,不是规则本身强加于人,规则内嵌于语言之中,只有参与语言游戏,才能正确地遵循规则。维特根斯坦认为,没有什么行为的原因能够用一条规则来决定,因为每一种行为都可以被搞得符合规则。这是个悖论性的规则遵循原则:人们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从事语言游戏,另外一方面,人们又只能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去参与这种游戏。这样一来,不同的规则带来了不同的游戏,也决定了不同语言的用法。针对什么是语言游戏的本质,维特根斯坦回答说:“我无意提出所有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的共同之处何在,我说的倒是:我们根本不是因为这些现象有一个共同点而用同一个词来称谓所有这些现象,——不过它们通过很多不同的方式具有亲缘关系。由于这一亲缘关系,或由于这些亲缘,我们才能把它们都称为‘语言 ’。”[5]这一“家族相似性 ”概念,无疑突出了语言符号与所指对象存在的相对性,人们只能在各种语言游戏中感受它们之间的相似性。这种放弃对语言意义的追求、强调对语言用法进行观察的观点,无疑对语言研究冲出封闭的、静止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进而使语言研究回归到日常语言和生活形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虽然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规则在经由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之后,将语言研究重新置于语言实践的现实之中。但是,无论是雅各布森为代表的功能主义语言学,还是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行为主义语言学,其研究在大部分情况下仍然局限于收集语言素材并加以归纳、整理、分析,强调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对于语言的创造性却置之不理。其实,洪堡特早就提出了语言是一种创造性的精神活动的思想,并且指出:“事实上,语言客观地独立自主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它恰恰在同一程度上受到主观的影响和制约。”[6]语言决定了人,而人又创造性地反作用于语言。洪堡特的这一见解被乔姆斯基所继承,从而提出了著名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在乔姆斯基看来,语言的创造性不是来自经验的模仿,而是来自于头脑中先天具有的一套工作系统的运作。语言的创造性依赖于语法的生成性。然而,乔姆斯基剑走偏锋,他在突出了语法的同时,忽略了语言意指性作用,淡漠了语言的语用和交际问题。他也根本没有认识到,曾经有那么长的时期,书面语言被掌握在一个特权阶层手里,话语权体现出不同群体、不同阶级和不同层次的经济、技术、政治权力,“在文字抹去自身和束缚自身的暴力运动中,掌握文字就是造就自由的主体”。[7]毋庸置疑,乔姆斯基的理论与索绪尔的理论取向存在着许多重要的差异。比如,乔姆斯基的理论取向更加动态,更加强调言说者的言语生成能力。但他们之间有一条共同的原则,即为了有利于对语言做适当的分析,两者都将语言看作是自治的、匀质的客体,并在此基础上对语言做根本的区分。索绪尔将语言区分为语言 (langue)和言语 (parole)。语言是自足的符号系统,而言语则是特定的言说者根据情形对语言的具体化运用。乔姆斯基也在“能力”和“运用”之间进行了颇为类似的区分。能力指的是在一个完全匀质的言语共同体中某个理想的言说者所拥有的语言知识;运用则是在具体环境中对语言的实际使用。乔姆斯基看到了语言对人本身的作用以及人本身对语言能力的决定性,但是,他没有充分认识到语言对社会以及社会对人的语言能力发展的巨大作用,因而在后来遭到了布迪厄的严厉批评。
二、过渡性讨论: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
探讨语言的权力问题,不能逾越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从根本上说,福柯研究的主旨在解释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而福柯对知识权力理论模式的研究却是从话语开始的。对福柯而言,话语不等于语言。话语分析不是要特别说明什么样的句子是可能的或者说是符合语法规则的,他是要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具体说明变化着的话语结构以及规则系统。他说:“如果说我谈到了话语,这并不是为了指出语言的结构或者语言的过程完整地保存在话语中;而是为了在词语性能的深度中现实分析可能层次的多样性,为了指出除去语言构成的方法 (或者除去解释的方法)。”[8]就话语而言,他所关注的是“机构的、社会的话语秩序”,以及话语实践在社会意义上得以控制和限制的程序。他指出:“在每一个社会中,话语的生产都立刻受到一定数量程序的控制、选择、组织和重新分配。”[9]在某种程度上,福柯认为话语就是要被夺取的权力。因为,作为物的实在是作为词的语言所指涉的,并不仅仅指涉物的实在,也包括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社会理性等社会实在内容。各种社会中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权力和不平等,这些权力和不平等形塑了语言实践以及语言产品,由此导致“事物本身背负起越来越多的属性、标志和隐喻,以致最终丧失了自身的形式。意义不再能被直觉所解读,形象不再表明自身。……在意象表面背后确立了如此繁杂的意义,以至于意象完全呈现为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面孔”。[10]在此,福柯提请我们正视体制性实践的各种形式以及权力关系如何在将某些认知方式权威化的同时,也压制了其他的认知方式,语言产品又对人的思维以及社会实践产生制约性的霸权主义,使得语言成为束缚人们精神与生活的家园。从社会关系上分析,行动者所组成的行动结构是一种权力结构 (权威结构),这种结构的变迁(解构与重构)是同话语实践联系在一起的,话语权力所形成的真理机制把知识和权利连接在一起形成话语霸权,从而呈现后现代话语处境下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结构。
