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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中的集体行动问题

2010-04-12覃辉银

关键词:机会主义集体行动外部性

覃辉银

(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人们往往认为,只要国家间存在共同利益,国际合作就一定会发生。其实,共同获益的利益结构和获益预期只是国际合作的必要条件。在现实中,个体理性行为并不一定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会导致集体或社会的非理性结果,此种状况缘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集体行动问题。本文在阐述集体行动问题的基本模型并揭示其根源的基础上,全面分析集体行动问题如何制约国际合作,进而探讨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途径。

一、集体行动问题的三个模型

集体行动就是若干个体基于特定目标的有组织的联合行动。本文中的集体行动问题是指集体行动中因为个体的理性选择而导致集体选择的结果无法达到集体(或社会)效用最优。所谓集体选择,就是集体行动的所有参与者依据一定的规则通过相互协商来确定集体行动方案的过程。前人的研究发现了集体行动问题的三个模型,即“囚徒困境”、“集体行动的逻辑”和“阿罗悖论”。这三个模型基本上概括了理性选择中的集体行动问题。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讲的是两个同案嫌犯被隔离囚禁,在互不沟通的情况下,各自选择“坦白”获得减轻判罚(纳什均衡),虽然同时“抵赖”的结果对双方最好(帕累托最优)。这个模型揭示了个体理性与集体选择之间的矛盾:一次性博弈中,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结果,不仅有损于集体利益,从长期看对个体利益而言也未必是最好的选择。

“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奥尔森(M.Olson)发现,共同利益并不一定导致集团成员的集体行动。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因而,社会生活中的集体行动是困难的。

“阿罗悖论”(Arrow Paradox)。充分竞争的市场选择能够基于任何个人的最大化行为,从而实现公共利益。但是,市场选择机制只适合用于纯粹私益物品的消费和生产选择,它不适于公益物品、俱乐部物品以及公有资源物品的生产和消费选择,对此,只能采用社会选择或者公共选择的规则。美国学者阿罗(K.Arrow)在解决“投票悖论”的难题中,用数学形式化的方法和纯理论的推理证明了多数规则(majority rule)的一个根本缺陷就是在实际决策中往往导致循环投票。阿罗发现,根本不存在一种能保证效率、尊重个人偏好、并且不依赖程序(agenda)的多数规则的投票方案,而且其原因来源于选举本身,与具体社会政治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消极因素无关。“如果我们排除效用人际比较的可能性,各种各样的个人偏好次序都有定义,那么把个人偏好总和成为表达社会偏好的最理想的方法,要么是强加的,要么是独裁性的。”[2]“阿罗悖论”告诉我们,在通常情况下,当社会所有成员的偏好为已知时,不可能存在一种能够把个人对N种备选方案的偏好次序转换成社会偏好次序,并能整合所有个体偏好达到合意的社会选择机制。简言之,由于无数个人偏好无法集结成社会偏好,因而凝结着共同偏好的公共利益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个人选择与公共选择是难以相容的。

二、集体行动问题的根源

我们可以通过对模型的进一步分析去探讨集体行动问题的根源。“囚徒困境”中两个博弈者之所以没有选择集体利益最大化,关键在于缺乏沟通和监督,他们知道存在最优策略(抵赖),但是担心如果自己选择这一策略而对方背叛(交待),则后果是自己阴谋败露而受严惩,所以都选择了次优策略。可见,信息和监督是根本原因。另外,还有一个偿付结构(pay-off structure)的问题。“众所周知,博弈的偿付结构影响合作的实现。”“经验证据表明,行为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越大,行为者选择背叛合作的可能性也越大。”[3]要克服协作型博弈(“囚徒困境”)中的合作障碍,关键在于如何使博弈方摆脱狭隘的个体理性的困扰,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具体有两个要件:第一,引入一种来自外部的强制性约束力量,促进和监督各方的合作行为。第二,促进双方的信息沟通,减少误判。

在集体行动中“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呢?首先,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任何公共物品都具有供应的相联性(jointness of supp ly)与排他的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 of exclusion)两个特性。公共物品的这一特性意味着,即使个体不为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承担任何成本也能为自己带来收益。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使得集体行动的实现非常不容易。其次,集体行动的效率与集团规模有关。这涉及到集团内个体享有的利益份额、拒绝分担成本而自己获取纯利益的动机、成员数量影响协商解决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难度,成员数量影响对“偷懒”行为的识别和监管。结果是,集团成员越多,“理性的无知”导致参与集体行动的个体会越来越少,于是集体行动就走向失败。“理性的无知”在经济学中被定义为“搭便车”或“外部性”问题。对比之下,当集团成员较少时,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可见,“集体行动的逻辑”的根源在于理性的集团成员在公共物品的消费和供给上存在搭便车的动机,实质上是偿付结构(外部性)和监督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种解释是不完整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公共物品。一种属于“零和型公共物品”,如公园,随着享用者数量增加而个体获益会减少。另一种属于“非零和型公共物品”,如法制,享用者数量增加不会导致个体获益减少。对于后者,成员们团结起来争取个体利益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所以,还应当区分公共物品的性质。此外,对于一次性博弈,机会主义行为可能是最优选择;当博弈链加长时,博弈者趋向于克服个体短视的理性选择而采取合作策略。博弈链加长,还是一个偿付结构问题。

