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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发展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路径分析

2010-04-11

关键词:建设发展

郑 镇

(福建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 福建 福州 300001)

黄金发展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路径分析

郑 镇

(福建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 福建 福州 300001)

面对我国当前“矛盾凸显期”所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径是:构建社会应急机制,着力保持社会稳定;提出狭义的“社会建设”新概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理论基础;从“大社会”着眼、“小社会”入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应急管理机制;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各个国家都走着自己的现代化道路。然而一个国家不论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现代化,都不可能摆脱现代化一般规律的制约,在其发展进程上都会遇到一些共同的问题,出现一些共同的现象。正因为如此,我们党的领导人历来既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又十分重视借鉴世界现代化的普遍经验与教训,尽量少走弯路。进入21世纪,当我国人均GDP接近1 000美元的时候,中央领导人就多次指出,根据世界现代化的经验,一个国家当人均收入达到1 000~3 000美元时,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要求我们借鉴世界现代化的经验,警惕陷入“拉美陷阱”。

事实正是如此。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 000美元大关,仅五年时间,到2008年,人均GDP就突破3 000美元,达到3 266美元①,2009年达到3 700美元。这说明我国确实已经进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但另一方面,在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矛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都复杂,因此,我们同样无可奈何地进入了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尖锐的问题是,能不能化解这一时期的社会矛盾,避免陷入“拉美陷阱”,成就“黄金发展期”的辉煌。

我国社会发展“矛盾凸显期”的表现是多方面的,经济失调、社会失序、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官员腐败、分配不公,等等,不一而足,其中最突出的是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更值得重视的是,近些年来“社会泄愤事件”以及把攻击矛头对向无辜群体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1]。党中央十分重视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社会问题,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构建社会应急管理体制,着力保持社会稳定

社会矛盾冲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尤其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增多是难以避免的社会阵痛。所以,我们一方面不要为当前出现一些社会问题而惊惶失措,另一方面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当代中国正担当着十分繁重的现代化建设任务,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前提,正如邓小平所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2]284因此,面对当前频繁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努力建构社会公共危机应急机制、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

第一,明确提出建立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并无“公共危机”的概念,因为根据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会发生公共危机,社会主义社会是不会有这种危机的。据考证,我国“公共危机”概念首次出现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在大亚湾核电站选址和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居民对核能的恐惧,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后来国务院将此类事件定性为“公共危机”。当时我国改革开放还处在初始阶段,社会公共危机还未成为社会突出问题,应急管理机制也没有相应跟上。作为一种自觉的、综合的应急管理实践和相应的机制来建构,是在2003年“非典”爆发时期。至今,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应对社会公共危机的机制。200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在郑州召开应急预案工作座谈会,确定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当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而在当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则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继续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

第二,构建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法规和机构。2005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年5月至6月,国务院印发四大类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也相继发布。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成立应急管理机构。12月,国务院应急管理机构——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2006年3月14日,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首次将应急管理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于同年11月1日实施。

第三,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线干部关于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能力的训练。2007年以来,中央组织了对全国县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县纪委书记的多批轮训,培训的重点是更新观念,学会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特别是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主体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大大增强,再加上网络媒体的作用,不要说公民利益受侵犯会引发社会的动荡或动乱,就是一位官员不适宜的话语,也会引起不小的社会波澜。网络传播具有快捷性、交互性和传授一体化的特点,某一事件发生后,通过网络的传播,可以迅速放大信息量,甚至可能使事件真相扭曲,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甚至演变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据最新统计,截至目前,中国网民人数达到4.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2.33亿人②。在信息发展迅速的今天,公民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大大提高了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难度③。

二、创造性地提出“社会建设”新概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理论基础

构建社会应急机制虽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然而这只是权宜之计,因为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主要不是靠政府政策法令的约束,更不是靠警察疲于奔命地“维稳”,而是靠社会自身形成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关系。为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努力建构社会应急机制的同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和方法,深入分析我国实际情况和认真研究世界现代化经验教训,创新性地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努力营造稳定安宁和谐的社会关系。

之所以说“社会建设”是一个创新概念,是因为这里的“社会”是指狭义的社会,而不是广义的社会;“社会建设”不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建设,而是专门针对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负面问题、修补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断裂的建设。

提出以狭义社会为对象的社会建设,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它是对世界现代化经验的积极扬弃。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许多国家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都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并不太在意社会建设问题,因而都毫无例外地出现了社会不公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