在福柯看来,话语理论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就是去分析人们言谈时据以出发的话语,从而洞察观点和立场的制度性基础,并进一步分析这些话语、观点和立场所认可的或预先设定的权力关系。他认为,话语分析应该从话语实践和话语事件开始,话语分析的基本要旨就是对各种述说进行纯粹的描述,话语事件是话语实践的一种形式,这种话语事件就是述说。之所以从话语实践开始分析就在于话语具有实证性。所谓话语实证性,就是各种话语秩序所确定的一个场域。而话语秩序是在有限的历史时期内,一些具体的知识论断得以被人们说出的条件。话语实践不仅涉及到各种产生话语的方式,还体现在各种技术过程、各种制度和行动模式中,体现在话语流通和传播的形式中,甚至包括强加并维持这种话语的那些教育形式。他注意到,任何教育体系都是维持或修正话语占用的一种政治手段,连同话语所承载的知识和权力。在话语基础上形成话语形态,这种话语形态是指按照一定顺序安排组织起来的话语符号的存在模态和排列这些符号的法则,即是支配一组言语表达行动的一般性述说系统。而对话语事件进行分析应该重点考察:(1)话语对象,说些什么。(2)述说模态,谁在说话;发言所依据的制度场所是什么;在与不同种类的对象所形成的关系中发言者能占据什么样的情境。(3)概念,探讨概念得以出现和流传的述说场域的组织方式,涉及到概念传承、共存和转义的程序。(4)策略,话语可能的分叉点;话语从属的话语分布秩序;决定话语的其他权威力量。同时福柯还认为话语实践 (可述说的)与非话语实践 (可见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伴生关系,传统的观点是把话语实践看作是非话语实践的表达符号或者两者之间有一种横向的因果关系,即非话语事件和制度能够决定述说的性质。
在分析知识权力关系时,福柯把理性化的语言看作是社会秩序尤其是既定社会秩序的产物和表现。实现社会的断裂式发展,完成知识型的历史性转变,必然在话语实践和真理体制上体现出来,所以打破理性的语言系统就是解构既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要冲破已有权力的结构。从话语分析出发实现对社会的分析,通过对社会的分析,发挥话语解释社会的功能。可以说,福柯一向旗帜鲜明地反对理性的语言——以理性的语言为秩序的语言,所以在他的《疯癫与文明》中,他决意言说沉默,常常把癫狂与沉默联系起来,常常把癫狂看作是“没有语言的言词”、“没有主体的声音”或是“一种没有说话人和对话人的语言的自言自语”。在他看来,他所使用的语言可以使他自己跳出古典理性来被理解;但另外一方面,他又认为话语是具有具体实在性的,因此通过运用新的话语系统,以求对新话语的培育,并进而达到对新观念和新事物的肯定。显然这是矛盾着的思想和叙述。对于这样的矛盾,福柯论争说,17和 18世纪的“语言曾处于一个根本性的位置之中:人们只有通过语言才能认识世界的物”。而到了 19世纪,“语言变成了一个认识对象”,“词默默地和小心谨慎地在纸张的空白处排列开来,在这个空白处,词既不能拥有声音,也不能具有对话者,在那里,词所要讲述的只是自身,词所要做的只是在自己的存在中闪烁”。[11]可以这么说,福柯通过赋予词以自己的生命,割断了话语的主体性,也割断了他自己与传统的脐带。
在传统的权力分析中,很少涉及到权力与话语的联系。人们普遍认为,权力呈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权力以暴力手段为基础,经不同程度的合法化,使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支配为被支配者所接受。福柯反对这种强调同质性、集中性、总体性的权力观念,指出权力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是一种关系。在《话语的秩序》以及 1970年法兰西学院的就职讲座上,福柯首次提到了话语与权力的结合:“很明显,话语绝对不是一个透明的中性要素——性在当中放下屠刀,政治在其中安定团结——话语其实是某些要挟力量得以膨胀的良好场所。话语乍看上去好像空无一物——话语与禁令交锋的地方恰恰说明了它与欲望和权力的联系,这很好理解,正如心理分析所告诉我们的:话语无非就是表白 (或者遮掩)欲望。话语同时也是争夺的对象,历史不厌其烦地教诲我们:话语并不是转化成语言的斗争或统治系统,它就是人们斗争的手段和目的,话语是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权力。”他同时指出:不要把权力看做某种东西,权力的存在就在于它的运作。权力的运作在时空关系上是局部的,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是不平等的,在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在性质上是流动变化的。在行使过程中,场域内的各种因子构成相互交错的复杂的关系,形成结构性的活动,每个活动因子在这个相互交错的权力网中流动着,既是被权力控制的对象,又是行使权力的角色。关于权力分析,应该注意的是权力的外在表现,它的实际运作和运作的结果,从而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权力是如何表现为压制的?主体是如何服从统治的?权力在微观层次上是如何运作的?
