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域新政力度『堪比新疆』
2010-04-10王秀强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8期
“国家正在酝酿给内蒙古以新政,其政策力度堪比新疆。”内蒙古自治区一位政府官员表示,由国家发改委牵头、42个国家部委和单位联合组成的国家调研组抵达内蒙古,为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开展专题调研。继新疆率先推开资源税改、山西申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实验区”之后,同为资源大省的内蒙古的区域战略地位也将获重大提升。
在国家联合调研组到达内蒙古之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部已形成几个方面的政策建议。目前存在的提法有: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成为“民族地区改革创新示范区”、“新型战略能源基地”、“绿色经济示范区”、“北方生态环境保护区”、“向北开发带”。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姜月忠说:“内蒙古属于边疆民族地区,《民族自治法》赋予自治区更多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国家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一些政策不能落实。”“内蒙古地区濒临环渤海和东北老工业区,担负北部生态环境的重任,是国家绿色屏障。在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和草原破坏,国家应出台环境保护政策,拨付专项资金用以补偿。”姜月忠说。也有内蒙古当地学者称:“我们希望内蒙古成为国家能源优先开发地区。内蒙古有丰富的资源禀赋,资源开发条件好,开发成本低,且与市场贴近。国家应该支持内蒙古新型能源资源的开发。”