以老牌工业化国家英国为例。英国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奉行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这一政策重视社会经济财富的增长,而太不重视对社会和谐关系的处理,认为只要社会经济财富增长了,社会的其他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亚当·斯密说,资本家使用资本时,“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然而在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下,他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3]27。在亚当·斯密自由主义政策指导下,英国自18世纪末开始推行工业革命,仅仅经过二三十年时间就由一个原本是欧洲相对落后的国家一举变成欧洲第一强国,它的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成为“日不落帝国”。然而,英国社会在财富急剧增长的同时,社会两极分化严重,由此而导致严重的社会冲突。根据内务部每年公布的犯罪统计,仅英格兰和威尔士所发生的刑事犯罪数字为:1805年,4 605起;1815年,7 898起;1825年,14 437起;1835年,20 731起;1842年达到31 309起[4]130。

再以新兴工业化国家巴西为例。从上一世纪50年代开始,巴西沿袭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仅用30多年时间,就基本上实现了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从单一经济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特别在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巴西采取“高速增长战略”,取得极大成功,到1983年,巴西国民生产总值达2 546亿美元,成为西方国家中名居第八的经济强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巴西奇迹”。但与此相随的是,它成了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社会最动荡和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据巴西报纸统计,1989年共发生了3 708起罢工事件,参加人数达1 281万人次;1990年发生2 029起罢工事件,参加者达931.6万人次。在农村,农场主和农业工人以及小农之间的冲突更为激烈。据1989年12月10日《巴西日报》报道,在最近的25年里,巴西农村发生的暴力事件死亡人数达1 200人,受伤人数更多,不少农场被焚毁[4]145。

面对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理论精英们纷纷提出疗治的方案,各种新的社会发展理论应运而生。在西方,自19世纪中叶以来出现了一门新兴的社会理论——“社会学”,如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理论、帕森斯的社会整合理论、达仁道夫和科塞的社会冲突理论、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论、贝克和吉登斯等人的社会风险理论等,分别从不同侧面诊治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社会病。而在20世纪中叶以后出现的“发展理论”,则是针对新兴工业化国家陷入“拉美陷阱”的反思,其最主要成果是区分了“增长”与“发展”两个不同概念。这些理论主张都重视解决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社会负面问题,然而,不论是西方社会问题的“社会学”,还是针对新兴工业化国家发展问题而提出的“发展理论”,对当代社会发展问题虽然不乏深刻的洞见,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没有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二是“批判性”有余而“建设性”不足。这些理论的长处与不足之处,都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狭义社会为对象的社会建设,不但是对世界现代化经验的扬弃,而且是对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超越。过去没有“广义社会”与“狭义社会”之分,也没有“社会建设”的概念。自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把社会分为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以来④,一直到上一世纪末,我们都沿用这种划分法,如党的十五大党制订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大内容。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特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三位一体”的社会建设布局逐渐显现出不足以应对现代化过程不断涌现的诸多社会问题的局限性。面对中国社会日益分化的现实,党和政府最初的反应是在“五年计划”中增加社会建设的内容。以前国家所制订的计划都叫“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似乎社会发展问题就是经济建设的问题。从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增加了“社会发展”的内容,并因此将“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易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然而问题在于,在这一时期,我们虽然注意到了“社会发展”的问题,却没有真正把社会发展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表现为当时所制定的计划中,经济增长方面的内容具体而系统,而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则抽象而空洞。到了“九五”计划,社会发展的内容虽然充实多了,但社会发展也只被界定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5]。一直到2005年初,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四位一体”的建设布局问题。他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6]40

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反映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中国现代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在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之外加上“社会”这一“体”,是因为在今天,社会已经分化,即在“广义社会”的基础上多出了一个“狭义社会”。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生活在某一单位中,都是“单位人”(农民虽然没有党政机关或工矿企业意义上的单位,但生产队就是他们的单位)。在同一个“单位”中,大家利益一致,思想一律,整个社会表现出单一性、整体性,所以就不会有什么广义社会与狭义社会之分。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人”被“社会人”所取代,单一性、整体性的一元化社会被多元化社会所取代,因而出现了狭义的社会领域。这个“狭义社会”往往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是市场管不到、政府管不来的领域,必须依靠民间力量去发展社会事业,去解决政府或市场没有解决或没法完全解决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

社会建设对于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意义重大。因为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体性的建设,是直接为民众谋福祉的建设。从理论上说,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是为国民服务的建设,但是相对民众直接利益而言,它们毕竟是客体性的建设,而且并不排除这种客体性的建设会出现与人相异化的现象。不必说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建设被异化为为资本家牟取高额剩余价值的工具,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也经常出现异化现象。如,前苏联不可谓不重视经济建设,但它把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在重工业与军事工业上,其结果是,钢铁产量足以打造出一个强大的军事帝国,核武器可以威慑整个世界,然而它的农业和轻工业却一团糟,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人的价值目标。再如,我国不少领导干部热心于搞“政绩工程”,单纯以GDP增长为目标的建设,结果出现“有增长、无发展”的结局,人民不但不能享受发展的成果,反而要为发展付出代价。