尽管有学者指出,福柯悬置了权力由谁控制和使用以及为什么要控制和使用权力这类问题,掩盖了现代社会中权力实际上由少数人控制的事实。但他强调权力对于知识和话语的建构作用,强调话语和权力之间的关联性,尤其是权力对于话语的优先支配地位和决定性,揭示了话语、知识和权力之间的建构支配关系,为后来更为广泛深入的、社会和文化视角的话语权力分析提供了积极的、基础性的条件。
三、批判的视角:传承与发展
在继续我们的讨论之前,我们不妨关注下面这两句话:“国庆就是国美”,“爱我中华”。“国庆就是国美”出现于 2010年国庆节期间;“爱我中华”则见之于沪杭高速路旁的一块广告牌。这两句话其实都是广告,透过策略性地运用语言功能,无疑彰显了语言意义的多元性和含混特征。电器与国庆、香烟与中华民族,这种本来无法化约的差异通过创制语言歧义而得以解决,本来必然要遭遇的各式对抗和冲突得以消解,某种无法合法化的意义以及关于意义的共识,通过合法化的语言以及误识而得以合法地大行其道。可是,凭什么说“国庆”就是“国美”?为什么明明是要人们“爱抽中华牌香烟”却要说“爱我中华”?更为关键的是,当国美电器提出“国庆就是国美”,上海卷烟厂提出“爱我中华”,甚至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说“你抽中华”、“我抽上海”,似乎并没有可以禁止这么说的理由,就像汉语世界无法禁止基督宗教用“神”或者“上帝”来比附造物主一样。显然,在日常的语言交换中存在着某种隐性的力量 (force)、权力 (power)或者暴力 (violence),依赖这种权力或者暴力,语言充当让人理解、迷惑或者误识的工具。可进一步的问题是,福柯只是揭示了权力对于话语的优先支配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却未能解释隐性的权力是如何发生作用的,也没有进一步探讨说话者的权力和合法性来自何方。
从 20世纪 70年代末至 80年代初,布迪厄发表了一系列原创性论文,对形式主义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进行了犀利的批评,认为这类学科体系未能深度把握语言结构与使用的社会、政治特性。由此他开始对语言现象予以创新性的、原创性的阐述。在阐述的过程中,他发展出一系列的概念,对语言和语言运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清晰的阐明。在布迪厄看来,日常语言交换是具有社会结构资源和能力的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处境化遭遇。在此遭遇中,无论涉及的代理人的地位显赫还是低微,也无论其事件是恢弘还是渺小,语言作用都必然带有社会结构的痕迹。因为,语言表达了社会结构,帮助社会结构再生产。
布迪厄关于语言与权力关系的论述,集中体现于他的《语言与象征权力》、《实践感》、《区隔》等著作以及他探索政治领域中语言与象征权力之间特征的一系列论文。
在布迪厄的初期研究中,布迪厄紧紧追随列维-斯特劳斯 (Levi-Strauss)的学说,吸收了斯特劳斯早期对北非卡比尔人的亲缘关系和婚姻策略的人种学研究方法,特别是斯特劳斯强调对相关性和对立性的分析。但是,布迪厄逐渐对斯特劳斯的研究方法感到不满,因为该研究方法无法解决一些理论与方法问题。与此同时,布迪厄对当时时髦的结构主义颇为质疑,很早就对索绪尔语言学的内在局限性以及某种知识霸权的危害性有所警惕。在批判索绪尔等人的语言学理论时,他极力想抵消语言学研究范式在其他社会文化分析领域的影响。他坚定地反对任何形式的、从索绪尔那里获得灵感的符号或符号学分析,认为这类形式的分析是完全“内部化的”,只是关注文本的内部构成,却漠视了文本生产与消费的社会历史背景。而且,这类分析一般对分析者的立场不予质疑,根本不反思分析者的立场或者分析者与分析对象之间的关系。结果,符号或者符号学的分析在不加检视的情况下或许表达的恰恰是知识领域的分析者的立场。而布迪厄则要表明:语言本身是社会历史现象;语言交换和其他许多东西一样,都是世俗的实践性活动;任何漠视语言的社会历史性和实践性特点的语言理论都会吃尽苦头。
通过检视索绪尔和乔姆斯基语言学中的一些理论假设,布迪厄发展了自己的论点。在布迪厄看来,语言是一套复杂的体系,是由社会、历史、政治等因素形成的产物,而索绪尔和乔姆斯基则漠视了将某一特定语言实践体系确立为支配性和合法化的社会、历史条件。在索绪尔和乔姆斯基的著作中,语言分析孤立于语言使用的社会场景,他们将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能力与运用。孤立与区分是密切相连的。同时,说话的人所拥有的那种能力不是生成无限的、符合语法规范的句子的智能(capacity),而是依据特定情形生产适切 (appropriate)表达形式的智能,即生产相称的(a propos)表达形式的智能。布迪厄认为,这种智能并不足以概括说话人的那种能力。因为说话人有一种实践能力,一种“实践感”(这个概念后面还将提到)。借助实践感,说话人能够生产适切于当下境况的言语。这种实践能力不能追溯至或者简化为乔姆斯基的理想说话人的语言能力。因此,说话人能够将句子或者表达形式嵌入实践策略之中。实践策略有许多功能,能够不言而喻地依据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做出调整。实践能力不仅涉及生产符合语法的言语能力,而且涉及让别人听懂、相信、服从的智能。那些说话的人必须确信他们在当下境况中有权说话,而听众则必须清楚说话人是值得倾听的。对说话人的认可,以及隐藏在所有交际场景中的各种权力和权威,通常被将语言交换看作是包含编码和解码的智力运作的语言学家漠视了。
