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与亲的辩证法:《歧路灯》称谓现象考略
2010-04-11苏杰
苏 杰
(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上海200433)
尊与亲的辩证法:《歧路灯》称谓现象考略
苏 杰
(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上海200433)
本文以小说《歧路灯》为例,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礼和现代语言学的礼貌理论,对古人的称谓现象进行了简略的梳理,认为:西方语言学所谓“消极礼貌”相当于“尊”,所谓“积极礼貌”相当于“亲”。“尊”是拉开距离,“亲”是拉近距离。人既需要独立感,又需要归属感,所以称谓的语用策略就表现为“尊”与“亲”的辩证法。
称谓;尊;亲;《歧路灯》
袁庭栋先生的《古人称谓》是关于中国古代称谓研究的名著,初版于1994年,再版于2007年。在新版后记中,袁先生写道:“十几年来……关于我国古代称谓的研究性新作一直未曾见到,甚至连对于拙作的批评讨论性的论文也未能见到一篇。”[1]其嘤鸣求友之意、斯人寂寞之感令人慨叹。笔者不揣谫陋,爰就清代小说《歧路灯》中之称谓现象,略为爬梳,草成此篇,聊表网络论坛“顶帖”之微忱。
《歧路灯》,李绿园(1707—1790)撰,是一部重要的文学经典。小说“用带有河南地方色彩的语言写清初的河南社会生活”,“是文学作品,又是活生生的形象的社会风俗历史”[2]序,同时还是“蕴含丰富的宝贵的‘语言学资料’”[3]前言。特别在称谓方面,《歧路灯》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实例。
关于古人称谓的研究,虽然未免门庭冷落,但还不至于是空谷足音。不过总的来说,现有的研究上大多重在称谓系统的描写,另外再加上语义分析和语源考求,在宏观的把握和细节的分析上都还有一些未及之处。宏观把握上的不到位主要是未能探抉其文化的根本,细节分析上的不到位主要是未能切中其语用的肯綮。
称谓文化的根本,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定人群关系的是礼,礼是解释称谓的主要参照。《礼记·大传》:“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这十个字是礼的根本,也是称谓的总纲。
说到称谓语用的策略,主要是解决“对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的问题。称谓的确定,不仅要考虑说话者(ad2 dressor)、受话者(addressee)以及被指称者(referent)之间的关系,还要考虑具体的场合(setting)。西方语言学关于称谓的语用研究有大量的文献,值得我们借鉴。
Comrie(1976)提出,礼貌的针对方向可以分为三种:说话者针对受话者的礼貌,说话者针对被指称者的礼貌,说话者针对旁观者(bystanders或者overhearers)的礼貌[4]。
Brown和Levinson(1987)的“礼貌理论”(politeness the2 ory)提出,礼貌分为积极礼貌(positive politeness)和消极礼貌(negative politeness)[5],称谓既可以用来表示积极礼貌,也可以表示消极礼貌。所谓积极礼貌其实就是“狎暱而亲近”,强调彼此之间的一体性(solidarity),而所谓消极礼貌则是“尊敬而疏远”,尊重对方的自主性(autonomy)。
就理论分析的深度而言,西方语言学界关于称谓的研究显然超过了我们,是我们应当借鉴的他山之石。不过,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仍然有我们返本开新的本土资源。两相对照,其实颇多相通之处。Brown等人所谓“积极礼貌”相当于“亲”,即亲而近之,所谓“消极礼貌”相当于“尊”,即敬而远之。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文化的“亲”和“尊”,也有自己的特点和复杂之处。