同样,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也都可能出现异化现象。如,政治建设中的“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人民民主”变为“为民做主”、“依法治国”变为“依法治民”等。而文化建设中的过度意识形态化,不反映人民的价值诉求,也是异化的表现。

在四大领域的建设中,唯有“社会建设”不会发生异化,因为它本来就是针对经济社会建设中所出现的异化现象而提出来的,其直接目的是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正是因为我国社会发展处在“矛盾凸显期”,社会出现不和谐现象,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课题。这样,利益分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就会得到化解,弱势群体就会得到关照,民生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多元的价值观念就会得到整合,我们的社会就会走向和谐。

三、从“大社会”着眼“小社会”着手,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到实处

如前所述,社会建设的直接目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然而单是狭义的社会建设还不足以使一个社会变得和谐,因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反映社会良性发展状态的概念,它表明一个社会人际关系的和睦,社会秩序的稳定,人的精神面貌阳光,等等。然而,这样一种良性的社会关系需要奠基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保证,以及需要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价值导引。因而,和谐社会的建设实际上包括“四位一体”的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正如胡锦涛所说:“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6]71-72在这里,要求我们从“大社会”着眼、“小社会”着手,把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落到实处。所谓从大社会着眼,就是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全局高度来认识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所谓从小社会着手,就是要做好“四位一体”中的每一个方面的建设,因为只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做好了,社会才会和谐。胡锦涛的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第一,把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第一要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社会问题多、群体性事件多,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深层次的原因乃是人们利益上的矛盾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要有一定的物质财富作为基础。古语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又说,“仓廉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说的是社会稳定程度、人的道德水平高低与财富有关系。唯物史观虽然不认为财力丰厚的社会就一定是和谐的社会,财力薄弱的社会就一定是不和谐的社会,但是它认为,只有建立在发达生产力基础上的和谐社会才是高水平的和谐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7]以历史唯物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牢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我们一贯重社会发展的观点,指出“第一要义是发展”。虽然“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8],但不发展问题更大。所以,胡锦涛强调:“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9]6

第二,加强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为人民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提供制度保证。唯物史观从来不认为经济是社会唯一的决定因素。虽然说高水平的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经济发达的社会,但不能反过来讲经济发达的社会就一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社会如果经济非常发达,但社会非常不公平,这个社会就一定是一个动荡甚至动乱的社会。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国力比以往大大增强了,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是社会矛盾却比以往更多,群体性事件更加多发,主要原因就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如贫富差距扩大,人民应有的权利得不到保证,等等。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但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也重视社会公平公正问题的落实,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9]6近年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关于公平正义方面的制度性的建设,以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如2007年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公民的私有权利与公有财产一样受保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从此有了制度上的保证与学理上的支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作出决议,对农民的权利公平作了许多规定,这些举措对于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不但在经济上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社会,在思想文化上也是一个高度统一的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但出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体制,而且也是出现了思想文化多元化的现象。对此,党中央提出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而不同”的精神,既不强求思想文化一律,又坚持马克思指导思想一元化,不搞指导思想文化多元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我们看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语境中,意识形态改变了过去那种居高临下的威严面孔,变得宽容、温和、亲善,有利于形成社会思想的共识,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利益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好劳动就业问题、教育公平问题、社会医疗保障问题、社区文化与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以及加强社会民间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使社会组织发挥着社会公益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的功能,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以上我们对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积极应对转型时期社会矛盾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路作了一个简要的概述,由此我们对中国社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我以为,一个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矛盾,并能够形成社会关系均衡发展的社会。我们坚信,沿着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思想路径走下去,一个繁荣、安定、祥和的社会建设目标一定会在我国实现。

注 释:

① 据2009年3月9日《环球时报》报道。

②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的《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专题讲座,新华网,2010年5月1日,http://www.sina.com.cn。

③ 有关应急管理内容参阅陈振明《中国应急管理的兴起》,《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

④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来的努力,就是为了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3页。

[1] 于建嵘.公民参与是社会稳定的缓冲器[EB/OL].学习时报,(2010-04-26)[2010-05-20].http://www.cnr.cn/allnews/201004/t20100427_506344863.html.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4] 钱乘旦,刘金源.寰球透视:现代化的迷途[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5] 李培林.各级政府应树立“社会核算”的观念[EB/OL].(2001-05-29)[2010-05-20].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1/May/36434.htm.

[6] 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8.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6.

[8] 邓小平年谱: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1364.

[9]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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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7-8444(2010)06-0713-06

2010-06-14

200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07BK013)。

郑镇(1947-),男,福建连江人,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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