鉴于乔姆斯基语言学在这方面的局限,布迪厄转向研究其他关于语言的论述,即研究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在某些方面,布迪厄对语言的看法,与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由奥斯丁等人发展形成的“日常语言哲学”颇为相似。因此,较之与布迪厄对索绪尔、乔姆斯基的分析,他对奥斯丁的理论赞赏有加。奥斯丁选出一系列“施为性言语”,比如在婚礼上说的“我愿意 (I do)”,或者用酒瓶击打船的桅杆时说的“我命名这条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奥斯丁强调说,这类言语并非汇报或者描述事情的状态,而是礼仪中的施为或者参与方式。这类言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真假问题,只有是否恰当的问题。要让这类言语恰当,那么说话的人首先必须是恰当的,说话人的身份是符合某种传统仪规的。布迪厄认为,这就意味着施为性言语的效力与制度的存在密不可分。制度界定了有效实施言语的条件,赋予说话人权威,使说话人完成其言语所要求的实施行为。说话的人必须被授权这样去说,并且必须具备完成这一行为的必要权威。所以,施为性言语的效力预先假定了一套社会关系或者一个制度。借助该制度,特定的个体被授权说话,并得到他人的认可,即说话人以一种在该场景中能够被他人接受的方式说话。虽然奥斯丁指出,社会条件构成了适切的交际条件,但言语行为理论的著述倾向于分析纯粹的语言或者逻辑,提出了“以言表意 ”、“以言行事 ”、“以言取效”这三个术语,却不理会适切运用的条件所具有的社会特点,未能认识到言语所具有的权威是由外在因素赋予语言的。当被赋予权威的发言人带着权威说话的时候,他或者她只是表达或者展示了这种权威,并没有创造权威。权力或者权威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而且并非只是源自词语。以官方语言为例,“不论就其起源而言还是就其社会使用而言,官方语言与国家都紧密相连。正是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官方语言所支配的一体化语言市场得以构建的条件被创建出来 ”。[12]45
正是在此情况下,布迪厄对另外一位重要的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研究方法提出异议。哈贝马斯从语言行为的理想类型出发,确定了交往行为对话语交流的三种有效性要求,即表达的真实性、表达行为的正确性和表达者的真诚性。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认为,语言的权力来自语言系统本身,只要行动者遵循合法又合理的话语规则,语言这个有效的中介必将促使行动者达成相互的理解。他同时指出,有些宣称只能在“理想话语情境”中履行。所谓理想话语情境指的是一个交际情境,在这个交际情境中,参与交际的人依据理性或者理由产生动机,去接受或者驳回存在疑虑的宣称。尽管布迪厄没有广泛地涉猎哈贝马斯的学说,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布迪厄探索言语行为理论的旨趣与哈贝马斯的截然不同。哈贝马斯力图表明,分析言语行为可以揭示在沟通交换中起作用的“理性宣称力量”。而布迪厄则想证明,言语行为具有的东西,无论是权力还是力量,都是社会制度赋予的,言语行为的说话也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通过关注语言运用的制度层面,并且对这类制度层面予以社会学的探索,布迪厄突出了语言运用中的一些社会条件。而这正是目前研究言语行为理论所严重缺失的。
四、新的研究进路:符号权力①在布迪厄的话语体系中,symbolic power、language force和 linguistic violence具有相互涵盖的意义。我国对于 language force和 linguistic violence的翻译没有太多的不同,基本上用“语言权力”和“语言暴力”来对应。但是对于 symbolic power的翻译,则有“象征权力”、“符号权力”、“语言权力”等。布迪厄自己对“symbol”有过论述:“当我争辩说权力或者资本具有了符号性,并施加一种特殊的统治效果的时候,我称之为符号权力或者符号暴力,此时它们是被认知的并被认同的,也就是说,此时它是知识和认同行为的对象。”另外,“符号是社会整合的最佳工具:作为知识和交流的工具,各种符号使得对于社会世界的意义达成共识成为可能,这种共识的基本特征在于对社会秩序的再生产。”参见朱国华:《权力的文化逻辑》,上海三联书店 2004年版第 5-6页中的注释。理论
