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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理念与实践

2010-04-11谭运宏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民主政治

谭运宏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理念与实践

谭运宏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的政治走向,而且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权的稳固。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并拓宽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和政治发展的根本原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政治发展;理念与实践

关于“政治发展”的概念及其含义,最早是由西方学者在上个世纪50年代提出并作诠释的。在他们看来,政治发展就是向着某种既定的政治模式的过渡。而所谓既定的政治模式指的是西方发达国家所实行的政治体制。因此,政治发展在西方学者的视野中就是朝着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模式发展。我们党确立的“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命题,其内涵与西方学者“政治发展”的观点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创新方面最突出的贡献之一,就是在党已有奋斗成果的基础上,指明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根本原则,坚持并拓宽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一、始终不渝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政治发展的目标

民主就其性质而言,有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之分。不同类型的民主引导着政治发展的不同走向。因此,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先进阶级的政党,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历来以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要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的斗争,付出巨大的牺牲,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改变了封建的、买办的生产关系,改变了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的腐朽落后的政治上层建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完成了中国社会政治生活向民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始终把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放在执政的突出位置。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实践和探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特别是十年“文革”以来的严重教训,彻底否定了以群众运动为主要形式的所谓“大民主”,在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的同时,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P13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我们党在新时期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反复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2](P168)

首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由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构成的统一体。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一定的生产力总是同一定的生产关系结合在一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经济基础。一定的经济基础要求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并为它服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当今我国社会。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然决定在上层建筑方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由人民当家作主、共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制度。这正如我们党所指出的:“社会主义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民主政治,是巩固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又要求并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如果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那就会歪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发展。

其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和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手段,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的,是两者的辩证统一。从“手段”的意义上说,没有民主的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因为我们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不能离开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和奋斗来实现现代化。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保证现代化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所创造的成果真正属于全体人民,使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符合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避免重大失误;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起广大人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创造精神,从而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促进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保证。从“目的”的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在论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时,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即政治文明建设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都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并明确规定,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不可分割,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谐四个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内容。

其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时指出,国家公职人员由普选选出,对人民负责,可以随时撤换,这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可靠办法。[3](P55)1945 年,毛泽东告诫我们,共产党掌握政权后,要跳出历史上政权“其兴亦悖焉”、“其亡亦忽焉”的周期率,就只有靠民主,只有人人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4](P27)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也反复证明,只有发展民主政治,并使之走向制度化、法律化,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国家机关内部产生腐败现象,才能有效地清除专制主义,才能有效地对各种反社会主义分子实行专政。如果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可能发生质变,成为剥削阶级专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多次重申我党关于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思想,并进行了新的总结和理论创造,不但表明我党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而且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跨世纪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5](P553)作为一条规律性的认识,党的十七大作了相同的重申,这一论述,不仅深刻阐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我国政治发展的根本原则。

首先,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统一的。因为党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领导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地位的确立,是人民经过长期历史发展的检验所做出的历史选择;党的力量的源泉是人民群众,党的领导的正确与有效实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不仅如此,党的惟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最终都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只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共产党,才能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并能协调全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保证人民民主切实而有效的实现。所以,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相辅相成的,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发展人民主,实现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也是统一的。一是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法律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这样就把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自觉遵守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出表率,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从而使上升为法律的党的各项主张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三是各级党组织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向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推荐合格干部,从而在组织上保障党的领导。四是党的领导可以通过严格监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障依法治国方针的实施。

其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标志。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如果劳动人民所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不充分,或受到限制,那就难以巩固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不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去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如果劳动人民丧失了民主权利而处于无权状态,国家不是保护人民而是反过来对人民实行镇压,那就说明社会主义国家已经蜕变。因此,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对于这个根本政治原则的背离,就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的破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取向,必须有利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同社会主义法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人民取得了民主权利,如果不上升为制度和法律,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人民的民主权利就没有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和法制的结合,它与人治相对立。社会主义法治将人民的民主权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民主生活、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用系统的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并确保其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破坏和损害,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实现。所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实行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又有利于保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有秩序地进行。因此,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是辩证统一的。