“阿罗不可能定理”并不意味着任何公共选择的规则都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是揭示出,公共选择的规则不可能实现以个人为基础的公共利益。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列举出下列制约集体行动的因素:信息,监督,参与者数量,偿付结构,外部性,公共物品的性质,规模效益,比较利益。其实,监督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信息问题;数量问题既涉及信息成本又涉及偿付结构 (个体获益与数目成反比);后面几项都属于偿付结构,即分配性问题。这里的分配性问题是指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就是市场失灵。这样,我们采用制度研究中常用的术语,把理性选择中集体行动问题的主要根源归纳为两个因素:不确定性和市场失灵,这两个因素与激励和机会主义行为密切相关,它们决定了合作的成败。

三、国际合作中的集体行动问题

集体行动中个体理性与集体选择相悖,需要约束个体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实现集体最优。在国际交往中,个体的理性选择往往陷人“困境”和冲突,这要求国家间的政策和行动必须相互协调。合作是一个理性的国家在动态博弈中达到利益均衡的过程。只有当博弈参与者各方的获益达到“帕累托最优”时合作才有可能出现。互惠是国际合作的基本战略观念。合作带来和谐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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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确定性

博弈策略选择推理过程所需要的全部假设或知识被定义为“公共知识”。合作的基本理论问题就是,个人用什么方法获得其他人的偏好和可能行为的知识。既然大家都需要了解各自的偏好及其战略,合作的问题就变成了提供公共知识的问题。“共识”是合作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

社会环境很复杂,任何抉择都无法避免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那些无法预料和难以预测的变化。由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不确定性在国际政治经济中比在国内政治经济中更为突出。国际政治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主要源自4个方面:

第一,随机自然状态,指自然灾难和突发事件,比如旱灾导致作物歉收、发现某资源矿场、领导人突然逝世、政变和内阁辞职、9·11事件等。

第二,国家偏好上难以预测的变化:(1)当前的可能性行为的未来不确定性。(2)决策者对未来可能结果的偏好是不明确的。经济学家库普曼斯(Koopmans)指出:初级不确定性具有状态依赖特性,它的存在是因为对今天决策起决定性作用的某些未来事件是不可知的;而次级不确定性源于缺少沟通,即一个决策者没有办法知道其他决策者同时作出的决策和计划,它是指由于关于未来的或眼前的某些事件为一些人所知,但不为所有的人所知而产生的不确定性[4]。

第三,信息不对称。共同信息是人们之间有效合作的前提,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共同信息又不能不依赖于各人的不对称的私人信息。国家的对外决策是否符合理性的要求,不仅依赖于国家的决策过程,还取决于国家所拥有的相关信息。问题是,在国家间交易的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可能知道另一方所有的必要信息,它们所拥有的信息之间的差值构成各自的私有信息(private information),这就是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有时验证信息的成本是不划算的。

自助的国家为了尽可能多的安全和福利,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强烈的动机来隐瞒关于其能力和战略的信息。国家有时夸大其能力以便在讨价还价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鉴于国家具有隐匿信息或误传信息的强烈动机,信息不对称是国家间交易时普遍面临的问题。机会主义的国家或者有意隐藏私人信息,一般称为逆向选择,也称隐蔽信息;或者有意隐藏私人行为,一般称为道德风险,也称隐蔽行为。这两种行为都会导致帕累托均衡不会出现。

在一个道德不完善的社会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沟通来矫正。由于担心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操纵双方的关系进行成功的欺骗,另一方会投入资源获取更充分的信息,这就产生了一部分交易成本。一般而言,参与交易的成员国数目越多,获得信息的成本越大。

第四,有限理性。虽然国家是理性的,但是即使在科技发达的国家,信息的收集、储存、检索以及处理能力总是有限的,而且信息费用昂贵,信息的传递和理解也受到技术、知识、语言、文化等因素的制约。由于有限理性的缘故,个体偏好的全局最大化在复杂环境下将得不到保证。“如果额外信息的预期收益低于获得额外信息的费用,那么不拥有完全信息是理性的。”[5](P376-377)

(二)市场失灵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是从成本一收益的角度来讨论外部性的。布坎南说:外部性应定义为“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别人的行为”[6]。外部性就是一种行为对当事主体(施动者和接受者)之外的主体的福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而又不通过市场的方式反映出来。外部性的实质是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相等。当一项活动的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时,我们就会观察到这项活动的过度供给,此时存在负的外部性;反之则会产生供给不足,此时存在正的外部性。前者如污染,后者如国防。

外部性意味着产权不明确。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产权不明确事实上从两个方面使交易成为不可能。一方面是造成交易对象的生产的无效率,另一方面模糊的产权也会阻碍交换行为的发生。”[7](P26-27)换句话说,财产所有者们是否有权去损害他人利益,或者是否有权制止他人对自己的损害,都不确定。