通过对索绪尔、乔姆斯基、奥斯丁和其他学者的批判,布迪厄发展了他对语言和语言交换的研究进路——语言实践理论。但他的研究旨趣不在于语言学的句法结构或者规则,而是关注语言在现实中的实践,即语言在实践中呈现出来的权力问题,“换言之,他试图考察语言的社会功能或效用,以及权力的逻辑如何渗透其中”。[13]85在他看来,“将言说行为从其实现条件那里分离出来的逻辑运用,作为一种抽离,它会导致种种荒诞不经。这就表明,作为一种体制行为,述行性言说的社会逻辑意义,不能独立于赋予其存在的理由或目的的体制之外”。[12]74也就是说,“语言权力关系并不完全是由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力量所单独决定的:通过所讲的各种语言,通过运用这些语言的人,通过根据占有相应能力而得到确定的某些群体,通过所有这些,整个社会结构在互动中得以呈现”。[12]由此可见,在布迪厄的眼中,语言表达就是实践的形式,是语言惯习和语言市场之间联系的产物。语言表达总是在特定的语境或者语言市场中产生,而语言市场的属性赋予语言产品某种价值。在给定的语言市场中,某些语言产品的价值会更高一些;说话人的一部分语言实践能力,就在于他们知道他们在相关的语言市场中有能力产生、并且知道怎样产生有价值的语言表达。值得注意的是,说话人的这种语言实践能力,在同一语言社会中,并不是标准化地分配给说话人的。不同的说话人拥有不同的“语言资本”(linguistic capital),即在特定的语言市场中生产适切话语的能力。他说:“语言资本是控制语言价格形塑机制的权力,这一权力使得价格塑形的法则以符合人有利条件的方式运作,进而以能够获取特定剩余价值的方式运作。”[14]而且,语言资本的分配,与界定个体在社会空间中位置的其他资本 (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等)的分配方式有关。他指出:“此处的关键是这样一种权力,它通过各种划分原则推行一种对社会群体的幻象。当这些原则被强加给一个整体的时候,它们就确立了意义以及关于意义的共识,尤其是关于这个群体的认同和统一性的共识,这样的共识最后创造出这个群体同一与同一性的现实。”[12]221因此,说话人在口音方面以及语法和词汇使用方面的差异,这些形式主义语言学所忽略的东西,标示了说话人的社会位置,反映了说话人所拥有的语言资本以及其他资本。说话人拥有的语言资本越多,就越能有效地利用差异,并进而确保由差异带来的利润。因为,那些分配最不均衡的语言表达形式总是最有价值,并最能够确保高额利润。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这种语言表达能力,另外一方面则是由于这样的语言表达形式在该语言市场中并不多见。因此,在再生产语言表达时,说话人以不同的方式或多或少地考虑到语言产品被他人接受和估值的语言市场条件。一个社会的社会语言秩序至少在部分程度上被建构为一个市场,在这样的语言市场中,文本就像商品一样得到生产、分配和消费。对语言市场条件的审视,对语言产品被接受的预期,这些约束内化于说话人,并在其语言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由于期望语言产品被恰当地接受,说话者会含蓄地、习惯性地修正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就像成年人对小孩说话时会改变用词和语调一样。因此,所有的语言表达在某种程度上都呈现出委婉的倾向:源自语言市场结构的审查制度修正着语言表达,而这种审查制度在期望的过程中转化为自我审查。由此看来,言语高雅圆通,用词恰到好处,这种现象并非偶发现象,而是在语言生产中普遍可见的明显事实。说话圆通只是说话人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使得说话者准确地审视语言市场条件,恰到好处地生产语言表达,即适当委婉化的表达形式。
人们应该看到,语言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审查方式,与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个体能力之间存在着绝非偶然的差异。这里的能力是指个体生产出适切于该语言市场的语言表达能力。正因为存在这类差异,来自社会不同背景的个体能够认同语言市场,并使自己作为语言生产者以不同的方式融入这些语言市场。通过考察来自不同阶级背景的个体身处正式或者官方情形下的某些典型话语实践,比如面试、课堂讨论、社会庆典等。布迪厄对以上观点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他认为,来自上流社会的个体被赋予了在正式或者官方场合下游刃有余的语言惯习,使得他们说起话来充满自信,自然流畅。他们的自信只不过表明了一个事实:说话的场景契合于赋予他们话语能力的背景。因此,他们只要用一种自然的方式说话就能够 (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能够)收获符号利润 (symbolic benefits)。所以,在大多数公众场合下,他们的说话方式颇有特点,并使他们与那些语言资本稍差的人区分开来。相比之下,来自弱势阶层的人一般就必须努力使自己的语言表达符合正式语言市场的要求。结果,他们说话时常常显得紧张不安,为了符合主流规范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话语。这种弱势阶层语言表达中的矫枉过正现象预示着由阶级分裂形成的自我削弱,其成员战战兢兢地生产出来的语言表达,却带有其他阶级的语言惯习。对于来自非上流社会的成员而言,他们的生存条件并不有助于他们获得与正式语言市场契合的惯习,因而在许多场合下他们的语言产品价值有限。这既可能是他们本身给不出什么价值,也可能是他人并不认同其价值。所以,来自工人阶级的子女往往辍学或者把自己托付给职业培训。甚而,紧张不安、局促犹豫导致这些人少言寡语,并可能使他们根本无法面对正式场合。
