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廉政准则》落实 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2010-04-10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智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智
抓好《廉政准则》落实 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智
清代的张聪贤在 《官箴》中写道“公生明,廉生威。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党员领导干部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贯彻实施好 《廉政准则》,对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有效机制,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国家机构,站在反腐败战斗的最前沿,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肩负着打击惩治腐败的神圣使命,贯彻落实好 《廉政准则》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应该做到: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 《廉政准则》实施的重要意义。综观 《廉政准则》,它明确了 “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 “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 “52个不准”连成了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 “警戒线”,更进一步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的决心和信心。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利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更是我们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为此,我院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进行学习,把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大力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为开展争创活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从严自律,带头做好 《廉政准则》规定的遵照执行。贺国强同志指出,贯彻 《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的主体,特别是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更应肩负起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要自觉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执行、自觉维护,以实际行动感化和教育其他党员干部,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切实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要保持一颗 “平常心”、一颗 “明白心”,就不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要经常用 《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坚持做到 《廉政准则》面前没有特权, 《廉政准则》约束没有例外,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检察机关肩负着履行国家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学习贯彻好 《廉政准则》对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把贯彻执行 《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注重深入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 《廉政准则》得到全面执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完善了 《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细化了每月检务督察工作内容,加大了检务督察工作力度。以执法办案环节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案件,认真解决执法活动中办案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规范发展,确保 “零点”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