一、对子不字父
至亲莫若父,至尊莫若君。古人人格之养成,其角色框架就是这“父子君臣”。在对君父的称谓上,往往存在避讳问题。我们就从对父亲名字的避讳谈起。
王紫泥道:“对子不字父,难说初见谭相公,开口便提他家老先生名子,这就不通人性到一百二十四分了。”(《歧路灯》第34回)
“对子不字父”的说法,已见于《三国志》。《魏志·常林传》:“常林字伯槐,河内温人也。年七岁,有父党造门,问林:‘伯先在否?汝何不拜!’林曰:‘虽当下客,临子字父,何拜之有?’于是咸共嘉之。”
常林父亲的朋友来访,在向常林问及其父时,以其父之字“伯先”称之。年幼的常林认为“临子字父”是不礼貌的做法,因此拒绝向客人行礼。常林的这种反应,得到了当时士人的嘉许。
关于“伯先”这个称谓,“父党”是说话者(addressor),常林是受话者(addressee),常林的父亲是称谓的指称对象(ref2 erent)。常林觉得这个称谓不礼貌。那么,这究竟是对受话者的冒犯,还是对指称对象的不礼貌?再看一段《三国志》。
《魏志·司马朗传》:“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
年幼的司马朗也对客人在其面前直接称呼其父亲的字表示不满,客人因此道歉。从司马朗的话来看,似乎被冒犯的是“人亲”(受话者的父亲),也就是指称对象。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古人有名有字,称字合乎礼貌。如果受话人是伯先的朋友,甚至是伯先本人,称呼“伯先”并无不妥。只有“临子字父”,才是不礼貌的做法。所以这里的不礼貌,主要是对儿子(受话者)冒犯。
Thomas(1995)对“谦敬”(deference)和“礼貌得体”(po2 liteness proper)进行了区分,认为前者是表示尊敬(respect),后者是表示体贴(consideration)[6]。
《爱日斋丛钞》引《续家训》云:“谓子讳父字,非讳之也,称其父字于人子,人子有所尊而不敢当,亦宜也。”
“临子字父”,其实是没有体贴人子“有所尊而不敢当”的情怀,因而不礼貌,不得体。这是没有“善体人情”,说得再重一点,就是“不通人性到一百二十四分了”。
二、君前子名父
人伦最重父子,人子尊父的情怀,应当得到普遍的体谅和尊重,“对子不字父”。然而君主在场的情况下,儿子本人却要直呼父名。
“这父亲名字,唯君前可以直呼,《春秋左氏传》所以曰‘栾书退’也。”(《歧路灯》第107回)
《左传·成公十六年》:“栾、范以其族夹公行,陷于淖。栾书将载晋侯,钅咸曰:‘书退,国有大任,焉得专之。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奸也。有三罪焉,不可犯也。’乃掀公以出于淖。”
栾钅咸是栾书的儿子,居然直呼父亲的名字。杜预注曰:“在君前,故子名其父。”孔颖达正义曰:“《曲礼》曰:‘父前子名,君前臣名。’郑玄云:‘对至尊,无大小皆相名。’以君至尊,为在君前,故子名父。”
子以父为天,古汉语中“所天”一词指父,例如宋方勺《泊宅编》卷一:“予生浙东,世业农,总角失所天。”臣以君为天,“所天”又指君,例如唐颜真卿《冯翊太守谢上表》:“伏惟陛下察其戆愚,收其后效,臣虽万死,实荷所天。”“父”与“君”相比,可谓“天外有天”。
注意这里的称谓关系,栾钅咸是说话者,栾书是受话者兼指称对象,而晋侯只是旁观者。一般来说,通过称谓所表达的尊敬和礼貌,可以是针对受话者的,也可以是针对指称对象的。然而在这里,尊敬的方向既不是受话者,也不是指称对象,而是对旁观者。不许别人对自己提到父亲的“字”,自己却对父亲直斥其“名”。这里的称谓策略是,人子通过抑屈父亲来申表对君主的尊敬。
三、称谓从卑以示尊
如果说话者是贵族主子,受话者是婢仆,那么,在提到地位略低于自己其他贵族时,说话者一般会采用受话者对相应指称对象的称谓。这当然是对指称对象表示尊敬。更为重要的是,这是对尊卑秩序的强调。例如:
希侨送至大门,问道:“王大爷赢的钱呢?”隆吉道:“什么话,闲耍罢了。”希侨道:“将钱交与王大爷来人。”那小厮也不肯接。希侨道:“暂且放住。”(《歧路灯》第15回)