来自下层阶级的人,在公然排斥支配性话语方式的同时又理所当然地认同现存分层制度的某些方面,由此揭示出一个事实: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建立了对他们不利的评价体系。这是布迪厄的著述中所关心的普遍现象中的一个例证。他把这种普遍现象描述为“符号权力”(或者,在有些事例中表现为符号暴力)。布迪厄运用“符号权力”(symbolic power)与其说特指某种权力,不如说是指代社会生活中不断施展的、形式多样的权力的某个方面。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权力很少以公开、武力的面目呈现。相反,它以符号权力的面目呈现,从而获得其他形式的权力无法获得的某种合法性。布迪厄在阐述这一观点时指出:“符号权力是通过言语构建给定事物的能力,是使人们视而可见和闻而可信的权力,是确定或者改变世界的视界,因而确定或改变了对于世界的行动乃至世界自身的权力。它几乎是一种魔术的权力,借助特殊动员手段,它可以使人获得那种只有通过强力(无论这种强力是身体的还是经济的)才可以获得之物的等价物。作为上述权力,它只有被认同的时候,也就是说,作为任意性被误识的时候,才能发生功效。”[12]170符号权力是一种“隐形的权力,它被误认为是一种权力并由此认同了其合法性”。在此,“认同”和“误认”这两个术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强调了以下事实:通过符号交换而执行的权力是以共享的信任 (belief)为基础的。也就是说,符号权力功效的产生是以某种形式的“认识”(cognition)或者信任为先决条件的,即使那些从该权力运行中获利微薄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愿参与其中的。他们认同或者默认权力以及权力等级关系的合法性。他们被嵌进权力等级关系之中,无法认清这等级关系只不过是为某些人群的利益服务的、专制的社会结构。要理解符号权力的本质,关键是要认清,它是以参与其中的成员主动地达成共谋为先决条件的。受支配的个体,并非被动地受符号权力支配。相反,符号权力要求,参与其中的人不仅要相信权力的合法性,还要相信实施权力的人也是合法的。这是符号权力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
可以说,语言权力已经融入了制度本身。“符号权力的可怕之处在于,被统治者是站在自己不知情的基础上赞同了统治者的统治逻辑,并构成了统治基础的重要一环。”[13]109因此,如果人们希望理解符号暴力是如何在我们的社会中运行和再生产的,就必须仔细地观察,在不同的市场和场域中制度化机制是如何出现的,制度化机制是如何为不同的符号产品确定价值,如何按照产品的等级予以分配,如何将信念灌入价值。教育体制为这一过程提供了很好的例证:教育体制的发展涉及某种具体化进程。在该进程中,原先界定为文凭或者证书的东西变成了产生并维持不平等的机制,以至于不再需要求助于蓄意的武力。本来,个体所获得的证书,与他们从社会背景中继承而来的文化资本是紧密相联的。但通过掩盖这种紧密相联的关系,这种机制实际上为现存秩序提供了存在的理由。它一方面使得那些从该体制中得益良多的人相信自己才华出众,另外一方面又阻止了那些从机制中得益很少的人了解自己失败的真正原因。因此,“任何权力都发挥符号权力的作用,也就是说,任何权力都试图通过掩盖构成其力量基础的权力关系,来加强意义,并把这些意义强加为合法意义,将自身特殊的符号力量增强到那些权力关系之上”。[13]85布迪厄明确指出,“符号系统只有通过那些并不想知道他们臣属于符号权力甚至他们自己就在实施符号权力的人的共谋”才能实施符号权力。[12]164
五、政治场域的语言权力
在布迪厄看来,“符号权力总是基于符号资本的占有。那种能给别人的思想强加以社会区分的、无论新旧视界的权力,依赖于先前斗争取得的权威。符号资本是一种信誉,是一种赋予那些已经得到足够认同的人的权力。这种权力使他们处在一个能够强化其认同的位置上”。[15]社会实践场域的分化,其中的每个场域都具有特定形式的资本与价值。这些资本和价值在场域中相互结合、转化。同时,每个场域也都有特定的机构以及机构体制,经由分化后各自构建成相对独立的生产与交换领域;集权化的国家政府和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与宗教分离;知识和艺术场域出现并获得相对的自主性,拥有自己的机构(大学、博物馆、出版社等),具有自己的专业化人员 (知识分子、艺术家、作家等),并且具有自己的生产原理、评估体系和交换原则。简单地说,每一个场域都拥有各自特定的利益形式和特定的幻象,场域创造并维持它们。这类领域或者实践场域,虽然在历史进程中出现并获得某种自主性,但相互之间并非毫无联系,而是以一种复杂的方式相互勾连。
为了分析这种复杂的相互勾连方式,布迪厄将政治场域分析与语言符号权力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他看来,政治场域首先是实践者形成、改变世界观乃至世界本身之所。尤其在政治场域中,语言即行动,由此,权力的符号特征成为问题所在。他指出:“符号资本就是这一被否认的资本,它被承认是合法的,也就是说人们不知道,符号资本在经济资本不被承认的情况下,可能与宗教资本一起组成唯一可能的积累方式。”[16]通过生产各种口号、告示和评注,政治场域中的代理人不断致力于陈述。而通过陈述,他们一方面竭力建构、施行特定的社会世界观,另一方面则尽力取得权力最终所依赖者的支持。换言之,人们接受统治秩序并非因为统治本身合法,而是统治者借用符号权力的伪装将自身打扮为合法者。符号为统治提供合法化游说,符号系统鼓励被统治者认同既定的社会体系。