外部性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理性的个体选择机会主义行为。利用他人“轻信”的机会损人利己就是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在经济学中被定义为这样一种行为,即“用虚假或空洞的,也就是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后果[7](P23)。行为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国家间交易成本的另一个来源。国际无政府状态使国家在国际关系中比国内社会中更易于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缺乏一个共同政府的情况下,国家具有复杂的动机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包括按照国家目标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欺骗交易伙伴、违背协议承诺等。利普森指出:“作为国际关系的必要特点,可靠保证的缺乏实际上成为达成条约、契约与协议的主要障碍。因此,在国际关系中并无对机会主义的有效限制。 ”[8]

戴维·莱克(David Lake)归纳出国家在安全关系中经常面临其伙伴的3种机会主义行为:背弃(abandonment)、拖累(entrapment)和剥削(exp loitation)[9]。相应地,田野总结为3种机会主义行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搭便车(free riding)。

第一,逆向选择。在经济学中,逆向选择最初指保险业务中的两难问题。愿意购买保险的人通常是最具风险的人,而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又会使低风险的客户流失,从而加剧保险费与赔偿额之间的差距。这种逆向选择的根据在于保险公司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在国际政治中,安全联盟中的“背弃”问题就是逆向选择的例子。背弃可能采取不同的具体形式:盟国可能和对手联合起来;盟国可能仅仅拒绝联合行动,取消联盟契约;盟国可能没有完全遵守公开承诺;或者当期待盟国提供支持的偶然事件发生时,盟国却没有提供支持。逆向选择同样发生在低政治领域。如对外援助,它有时增加了受援国的依赖性,延缓了其经济的结构调整,并助长了其官员的腐败行为,从而总体上加剧了受援国的贫困。

第二,道德风险。道德风险(moral hazard)的最初含义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参加保险而降低了他防止风险的努力程度。然而,在委托人—代理人理论中,道德风险指的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督的不完全,代理人所付出的努力小于他得到的报酬。

一些行为主体可能在达成协议后不再规避风险,反而寻求风险,以谋私利,导致其他缔约方因此遭受损失。上文提到的“拖累”就是一种道德风险,它指被盟国拖进一场和自己并不具有重叠利益或仅具有部分重叠利益的冲突。盟国间的利益并非总是完全一致,而且对利益的评估也可能存在差异。在保存联盟的价值比为盟国利益而战斗的成本更高的时候,拖累就可能发生。如果盟国在与对手的争端中坚信可以得到盟友的支持而采取强硬的立场,拖累就更可能发生。因此,对联盟的依赖程度越大,对盟国所作的承诺越强,拖累的风险几率就越高。此外,拖累的风险也会随着盟国内在的鲁莽或侵略程度而变化。拖累的现象是广泛存在的,只要一国加入条约或联盟,就可能遭遇拖累问题。

第三,搭便车。“搭便车”指的是“‘即使个人没有支付成本,他也自动地享受到团体所提供的服务。’为了克服这个问题,该团体必须能够对其成员提供有选择的,只有参与该团体活动才能享有的激励。”[5](P405)

搭便车是由公共物品的内在性质引起的。公共物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搭便车现象的存在。根据“集体行动的逻辑”,当国家间交易所带来的收益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时,理性的国家会尽可能地减少自己付出的成本,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搭便车”的动机。特别是参与交易的国家数目较多和国家规模的差异程度较大时,为数众多的小国会产生更强的搭便车动机。这就是上文提到的 “剥削”,即在国际合作中大国承受了不成比例的负担。当然,大国有时出于特定的动机也搭便车,美国拖欠联合国会费就是一例。

公共物品产生的外部性效应和行为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国际政治市场失灵的主要根源。国家作为有限理性的行为主体,在国际合作过程中,“不但要为应付其伙伴实际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而耗费资源,而且要为防范其伙伴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而付出成本”[10],从而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存在是国际合作产生、维持和变迁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如科斯所言,当市场失灵的时候,就会采取等级制的治理形式。

综上所述,集体行动中的不确定性和国际政治市场失灵严重制约着国际合作的发生和持续,这就需要一种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干预力量对之进行调节。所以,建立国际制度是国际合作的必然选择,这就是国家间设计的一系列规则。制度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合作提供“共识”,它提供成员国在什么条件下能做什么以及违约所要付出的代价这类共识;制度存在的另一个理由是来自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国际制度通过内化外部性、重塑偿付结构、克服市场失灵,同时提供信息,实施监督,有助于降低国家间交易成本,保证国际合作的顺利进行。

[1](英)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2.

[2]K.J.Arrow.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M].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3.59.

[3](美)大卫·鲍德温.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M].肖欢容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87.

[4]田野.关于国际政治经济中不确定性的理论探讨[J].国际政治.2000,(11):47~53.

[5]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A].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段毅才.西方产权理论结构分析[J].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34.

[7]樊纲.有关交易成本的几个理论问题[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8]田野.国际关系中的制度选择——一种交易成本的视角[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82.

[9]David Lake.Entangling Relations:American Foreign Policy in Its Century[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52~53.

[10]国际关系中的制度选择——一种交易成本的视角[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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