盛希侨是王隆吉的盟兄,面对仆役,却称自己的盟弟为“王大爷”。
说话者是贵族,受话者(同时也是指称对象)是地位略低于说话者的其他贵族,说话者也采用婢仆的称谓来指称受话者/指称对象。
董公道:“阀阅子弟,又有邓老爷台谕,弟岂有不从之理。即遵命将礼帖拣登数色,余珍璧谢。”邓三变道:“今日老爷与舍表侄,乃是以父母而兼师长,若聊收数色,还似有相外之意,舍表侄必不敢造次仰附。”(《歧路灯》第52回)
董公是摄篆的代县令,邓三变是致仕的前官僚。值得注意的是,邓三变称董公“老爷”,董公称邓三变“邓老爷”。未冠姓的“老爷”是比冠姓的“老爷”更加尊敬的称谓。
不过,尊敬同时也意谓着疏远,有时候人们并不愿意接受这种“从卑以示尊”的称谓。
两人吃了茶,隆吉便道:“昨日简亵少爷。”盛希侨道:“昨日过扰。但这尊谦,万不敢当。你我同年等辈,只以兄弟相称。我看你年纪小似我,我就占先,称你为贤弟罢。”(《歧路灯》第15回)
盛希侨不愿王隆吉对自己敬而远之,而是希望其亲而近之,于是有后来的结拜兄弟之举。
四、称谓从疏以示亲
当说话者与受话者说到与二人都有关系的指称对象时,往往采用关系较为疏远那一方的称谓,从而表示说话者与受话者之间的亲近。
我外爷曹家一大户,当日并不认的远门子舅,今日都要随分子送戏。才说你舅不甚愿意,那些远门子舅,还没我岁数大,一开口便骂我:“休听那守财奴老姐夫话!”就是本门子舅,都是好热闹性情,怎比得你舅,再不敢管俺姑夫事。(《歧路灯》第100回)
这是谭绍闻的表兄王隆吉对谭绍闻说的一段话。其中“你舅”,指的是王隆吉自己的父亲,“俺姑夫”,指的是谭绍闻的父亲。(设想一下,如果改换称谓,则是“怎比得我爹,再不敢管你爹的事”,那将是怎样的感觉!)之所以称谓从疏可以示亲,是因为亲的关系(如谭绍闻之于其父,王隆吉之于其父)是显而易见的,而疏的关系(如“你舅”、“我姑夫”)则将说话者与受话者联系在一起,从而强调其休戚相关的一体性。这类例子在《歧路灯》中极为常见,不备举。
“称谓从疏以示亲”的策略还有进阶版,那就是“称谓从亲以示亲”。
秦琼、程咬金、徐勣、史大奈也是结拜兄弟,见了别人母亲,都是叫娘的。(《歧路灯》第56回)
称呼结拜兄弟的母亲为娘,是“情同手足”修辞义的现实展开。现在北方有些地区,在提到好友的父母时,有时会说“咱妈(爸)……”就是这种策略的生动例证。这里称谓策略的进阶,其实是一个回旋上升的过程,即:
“你妈……”→“(俺)伯母……”(从疏以示亲)→“咱妈……”(从亲以示亲)
不过,亲昵往往意味着不敬,有时候这种策略的运用也会引起别人的反感。
周瑞家的道:“我的娘啊!你见了他怎么倒不会说了?开口就是‘你侄儿’。我说句不怕你恼的话,便是亲侄儿,也要说和软些。蓉大爷才是他的正经侄儿呢,他怎么又跑出这么一个侄儿来了。”(《红楼梦》第6回)
刘姥姥在王熙凤跟前告帮,指着自己的外甥板儿说“你侄儿如何如何”,以显示与贾府关系之亲近。王熙凤付之一笑,其陪房周瑞家的却要批评刘姥姥的不得体。
五、尊亲两尽的拟亲属称谓
“尊”未免疏远,“亲”却嫌不敬。苟欲尊亲两尽,莫如以尊亲(长辈亲属)称之。这就是拟亲属称谓的渊源。
锁住道:“峒例:如尊亲两尽,上等父子,次等叔侄称呼;以后竟称大人为爷,自称为儿子。”素臣道:“你年长于我,断使不得!”锁住道:“大人谦光若此,只得叔侄称呼的了!”因口称叔爷,自称侄儿。(《野叟曝言》第93回)
锁住是苗人大户。文素臣治愈锁住女儿的疯病,锁住又得神示,便按族间规矩,“尊亲两尽”称素臣为叔。值得注意的是,汉语的拟亲属称谓一般只限于长辈亲属之称如“爷”、“伯”、“叔”等,或平辈年长之称如“兄”等,几乎不会用晚辈亲属来称谓对方。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成了贬称、詈称,如“儿子”、“孙子”。这一点与西方形成鲜明对照。在英语中老年人可以称陌生的年轻人为son(直译,儿子),以示亲切,在汉语中则绝不可以。
《歧路灯》中的拟亲属称谓颇多。首先,官民之间,州县官是百姓的“父母”,府道以上的地方官则更长一辈,是百姓的“公祖”:
有称人以公者,有称人以伯叔者,有称人以兄者,从未闻有称人以爹娘者。独知县,则人称百姓之父母。(《歧路灯》第105回)