要理解现代社会中政治场域的运行方式,布迪厄认为关键还要认清该场域的发展经历了专业化过程。在专业化过程中,生产的政治方式 (比如生产像告示、政策这样的政治产品的方式)逐渐地集中受控于专业化政客的手中。政党的形成无疑体现了这一点。伴随着政治场域的逐渐自立,政治活动的专业化却产生了自相矛盾的后果:除非个体放弃自己的话语权,将话语权交给某个发言人来代表大家发言,否则,七嘴八舌的个体是构成不了政治团体的,也不可能在政治场域中拥有话语权。为了进入专业化政治场域,个体被剥夺了特定的能力和尊严。而越是被剥夺,就越有可能将政治托付给专业的政客。
布迪厄将政治话语权被剥夺的现象分析归纳为两个步骤的“授权”。首先,某个群体创建一个制度性架构——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领取薪酬的政党领导人等等。其次,该组织授权某人或者几个人代表组织发言。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隔了两重关系。这种间隔使得代理人和他人相信,代理人在政治上是自给自足的,他们的权力和要求来源于他们自己。布迪厄将此描述为“政治迷信”(political fetishism),影射了马克思的“商品迷信”观点。按照“商品迷信”的观点,劳动产品似乎具有自身的生命与价值。一旦代理人确立了政治上自给自足的外表,他们就可以致力于语言斗争。这种语言斗争成为具有一定自立性的政治场域之特征,并对代理人或他人隐瞒了他们的权力及话语权所依托的社会基础。
随着政党和机构的发展,政治话语 (布迪厄有时称之为意识形态)中的生产场域越来越自立,宛如具有自身规则和准入条件的游戏场。机构担负起参加游戏者的培训工作,赋予游戏者赖以成功的特殊技能和各种能力。特别是,这些参加游戏的职业选手必须具有实践感或者游戏感,即符合政治场域中特殊条件的惯习。因此,职业政客生产的话语受到两大方面的制约。一方面是来自政治场域的逻辑本身。按照该场域中的逻辑,职业政客们相互竞争,通过面对面的较量来表明立场。就此而言,他们的话语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他们的话语,只有相对于同一场域中其他人的话语,才具有意义。正因为如此,对于许多人来说,政治场域就像某种他们并不在意的神秘文化,使他们产生距离感。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理解不了词语的意思,而是因为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词语间的区分如此重要。毕竟,他们本人并不总是想在场域中鹤立鸡群。(在英国政治历史中,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合并后,为了选取一个合适的名称曾反反复复地宣称自己是“新生力量”,导致民众极其厌烦。如果按照前面的观点来审视一下为什么民众会心生厌烦,或许会大有裨益。)
另一制约政治话语生产的原因并非源自场域本身,而是源自场域与更加广泛的社会之间的联系,包括社会边际、社会群体以及社会发展进程。尽管政治场域拥有相当大程度的自立性,但并非完全独立于其他场域和力量。实际上,政治场域的一个鲜明特征就在于,职业政客为了在政治场域中获得成功,必须求助于政治场域之外的群体和力量。政客们需要不断地求助于非专业化人员,以求获得他们的支持,得到信誉或者政治资本,进而使得他们击败其他的政客。因而,政客们的政治话语产品主要包括各种各样的口号、诺言乃至誓言,而这些话语无非是向非专业化人员提供陈述以及自我陈述,从而换取对那些在政治场域中代表自己的政客所给予的经济支持、符号支持 (以捐助、选票等形式)。正因为政客们依赖于非专业化人员所分配的信誉,所以,他们面临怀疑和谣言时显得特别得脆弱。怀疑和谣言使政客们的信任度受到威胁,而这主要是因为政客们的权力是符号性的,通过对政治场域中的民众施行符号性的软性暴力,从而使民众形成信仰或者误识,不断地培养并维持民众的信任感。
诚然,布迪厄清楚,如果分析政治话语或者意识形态时一味地强调话语本身,而不考虑政治场域的构成,也不考虑该场域与更为宽广的社会空间和历史进程的关系,那么,这样的分析至多停留于表面。这种内部分析方法充斥于理论文献,其中一个例证就是许多学者努力用符号学或者话语分析的某个研究模式来探索政治话语。这种努力所面临的困难不亚于证明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不适合语言研究(或者证明纯文学的研究方法不适合于文学研究)。他们考虑问题过于轻率,根本不考虑分析对象被生产、建构和接受的社会和历史背景。而布迪厄的研究方法则表明,适切地分析政治话语,必须系统地重现话语被生产与接受的场域,充分考虑该场域在生产和接受话语时所涉及的特有机构、生产计划和认知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到场域与更加广泛的社会空间之间的关系。