其三,依法治国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政治发展必须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我们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求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因为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护,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都需要法律的引导、规范、制约、保障和服务。只有建立起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除此之外,依法治国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总而言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有机的统一。这三者的有机统一,为政治发展确定了根本原则,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推进我国政治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抓住了政治发展的根本。只有牢牢把握这个根本,才能确保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走向,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决不照抄照搬西方模式。

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近代历史的前80年,为了挽救空前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中国人民曾前赴后继进行过不屈不挠的斗争,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事实证明,不触动封建基础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登上中国政治舞台后,发挥自己的政治优势,把被人称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和凝聚成万众一心、不可战胜的力量,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依据近现代以来中国的历史经验得出的最基本、最重要结论。中国人民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是郑重的历史选择。

我们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创了崭新的局面和光明的前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关键在党的领导。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关注党的建设和发展,他们强调党必须适应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并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表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站在时代前列,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懈奋斗并作出最大牺牲的党。中国共产党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有着深厚的基础,是任何力量所无法动摇、改变和替代的。

其二,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体和政体就是指国家的本质和形式,一定的国体性质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政体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我国人民在长期革命的各个历史阶段,参照巴黎公社和俄国苏维埃政权体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创造过多种政权组织形式。如: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协会、市民代表大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兵代表会议、中华苏维埃,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等。这些政权组织形式,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探索精神,不仅保证了各个时期革命任务的完成,而且为全国解放以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属于人民代议制民主的范畴,以人民的权力为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这些都为后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最初几年的过渡形式,为了适应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经过50年的历程,包括20世纪50年代末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一段所发生的曲折和徘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今天日益显示出蓬勃发展的生命力,成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是:(1)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2)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3)确立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4)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机关实行职权分工、各司其职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5)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确定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划分,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6)实行依法治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7)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8)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些基本内容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和核心,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其三,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深刻总结国内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同和衷共济、安危与共的各民主党派一起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中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不同于外国的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在多党合作关系中,共产党是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惟一政党。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法律上是平等的,组织上是独立的,但在政治上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是独揽政权,更不是一党专断;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不是一般多党制国家中与执政党分庭抗礼的在野党,更不是政治上的反对势力。这种政治上的合作共事,根本不同于西方政党竞争和妥协下的联合执政和轮流执政。三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共识,是多党合作制的政治基础。共产党始终致力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各民主党派在多年的斗争实践中也逐渐放弃了旧式民主共和的主张,接受并拥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这就使多党合作制具备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四是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指导方针,是多党合作制的思想基础。这“十六字方针”,不仅有利于发展政治民主、促进互相监督,而且还有利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五是多党合作制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多样,如:吸收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实行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通过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等。在各种合作形式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多党合作最重要的渠道和场所。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其四,必须坚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的实质,就是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实现全国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方面人民的大团结,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已成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联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而又艰巨的事业。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能否动员和组织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为之不懈奋斗。统一战线工作就是为了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把全社会全民族的意志、智慧和力量集中到伟大事业中来,为实现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

其五,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精神,坚持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实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实践经验和政治智慧。从1947年第一个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到目前已建立的155个自治地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实践充分证明,这个制度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的愿望,适合我国的国情,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促使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保持生生不息的活力和团结奋进的局面。

其六,必须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把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这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发展基层民主,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是人民群众接受民主实践的锻炼、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素质的有效途径。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推进基层民主的发展,一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三是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四是要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新兴经济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五是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广大人民有效行使民主权利。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延安归来[M].国讯书店,1945.

[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Fundamental Concepts and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Political Development

TAN Yun-hong
(Party School of Hu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Hunan Academy of Governance,Changsha,Hunan 410006,China)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especially for over 3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been adhered to and has expanded the distinctive political development wa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Developing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and building socialist political civilization,turn out to be the main objectives and the fundamental guidelines for political development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organic unity among adhering to the party’s leadership,people being masters and the rule of law is the most fundamental features of Chinese socialist democracy and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Chinese political development.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ll-around ways and bring about a great rejuvenation of Chinese nation,Chinese people must unswervingly follow the way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which is chosen by themselves.

China;political development;concepts and practice

D091

A

1000-2529(2010)06-0051-05

(责任编校:文 一)

2010-08-23

谭运宏(1952-),男,湖南长沙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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