要知此等村酿,不减玉液琼浆,做公祖父母官,闻香早已心醉,与琼林宴上酒,恰好对酌。(《歧路灯》第107回)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七·曾祖父母》:“今乡官,称州县官曰父母,抚按司道府曰公祖,沿明世之旧也。”
其次,主仆之间,婢仆称主人“爷”、“大爷”、“老爷”,相当于长两辈的尊亲称谓。主人的儿子则是“少爷”、“大叔”。例如《歧路灯》全书出力表扬的义仆王中,称主人谭孝移“爷”,称年龄比自己小很多的少主人谭绍闻为“大叔”。
值得注意的是,妾也属于婢仆,所以书中谭绍闻的妾冰梅称谭绍闻“大叔”,称谭绍闻的正妻“大婶”:
冰梅着了急,向王氏笑道:“奶奶,你看俺大叔与大
婶子,单管说耍话,休要耍恼了。”(《歧路灯》第91回)“老爷”一词原本的亲属称谓义已经消褪殆尽,所以妻妾以之称夫主,我们并不会有太明显的感觉。看到妾称夫为“大叔”、称妻为“大婶”,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亲亲,尊尊”,接下来就是“长长”。长,老也。长长就是尊老。实践中的以老为尊,反映在语言中,就有了以老称尊的称谓策略。
上的厅来,孝移见厅上坐着一位青年官员,戚公便道:“这是复姓濮阳的太史老先生。”(《歧路灯》第7回)
柏公道:“不错之至。弟年逾八十,阅人多矣,惟老先生毫无一点俗意儿。”(《歧路灯》第9回)
“我想舍弟的外父,现在湖广做知府;舍弟的舅子,十七八岁新进士;他的连襟邵老先生做翰林,已开了坊……”(《歧路灯》第68回)
青年即被称为“老先生”,所谓“邵老先生”,年龄尚不足三十岁,而年龄八十有余的柏公,其口中称为老先生的谭孝移,其实比他要年轻三十岁。称年轻人为“老先生”,当时极其尊敬,如今恐怕没有人愿意接受了吧。
总之,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这是礼的总纲,也是我们理解古人称谓的基本线索。亲是拉近距离,尊是拉开距离,这与西方社会语言学所谓“积极礼貌”和“消极礼貌”差可相照。人需要独立感,也需要归属感,故而称谓的策略,就是在亲与尊之间找寻恰当的距离。年龄和性别是语言文化的重要范畴,在称谓上也有其不可忽视的影响和反映。《歧路灯》中的称谓现象极其丰富,时移世易,有不少已经发生了变化。不过,以传统文化中礼的根本精神为指引,以现代语言学理论为烛照,纷繁复杂的称谓现象亦自有其伦脊可寻。
六、从以老为尊到以老称尊
[1]袁庭栋.古人称谓[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
[2]李绿园.歧路灯[M].栾星,校注;姚雪垠,序.郑州:中州书画社,1980.
[3]张生汉.《歧路灯》词语汇释[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
[4]Comrie,B.Linguistic politeness axes:speaker2addressee,speaker2referent,speaker2bystander[J].Pragmatics Microfiche 1.7:A3.Department of Linguistics,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76.
[5]Brown,P.and Levinson,S.Politeness: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6]Thomas,J.Meaning in Interaction: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s[M].London:Longman Group Limited.1995.
H136
A
1000-2359(2010)01-202122-03
苏杰(1969—),男,山西运城人,文学博士,复旦大学古籍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语史和古典文献学研究。
200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