约翰·汤姆森①约翰·汤姆森系英国剑桥大学教授,他于 1991年主持编译了英文版的《Language and Symbolic Power》,并为该书写了“编者导读”,较为深刻地解读了布迪厄的语言与符号权力理论。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主要参阅了该导读的观点。指出,布迪厄的研究方法还有一层含义,分析政治现象时,不能简单地认为政治现象只是体现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或者只是体现了阶级关系。“在他看来,符号权力弥漫在社会空间中,与各类制度相伴而生。经济和社会支配依赖符号权力的变形和修饰,从而得以维持和延续。”[17]尽管布迪厄并没有低估经济关系的重要性,但他探讨的方式却大为不同。他把社会世界看作是一个多元化的空间,同时,这个多元化的空间被间隔为许多相对自立的场域 ,在各个相对自立的场域中,个体根据各自拥有的不同类型的资本数量占据一定的位置。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在政治场域中占据主宰性地位的人同样会在经济场域中处于支配性地位,或者说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直接关联。诚然,在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之间很可能存在重要的关联,场域与场域之间很可能会以某种方式相互匹配。因而,一个场域中的地位关系会反映另一场域的地位关系。
六、结 语
人类对于语言 (符号)与权力的关系已做过长期深入的思考,洪堡特、尼采、葛兰西、阿尔都塞、哈贝马斯、吉登斯、佩奇尤克斯、哈里斯等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以及语言学家都对该问题有过不同的论述。如果以贡献和成就而论,福柯和布迪厄无疑超越了所有的前人。在话语与权力、社会主体对于知识话语建构,以及话语在社会变迁中的功能等方面,福柯功不可没;但就运用语言 (符号)权力研究社会身份建构、社会关系的确立、权力如何建立自己合法化机制以及社会文化变迁进程中的符号权力作用而言,布迪厄显然是当下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他力图使世人认识到:语言关系总是符号权力关系,权力隐身为各种符号资本,并附着于语言之中。因此,他力图揭示在语言实践中始终存在却又往往难以辨认的符号权力及其支配作用。为此他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的概念:语言市场、语言资本、符号资本、符号权力、语言权力等。诚然,布迪厄的语言 (符号)权力理论主要是基于他的政治关怀,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对于其他学科,比如语言学、翻译研究等,无疑也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需要我们更深入、更广泛地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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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Many scholars have reflected up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and power,which has so far attracted increasing attention in such disciplines as translation studies,sociolinguistics,social and cultural studies,and among the representatives are Michel Foucault and Pierre Bourdieu.In Language and Symbolic Power,edited by John B.Thompson and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by Gino Raymond and Matthew Adamson,Bourdieu not only deeply explored the symbolic power,but also profoundly analyzed the operation of language as political practice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and maintaining authority,inculcating knowledge and belief.
Key words:language;symbolic power:Pierre Bourdieu;field
(责任编辑:周成璐)
An Analytical Introduction to Pierre Boudieu’s Symbolic Power
FU Jing-min
(Foreign Languages Faculty,Shanghai Business School,Shanghai201400,China)
I206.2
A
1007-6522(2010)06-0104-14
2010-03-15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09YZ475)
傅敬民(1965- ),男,浙江义乌人。上海商学院外语学院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